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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說這件事板主不回應就算了 但剛剛檢舉時翻板規發現7-2 7-2 〔板務討論之結果〕 Ⅰ 板主群針對議題討論之結果,應公告板主群決議或舉辦投票。 Ⅱ 舉辦投票時,板主應依投票結果行政,投票率不得低於投票舉辦當下 看板人數1/5,否則視為無效,並依照7-1-Ⅲ辦理。 所以板主你們依照板規最少還是要公告一下你們的結論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9.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86137819.A.B2A.html
laptic: 前面累犯加重、主板開放4-13 表示:???115.135.126.163 04/06 09:52
那我考慮下次連署廢除7-1&7-2囉 反正留著也沒用 ※ 編輯: kirbycopy (125.227.149.215 臺灣), 04/06/2020 09:59:47
jschenlemn: 會盡快的 36.226.22.40 04/07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