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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假定版主檢舉表示他認為違規 不知道其他版主意見 但不想海巡單人認定桶 而用檢舉的 1.四個版主時 要迴避變成三人決議 把檢舉一票列入認為違規 0、1人認為違規不桶 1、2人認為違規不桶 2、3人認為違規桶 3、4人認為違規桶 情況跟他人檢舉,4人判決一樣 2.三個版主時 要迴避變成二人決議 把檢舉一票列入認為違規 0、1人認為違規不桶 1、2人認為違規不桶 2人認為違規桶 3人認為違規桶 這樣則跟別人檢舉,3人判決不一樣了 我覺得這樣版主檢舉需要迴避不合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5.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14938370.A.564.html
ZooseWu: 不一樣->需要迴避不合理的邏輯是? 36.227.136.162 03/05 18:06
ZooseWu: 你開頭講的我的文都有說吧 36.227.136.162 03/05 18:07
我只是把情況列清楚一點而已啦
cyclone055: 不知道是不會內部討論喔…是說它們的 1.171.51.16 03/05 18:11
cyclone055: 隱形看板不能討論嗎? 1.171.51.16 03/05 18:11
※ 編輯: linzero (36.226.185.176 臺灣), 03/05/2021 18:16:40
jschenlemn: 迴避就是完全迴避,不但不能列入投票 180.177.1.168 03/05 18:21
jschenlemn: 甚至連行政程序都不能碰 180.177.1.168 03/05 18:21
jschenlemn: 也就是如果板主被檢舉,或者提出需要 180.177.1.168 03/05 18:21
jschenlemn: 迴避的檢舉,剩下的就是等判決了 180.177.1.168 03/05 18:21
ZooseWu: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打的文章.... 36.227.136.162 03/05 18:23
ZooseWu: 我已經把你講的論點提過並否定掉了欸.. 36.227.136.162 03/05 18:24
我只是提自己意見而已 我認為板主認為應該違規 但想尋求多數決而沒人檢舉自己提檢舉 若迴避則 四人時沒差 但三人時則是加重需要認定違規的人數 變成比別人檢舉時需要更多其他版主認定違規時才會違規 我認為從這角度看 這點不合理而已 ※ 編輯: linzero (36.226.185.176 臺灣), 03/05/2021 18:33:41
laptic: 「違規不桶」,這語法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1.32.8.235 03/05 19:06
Katsuyuki118: 這個怎麼看起來像數學問題? 182.233.133.13 03/05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