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ooseWu: 不一樣->需要迴避不合理的邏輯是? 36.227.136.162 03/05 18:06
→ ZooseWu: 你開頭講的我的文都有說吧 36.227.136.162 03/05 18:07
我只是把情況列清楚一點而已啦
推 cyclone055: 不知道是不會內部討論喔…是說它們的 1.171.51.16 03/05 18:11
→ cyclone055: 隱形看板不能討論嗎? 1.171.51.16 03/05 18:11
※ 編輯: linzero (36.226.185.176 臺灣), 03/05/2021 18:16:40
推 jschenlemn: 迴避就是完全迴避,不但不能列入投票 180.177.1.168 03/05 18:21
→ jschenlemn: 甚至連行政程序都不能碰 180.177.1.168 03/05 18:21
→ jschenlemn: 也就是如果板主被檢舉,或者提出需要 180.177.1.168 03/05 18:21
→ jschenlemn: 迴避的檢舉,剩下的就是等判決了 180.177.1.168 03/05 18:21
→ ZooseWu: 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打的文章.... 36.227.136.162 03/05 18:23
→ ZooseWu: 我已經把你講的論點提過並否定掉了欸.. 36.227.136.162 03/05 18:24
我只是提自己意見而已
我認為板主認為應該違規
但想尋求多數決而沒人檢舉自己提檢舉
若迴避則
四人時沒差
但三人時則是加重需要認定違規的人數
變成比別人檢舉時需要更多其他版主認定違規時才會違規
我認為從這角度看
這點不合理而已
※ 編輯: linzero (36.226.185.176 臺灣), 03/05/2021 18:33:41
→ laptic: 「違規不桶」,這語法是不是有點怪怪的... 1.32.8.235 03/05 19:06
推 Katsuyuki118: 這個怎麼看起來像數學問題? 182.233.133.13 03/05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