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起來這一串 在Jerry前板主的 #1SjdI8up (C_GenreBoard) 似乎是要進入下一個階段了 但我仍然有疑問 to Jerry: 為什麼你只對q板主提出檢舉? 在 #1SfXEX8s (C_ChatBM) 中 當js板主迴避之後 延宕11天的責任 應該是由q板主與H板主共同承擔 顯然的 檢舉應該是要同步檢舉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道路上 如果自己先放棄了公平 那這過程最終就只是GIGO - garbage in garbage out 當然如果你只是忘了 或者本來就會同步檢舉 只是發文有先後順序 那就當我多嘴即可 === to 現任板主群 這個case最終在js板主於 #1SjV51NW (C_ChatBM) 的回應中 作為板友可以明白的事情其實只有一個 那就是: "拖延了11天真的很抱歉 但是我們都是照規則走喔 謝謝指教" 恩 真的只有這樣 但是這個case的起因是因為js板主 你把一個五成含意的東西把它上綱到十成含意 最終放到板標上被檢舉 而最終也因為板龜無法可管 程序上無法受理而結案 那然後呢? 程序上無法受理結案 所以以後再發生雷同的事件 也一樣是程序上無法受理 所以結案? 在你們爭論的過程中 這個case未來再發生要怎麼辦 這是我個人作為一個板友最在乎的事情 這次是因為風向正確 所以整體過程中我感覺得出來一個得過且過的心態 但既然被拿出來吵 這個板龜無法可管 程序上無法受理的問題 應該要有一個正式的回應 如果就這樣得過且過 擺爛下去 那就表示未來板主在板標上 永遠都是無法被管理的項目 我認為這可能有點危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235.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55466252.A.CC7.html
forsakesheep: 瓦特我以為你要問你昨天說的那個125.227.125.150 04/17 10:22
walter741225: 是問了其中一個沒錯啊 39.12.235.122 04/17 10:23
forsakesheep: 而且你居然是一花黨,怕125.227.125.150 04/17 10:44
walter741225: 其實我沒看那一部 39.12.235.122 04/17 10:48
makinoyui: 我是六花黨的^_^ 180.204.148.24 04/17 10:51
badend8769: 我是七海黨 27.105.184.9 04/17 10:55
jschenlemn: 板標設定權是版主權利義務的一部分140.116.164.182 04/17 11:11
jschenlemn: 對於板主權利義務行使上的疑慮由140.116.164.182 04/17 11:12
jschenlemn: 小組長裁定,在西洽對於板主執行140.116.164.182 04/17 11:12
jschenlemn: 非板規第四章看板違規裁量時有疑慮140.116.164.182 04/17 11:13
jschenlemn: 的情況,根據我之前也遇到類似情境140.116.164.182 04/17 11:13
jschenlemn: 那時我得到的解答是先用[問題]提出140.116.164.182 04/17 11:14
jschenlemn: 所以並不是無法可管,只是當然法可以140.116.164.182 04/17 11:16
jschenlemn: 更具體一點140.116.164.182 04/17 11:16
從你的回答我所接收到的訊息是 日後板主在板標上的使用有引戰 挑釁 歧視等 發生在一般文章中可能違反板龜的行為 板友得以直接在小組板直接進行板主檢舉 我的認知是 [問題]一般在這種case只是禮貌性的詢問 你推文前三句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我的理解 應該沒有誤差吧?
walter741225: ========== 39.12.235.122 04/17 11:18
※ 編輯: walter741225 (39.12.235.122), 04/17/2019 11:23:09
jschenlemn: 我之前也有檢舉糖糖亂用禁回的職權140.116.164.182 04/17 11:25
jschenlemn: 繞了半天他們是叫我用[問題]提出140.116.164.182 04/17 11:26
jschenlemn: 所以我就當對於板主處理非一般違規140.116.164.182 04/17 11:27
jschenlemn: 時,也就是板主可能違反權利義務時140.116.164.182 04/17 11:28
jschenlemn: 第一層的反映管道為[問題]140.116.164.182 04/17 11:28
jschenlemn: 因為小組板檢舉或申訴前必須先跟板主140.116.164.182 04/17 11:28
jschenlemn: 溝通過,所以還是不能直接去小組檢舉140.116.164.182 04/17 11:29
好 重新整理一下 所以依照js板主認知 這case的流程應該是 1. 於BM板利用[問題] 針對板標指出問題 與板主進行溝通 2. 如溝通未果 沒有得到有效回答 板友得以至小組板進行板主檢舉 這樣的理解是否就沒有誤差?
forsakesheep: 可是小組長的裁示也只會是警告,如125.227.125.150 04/17 11:29
forsakesheep: 果某板主直接用板標寫"某某某幹你娘125.227.125.150 04/17 11:29
forsakesheep: ",那該板主是不是該受到板規4-5的y125.227.125.150 04/17 11:29
forsakesheep: 處罰?125.227.125.150 04/17 11:30
這個要討論的是 板主在板標的使用規範 是否應該在特定的規則下要比照一般板友在文章上的規範 比方說人身攻擊 引戰 挑釁 歧視 辱罵 政治文 它板事務 抱歉 忘了還有18禁跟版權 確實即便有路徑最終可以到小組板 是否也應該要考慮到這種情況 而這可能是本來就被認定應該有的規矩
walter741225: ========== 39.12.235.122 04/17 11:32
※ 編輯: walter741225 (39.12.235.122), 04/17/2019 11:40:05
jschenlemn: 就目前板規是管不到,要不要追加水桶140.116.164.182 04/17 11:32
jschenlemn: 由小組長決定吧140.116.164.182 04/17 11:32
forsakesheep: 小組長通常不會要求要板主自桶吧125.227.125.150 04/17 11:40
※ 編輯: walter741225 (39.12.235.122), 04/17/2019 11:41:37
linzero: 現今版規大多是在規範版友跟發推文 36.224.246.108 04/17 12:34
linzero: 很多關於版主相關的懲處、約束等,基本上 36.224.246.108 04/17 12:35
linzero: 版規是沒在管的。而是交由小組長那邊處理 36.224.246.108 04/17 12:35
linzero: 而版主相關問題跑小組長那邊,目前規則是 36.224.246.108 04/17 12:36
linzero: 要是先跟版主溝通後才能再到小組長那邊 36.224.246.108 04/17 12:36
linzero: 所以現金應該就是只能先發問題等方式,等 36.224.246.108 04/17 12:37
linzero: 後版主回應後,再跑小組長那 36.224.246.108 04/17 12:37
linzero: 至於版標管理,是可以納入其他版規管理, 36.224.246.108 04/17 12:39
linzero: 也可以照舊版規不管。現在版主大概是傾向 36.224.246.108 04/17 12:40
linzero: 不管吧? 36.224.246.108 04/17 12:40
linzero: 而要管的話,哪些版規可以管版標也是有討 36.224.246.108 04/17 12:41
linzero: 論空間,像4-1可不可以管? 36.224.246.108 04/17 12:41
linzero: 以往社會發生重大事件,像天災或為國爭光 36.224.246.108 04/17 12:42
linzero: 等,很多版都會在版標上寫一下 36.224.246.108 04/17 12:42
linzero: 那這樣4-1要不要管版標呢? 36.224.246.108 04/17 12:42
linzero: 不過現在大概是不想管,等發生再交給版友 36.224.246.108 04/17 12:43
linzero: 跟小組長 36.224.246.108 04/17 12:43
walter741225: 所以我列出來沒有包含4-1吧 39.12.235.122 04/17 12:50
walter741225: 不清楚 其實這東西就是發生了 39.12.235.122 04/17 12:51
walter741225: 就是一次搞清楚板龜的機會 39.12.235.122 04/17 12:51
walter741225: 如果真的沒管 也沒打算管 那OK 39.12.235.122 04/17 12:52
walter741225: 在CASE發生的時候說明清楚就可以 39.12.235.122 04/17 12:52
walter741225: 我的提問比起"我想要你幹嘛" 39.12.235.122 04/17 12:52
walter741225: 其實更接近"我想要知道你在幹嘛" 39.12.235.122 04/17 12:53
walter741225: 隔了11天丟了一個 程序不受理 39.12.235.122 04/17 12:56
walter741225: 好 那我們應該怎麼辦? 39.12.235.122 04/17 12:56
walter741225: 比起吵為什麼隔了11天 39.12.235.122 04/17 12:56
walter741225: "該怎麼辦" 才是該說明的 39.12.235.122 04/17 12:57
walter741225: 當然 這11天導致的時效性 也很重要 39.12.235.122 04/17 12:59
walter741225: 只是我很意外總結竟然沒有提到 39.12.235.122 04/17 13:00
linzero: 嚴格說,BM版規沒說檢舉多久一定要處理 36.224.246.108 04/17 13:00
walter741225: 往後類似CASE的處裡方針 39.12.235.122 04/17 13:00
linzero: 就像問問題也沒規定版主一定要回 36.224.246.108 04/17 13:01
walter741225: 是 沒規定 所以版主不回=不溝通 39.12.235.122 04/17 13:01
walter741225: 真的要玩就是直接上辦小組版 39.12.235.122 04/17 13:02
linzero: 組群那也只寫申訴檢舉需版主回應或三天沒 36.224.246.108 04/17 13:02
linzero: 回應才能跑那。這嚴格說其實也不是再說BM 36.224.246.108 04/17 13:02
linzero: 檢舉一定得三天內要處理 36.224.246.108 04/17 13:03
walter741225: 所以天數這種東西我一直沒有很CARE 39.12.235.122 04/17 13:04
walter741225: 反正就是 做的慢 大家嘴嘴酸酸的事 39.12.235.122 04/17 13:05
linzero: 所以這問題其實是版標要不要進一步納入版 36.224.246.108 04/17 13:06
linzero: 規管理 36.224.246.108 04/17 13:06
linzero: 版主是說會納入考量,也只是說會考慮而已 36.224.246.108 04/17 13:07
linzero: 但目前就是有問題,跑小組長那吧 36.224.246.108 04/17 13:07
先回應你推文的一些地方 如果板主說會納入考量 而後續比方說一個月 提出者理應是可以詢問進度的 我覺得 若是提出者議題拋出去 然後就射後不理 那就只是把命運交給板主而已 那自然是板主想怎樣就怎樣 然後我的問題是 如果程序不符合 日後類似的CASE應該怎樣RUN 因為光從q板主的結案 與js板主最後的總結 都沒有提到 所以才提問 我認為這是應該要被說明的部分
walter741225: ============ 39.12.235.122 04/17 13:09
※ 編輯: walter741225 (39.12.235.122), 04/17/2019 13:12:59
linzero: 不過這事主去組群那是檢舉拖延版務 36.224.246.108 04/17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