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B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一、檢舉看板 C_Chat 請將違規之看板名稱保留,另一個刪除 二、違規文章代碼 ┌─────────────────────────────────────┐ │ 文章代碼(AID): #1WMg-1yf (C_Chat) [ptt.cc] [公告] 中餐前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16555905.A.F2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請貼上違規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三、被檢舉人ID qqq3892005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四、違規內容節錄
qqq3892005: 平常這麼愛說齁版 怎麼每次都還在大驚小怪阿@@03/24 11:44
qqq3892005: 沒人趕阿 只是在BM講版主比較有義務回你吧。你在公告03/24 11:53
qqq3892005: 講,阿某些ID不是每篇公告都在講差不多的話,看了替03/24 11:53
qqq3892005: 他覺得辛苦03/24 11:53
qqq3892005: 因為這麼多篇公告下來 已經證實在公告文底下講沒被理03/24 11:55
qqq3892005: 了吧 不過這是個人自由啦 嘻嘻03/24 11:55
qqq3892005: ,哈哈在公告底下抱怨沒人理你,哈哈,好請繼續抱怨03/24 12:01
qqq3892005: 笑笑而已 沒很嚴重吧。你笑齁版,我笑你03/24 12:02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五、違反板規條目 4-7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依 ┌─────────────────────────────────────┐ │ 文章代碼(AID): #1WL_ww9j (C_Chat) [ptt.cc] [公告] 阿夸、看V相關串禁回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16379578.A.26D.html │ └─────────────────────────────────────┘ Vtuber(包含但不限於湊あくあ)及其觀眾的相關文章,可使用高標準審視 而qqq3892005訕笑挑釁對於Vtuber相關判決不滿的"某些ID",實際上在該文底下也成功引 起爭吵,自己跟shinobunodok板友槓上。後續爭吵內容又與判決案例本身甚無相關,完全 是在引戰吵架且成功,而看不出有好好就判決來討論的意圖。 另外請注意,違規內容節錄部份與後續「跟shinobunodok板友槓上」部份並不相同,那部份 是他們個人的事,並不在違規事證內 我檢舉的是針對特定族群引戰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31.1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16562809.A.5FE.html ※ 編輯: LastAttack (140.116.131.189 臺灣), 03/24/2021 13:14:33
an94mod0: 已通知220.133.114.11 03/24 15:04
qqq3892005: https://i.imgur.com/88XmxVI.jpg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後續推文明確指出檢舉文內言論皆是對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shino版友說的,所以無地圖砲問題,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這樣是不是只有他能檢舉阿? 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然後也跟對方達成共識就是他笑他的我 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笑我的,這是shino版友自己說和平的 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看不出來有吵架。 45.133.4.111 03/24 15:15
qqq3892005: 如果shino版友要檢舉我那我就認了:( 45.133.4.111 03/24 15:15
LastAttack: 有點硬欸 某些ID wwww 不就是撒網然後140.116.131.189 03/24 16:18
LastAttack: 有人對號入座之後再來說某些ID只有一140.116.131.189 03/24 16:18
LastAttack: 個ID140.116.131.189 03/24 16:18
qqq3892005: 對了什麽號入座阿@@,對了「講齁版」 45.133.4.111 03/24 16:22
qqq3892005: 的人嗎?阿不就是真的有講跟真的沒講45.133.4.111 03/24 16:22
qqq3892005: 而已,又不是喊什麽低素質還是人品不45.133.4.111 03/24 16:22
qqq3892005: 好而已,有講跟沒講就是客觀的阿45.133.4.111 03/24 16:22
qqq3892005: 而且你文裡就拿shino說我釣他吵架 阿 45.133.4.111 03/24 16:24
qqq3892005: 他自己說我笑我的,很和平。不懂問題45.133.4.111 03/24 16:24
qqq3892005: 在哪45.133.4.111 03/24 16:24
qqq3892005: 還是你要改說你是講齁版的人,你很生 45.133.4.111 03/24 16:24
qqq3892005: 氣阿。現在改可能還來得及喔 45.133.4.111 03/24 16:24
zouelephant: 4-7無違規 檢舉人非被針對者 118.160.53.196 03/25 01:23
我檢舉的是重點是對特定族群引戰 內文違規內容並非都是與shinobunodok的對話,況且與第二方之對話一樣可以去對第三 方進行引戰,這兩回事並非互斥 https://i.imgur.com/CDfG3JA.png
LastAttack: 欸不是我也是每篇公告都講差不多話的I 42.75.24.6 03/25 08:48
LastAttack: D之一欸,只是忍住沒跟他吵架,後續只 42.75.24.6 03/25 08:48
LastAttack: 是舉例有吵起來之實,重點是針對特定 42.75.24.6 03/25 08:48
LastAttack: 族群「每篇公告都講差不多話的ID」引 42.75.24.6 03/25 08:48
LastAttack: 戰 42.75.24.6 03/25 08:48
※ 編輯: LastAttack (42.75.24.6 臺灣), 03/25/2021 08:49:11
qqq3892005: 反對引戰。從頭到尾只說「好辛苦」、 45.133.4.104 03/25 09:24
qqq3892005: 「沒人理」跟「哈哈」,如果這算引戰 45.133.4.104 03/25 09:24
qqq3892005: ,那所有講「V粉哈哈」的請一律比照 45.133.4.104 03/25 09:24
qqq3892005: 以引戰論 45.133.4.104 03/25 09:24
qqq3892005: 更不用說「滾回專版」這類攻擊性更強 45.133.4.104 03/25 09:25
qqq3892005: 的話了 :) 45.133.4.104 03/25 09:25
qqq3892005: 檢舉人處心積慮硬要檢舉一個不合理的 45.133.4.104 03/25 09:29
qqq3892005: 引戰,萬一此案例(哈哈算引戰)成例, 45.133.4.104 03/25 09:29
qqq3892005: 恐將引起大量檢舉潮(如上所述,所有V 45.133.4.104 03/25 09:29
qqq3892005: 粉哈哈均可被檢舉且應受罰),有意圖 45.133.4.104 03/25 09:29
qqq3892005: 擾亂看板秩序之嫌疑 45.133.4.104 03/25 09:29
qqq3892005: 換言之本人懷疑檢舉人並非真的覺得違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規。如我另一篇檢舉文所述:檢舉人自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己在同一篇公告、且在我推上開檢舉內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容推文之前,自己便違反本篇檢舉提出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的「訕笑」、「無討論意圖」及引起爭 45.133.4.104 03/25 09:33
誰跟你一樣訕笑無討論wwww 就直接在酸違規事證跟板主 到底是腦袋還是眼睛 https://i.imgur.com/CH6mv8n.png
qqq3892005: 吵,如檢舉人並非雙標,則可合理懷疑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係刻意為之,目的並非檢舉違規內容,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而是擾亂看板,試圖製造一個判例供後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續亂版檢舉行為使用,請版主審慎考量 45.133.4.104 03/25 09:33
qqq3892005: 另外上開檢舉文違規內容節錄部分最後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一項「你笑齁版 我笑你」,已明確指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出我笑的對象是「笑齁版」的人,文意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明顯可看出「笑」齁版跟「笑」你的笑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是相同意思。換言之,如果檢舉人認為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我的笑是引戰訕笑,那我針對的對象是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以齁版引戰訕笑」的人,如檢舉人認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為自己是這種人,則我將另行檢舉,也 45.133.4.104 03/25 09:54
你稻草人立很爽喔,強調的是你針對「每篇公告都在講差不多話的某些ID」引戰 自己滑坡成我在訕笑齁板==到底是腦袋還是眼睛啊
qqq3892005: 請版主注意「時間順序」,亦即「誰先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訕笑引戰」,而且還是長期每篇公告都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回一樣的話。如果檢舉人認為自己並非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訕笑引戰,則或者他並非本人訕笑對象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如認定本人係挑釁)、或者本人根本無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挑釁引戰,無論怎麼看都是不合理的檢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舉文。承上,請版主結合本事件前後檢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舉人行為,審慎評估其用意 45.133.4.104 03/25 09:54
qqq3892005: 檢舉人以「自述」係嘲諷「版主」而非 45.133.4.104 03/25 10:11
qqq3892005: 「特定版友」試圖脫罪,但本人於本篇 45.133.4.104 03/25 10:11
欸可以不要模糊焦點嗎?要控訴檢舉相關的請回自己的檢舉文
qqq3892005: 推文明說係針對shino版友交談,並附 45.133.4.104 03/25 10:11
內文違規內容並非都是與shinobunodok的對話,況且與第二方之對話一樣可以去對第三 方進行引戰,這兩回事並非互斥 https://i.imgur.com/CDfG3JA.png
qqq3892005: 上shino版友回應之佐證資料,仍被強 45.133.4.104 03/25 10:11
qqq3892005: 行扭曲成地圖砲等人對號入座,如非雙 45.133.4.104 03/25 10:11
qqq3892005: 標,顯然是別有居心:( 45.133.4.104 03/25 10:11
qqq3892005: 換言之,此名版友明知「有無違規意圖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係由「檢舉方」認定提出檢舉,「版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主」判決,「被檢舉人」只是提出解釋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卻單方面認定本篇檢舉文本人解釋是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硬凹」,而在另一篇本人提出的檢舉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文中做出解釋後,單方面以高姿態表達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本人看不懂、並於本篇檢舉文編輯文章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內容意圖嘲諷本人眼睛或腦袋。由於該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版友並未打出完整內容,故無法以此檢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舉,但足認其對於版規之敏感度,更凸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顯本篇檢舉文之不合理以及其後續堅持 45.133.4.104 03/25 10:16
你的邏輯推理有問題欸,我懂得避開板規,就說我檢舉一定是在玩板規== 照你這邏輯,因為你的邏輯推理有問題,484可以說你全部的辯解都邏輯有問題不應採信?
qqq3892005: 檢舉行為之異常,不僅意圖擾亂c_chat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版秩序、更有擾亂c_chatbm版秩序之嫌 45.133.4.104 03/25 10:16
qqq3892005: 又,本人已於上方提出「哈哈非引戰」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針對對象為『訕笑齁版之人』」等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數種解釋,該檢舉人無視這些解釋,透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過編輯方式意圖抹黑本人模糊焦點,更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擅自將本人提出的「或者檢舉人先挑釁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訕笑、或者本人非訕笑檢舉人、或者本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人非挑釁」三種可能,斷章取義成立稻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草人及滑坡,迴避了本人辯護的「檢舉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人並非訕笑對象」及「本人並非挑釁」 45.133.4.104 03/25 10:21
qqq3892005: 兩種解釋,意圖擾亂版主判決 45.133.4.104 03/25 10:21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有理有據地表示不認同在你眼裡叫模糊焦點、意圖擾亂版主判決
qqq3892005: *上面的「透過編輯方式」係指透過編 45.133.4.104 03/25 10:22
qqq3892005: 輯於本人推文底下斷章取義回應 45.133.4.104 03/25 10:22
假如你的推文很短也罷==一次推一長段,當中有謬誤,別人還要配合你,去你自己認為 成一段的推文最下面回覆喔?當然是直接在謬誤之下回覆啊== ※ 編輯: LastAttack (140.116.131.189 臺灣), 03/25/2021 10:33:21
qqq3892005: 回應檢舉人補充圖片:針對其他人說「 45.133.4.104 03/25 10:32
幫你註明一下,圖片改過~
qqq3892005: 沒叫人去BM版」,與所謂「訕笑」特定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族群並無關聯,應該說「沒叫人去BM版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沒說不行」這兩句根本沒有所謂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攻擊成分,我可以對任何人講,看不出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檢舉人貼這個圖片的用意。我可以跟任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何人講我是在哈哈「shino版友」,跟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我針對他哈哈完全不衝突,用我對別人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講這件事來反駁說我是開地圖砲訕笑,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非常不合理。 45.133.4.104 03/25 10:32
qqq3892005: 我提出A、B、C三種可能,沒預設立場 45.133.4.104 03/25 10:35
qqq3892005: ,你針對A說我滑坡,既不回應B、C也 45.133.4.104 03/25 10:35
qqq3892005: 不提出新的可能D,合理懷疑就是迴避B 45.133.4.104 03/25 10:35
qqq3892005: 、C解釋 45.133.4.104 03/25 10:35
可憐哪==你知道你B跟C就只有給一句話嗎? https://i.imgur.com/3wt2mlk.png 我的指控就是你地圖炮(B)挑釁引戰(C) 是你在迴避我提出的證據吧==
qqq3892005: 本人積極回應檢舉人,提出多種解釋, 45.133.4.104 03/25 10:39
qqq3892005: 無奈持續被檢舉人嘲諷「眼睛或腦袋」 45.133.4.104 03/25 10:39
qqq3892005: 、「邏輯有問題」,而不對本人的回應 45.133.4.104 03/25 10:39
qqq3892005: (並非針對檢舉人or本人無挑釁行為)表 45.133.4.104 03/25 10:39
qqq3892005: 達意見,實在無溝通實益。只能請版主 45.133.4.104 03/25 10:39
qqq3892005: 盡快判決,本人不想再遭受攻擊了 45.133.4.104 03/25 10:39
redDest: 有需要可以回文 42.77.134.202 03/25 10:51
redDest: 4-7無違規 42.77.134.202 03/25 10:51
qqq3892005: 回應檢舉人新編輯文字:本人一開始針 45.133.4.104 03/25 11:03
qqq3892005: 對檢舉人回應「係針對shino版友」並 45.133.4.104 03/25 11:03
qqq3892005: 附上佐證資料,而後檢舉人以「我也是 45.133.4.104 03/25 11:03
qqq3892005: 每篇公告都講一樣話的ID回應」。於是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本人再度以檢舉內文本身佐證,表達針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對對象是「笑齁版」之人,並且此「笑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與「我『笑』你」的笑是相同意思。 45.133.4.104 03/25 11:04
==可以別再滑坡了嗎? https://i.imgur.com/go7adIJ.png
qqq3892005: 基於尊重檢舉人觀點,我不堅持這種笑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無挑釁,而是客觀提出三種可能:有挑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釁並有攻擊到檢舉人;有挑釁但無攻擊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到檢舉人;無挑釁。已含括本人能想到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的所有可能性,並分別針對三種可能性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解釋檢舉不成立之原因,解釋充足,無 45.133.4.104 03/25 11:04
一句話好充足喔 https://i.imgur.com/3wt2mlk.png
qqq3892005: 法理解為何會被視為迴避檢舉 45.133.4.104 03/25 11:04
qqq3892005: *更正 如果是有挑釁且有攻擊到檢舉人 45.133.4.104 03/25 11:05
qqq3892005: 之情況,那檢舉成立。本人僅補充說明 45.133.4.104 03/25 11:05
qqq3892005: 檢舉人同樣違規日後將檢舉之意圖 45.133.4.104 03/25 11:05
qqq3892005: 至於檢舉人是什麽情況...恐怕...只有 45.133.4.104 03/25 11:06
qqq3892005: 「當事人」才知道了 45.133.4.104 03/25 11:06
※ 編輯: LastAttack (140.116.131.189 臺灣), 03/25/2021 11:15:19
qqq3892005: 確實很充足阿,因為這檢舉就是這麼牽 45.133.4.104 03/25 11:20
qqq3892005: 強,整個大方向都不對了,還需要講細 45.133.4.104 03/25 11:20
qqq3892005: 節嗎 45.133.4.104 03/25 11:20
qqq3892005: 你要指鹿為馬硬凹別人違規,別人是要 45.133.4.104 03/25 11:23
qqq3892005: 怎麼順著你錯誤的邏輯辨啊?太浪費生 45.133.4.104 03/25 11:23
qqq3892005: 命了吧,一句那個是鹿不是馬就好,還 45.133.4.104 03/25 11:23
qqq3892005: 需要跟你觀察生命特徵驗DNA嗎 45.133.4.104 03/25 11:23
s87879961: 笑了 這檢舉就滿強求的 沒激動用詞 223.137.64.162 03/25 11:24
s87879961: 就很難過 223.137.64.162 03/25 11:24
redDest: 結案 220.142.31.181 03/25 11:35
qqq3892005: 謝謝 :) 板主辛苦了 45.133.4.104 03/25 11:38
ga652206: 這時候笑就好了 哈哈哈哈 180.197.17.207 03/2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