作者macaron5566 (PTT優文界頭號王牌)
看板C_ChatBM
標題Re: [板務] 板規3-2加上4-12會有問題啊
時間Sat May 27 12:06:17 2017
※ 引述《pp1877 (低調之神)》之銘言:
: ※ 引述《macaron5566 (PTT優文界頭號王牌)》之銘言:
: : 板規3-2說文章包括內文、標題、簽名檔,
: : 4-12說禁止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和風氣,
: : 但是#1P9LmfHF (C_ChatBM)案讓我想到,
: : 一個人可以自己發一篇文章之後,
: : 我可以發文章之後,
: : 在自己的文章內推一句「某板選舉請選我」,
: : 而不違反板規4-12,
: : 愛說幾百句都可以,
: : 也因為是自己的文章,
: : 不受4-4禁止未經作者同意,短時間大量相似推文的限制,
: : 但是這樣自己開主題後自己推文討論他板板務,
: : 也不是板規4-12所歡迎的吧?
: : 歸根究底,自己推文,和內文是一樣的意思,
: : 應該修改3-2,
: : 把自己文章內,自己的推文也定義為內文。
: 第三章 使用者規範總則
: 4-4 〔洗文違規〕
: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警告一次。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警告一次。
: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 那反過來說,很多篇文章都這樣自己推了一堆"某板選舉請選我"推文,
: 嗯...那真的是來這裡發文回文聊ACG的嗎?
: 看情況我可能會考慮用上4-4Ⅰ喔...
用4-4處理還是有問題,
4-4現況一天發五六篇不會被判,
如果有人低於這個頻率,
發acg點非常充分的文章,
但字裡行間暗諷他板風氣,
讓知道的人和他推文聊起來,
也不是4-12立法精神所歡迎的,
而用4-1、4-4都是無法處理,
因為這兩條不是為「討論他板風氣」設計的,
專門處理這個的是4-12,
仍應修改3-1的內文定義來把這塊納入規範,
現在板主大量失蹤,
pp支持這個建議,而其他板主只剩一個,
是重新討論板規的時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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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urimodo: 讓我想到西布那篇爆文('・ω・')223.141.150.146 05/27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