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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lawRage (猛爪Claw)》之銘言: : 一、檢舉看板 : C_ChatBM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1VjQSQVS (C_ChatBM) : 三、被檢舉人ID : laptic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根據 #1VjL9clq (C_GenreBoard) 判決意旨所提,原本已於 #1VgMYA9Q (C_ChatBM) 檢舉 : 案及 #1VgMgf4C (C_Chat) 公示所提已失去效力,因此需要重新判定。 : 以「虛擬實況主」的名義聊中華民國政治話題、且內容大篇幅地走在板規邊緣,此舉既已 : 引發部分使用者的不滿,不能出現在主板,反之應到政黑板談。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B-2-2、B-4 :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 該檢舉者自稱小組長判決裁定後,"他"認為該案須重新判定 : 但 : 程序根本還沒開始 : 主事文章 #1VgAh8Yt (C_Chat) 當下狀態是板主早已海巡水桶結案 : laptic便早早發文介入板務運作 : 且 : BM板B-2-2規範了檢舉案、申訴案的可回文參與對象 : 該林小姐文章是redDest獨斷海巡處理的,在 #1VgMgf4C (C_Chat) 直接判刑 : lapitc非該案件當事人 : 他現在繞過回文,以發文方式來回覆該申訴案結果(還寫明就是來回應的) : 對板主判決大下指導棋 : 甚 : C_HenreBoard小組長的判決是對C_ChatBM板主發聲,若視主事文章違反4-7可自行研議 : 在該判決 #1VjL9clq (C_GenreBoard) 下達未滿一天 : 板主群身為人類的作息時鐘還沒處理該判決手續 : laptic就直接逾矩插入組長與眾板主之中 : 干擾板主群執行小組長判決 : 根本動土動到小組長頭上去了 : 以上來看 : 1.檢舉已公告結案判決 : 2.非相關當事人 : 3.介入小組長對板主間的溝通流程 : laptic的種種行為 : B-2、B-4對於BM板務的的保護受到挑戰 先略過部分文字上的謬誤(本人 ID、小組申訴板名稱)不提 將答辯內容扼要說明如下: B-2-2 部分 原受處分文章送出時間: 標題 [林小姐] WHA復會,台灣仍遭阻。蔡:有千國會員支持 時間 Mon Nov 9 23:59:09 2020 4-7 部分的送出時間則是在 Thu Nov 19 06:58:31 2020 因此案件還在十四天的期限以內,並自得按C_Chat 板規第5-1 條第Ⅰ款、C_ChatBM 板規 A-1 中的總綱闡述,以「案件檢舉人」的身份再次提出檢舉。 而且,相較於 #1VgMYA9Q (C_ChatBM) 的 4-11 政治文檢舉,本案認定之疑似所犯板規條 目有所不同(4-7 引戰亂板文),故應非「重提已審結之案件」。 B-2-3 部分 本人並未曾發回文、推文稱「4-X 違規/無違規」或相似用詞,自應無此問題 且查,之前曾有一般使用者推文「已通知」(#1Va45aaW (C_ChatBM)),最終無違規,因 此更遑論有何違反本條之情事。 B-4 部分 同理,既然 C_ChatBM 板規 A-1 有相當的賦權 無論是板主將 #1VjL9clq (C_GenreBoard) 轉來本板備查,還是本人重提新的案件,自應 認定均為合法。 蓋程序上可能出了些許問題,但既然先前未曾有類似 2019 年makinoyui 使用者檢舉判決 板主時,曾出現的「需要以不同條目『重審』疑似犯規」(#1SmUgz2J (C_GenreBoard)) 之情形,因此自認該案不至於影響板務運作之行為。 -- 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52.16.173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05800271.A.2CF.html
DerCMyBoss: 還來 馬來西亞人都那麼閒的嗎 42.73.239.162 11/20 07:52
Xpwa563704ju: 他被檢舉回個文也可以吧 42.77.180.236 11/20 12:44
LSLLtu: 當事人可以回文啊 223.136.203.42 11/2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