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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ChatBM》板規 2021.4.29版 服務台的功能併至本文 如果有板務上的疑問又未達發文標準,可以在本文推文詢問 A.總則 本板C_ChatBM用於討論及處理任何有關C_Chat板板務用途。 本板發文預設分類為:檢舉、申訴、申請、板務、建議、問題、組務、站務, 請發文者務必詳閱整體流程,並依照預設格式發文。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A-1-1 檢舉文章標題應包含欲檢舉板規及被檢舉人ID, 例:[檢舉] 4-1 4-7 forsakesheep 檢舉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 除檢舉4-1、4-3、4-14、4-15、4-19、4-21外,請節錄違規內容 勿於四、違規內容節錄中僅填寫"全文"二字。 A-1-2 檢舉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一ID一文章為限。 (檢舉違反C_Chat板規4-4 4-7-4除外) 多ID於同一篇文章內違規、或同ID多篇文章違規,應分別檢舉以利兩造答辯。 A-1-3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應M文保留文章並去信告知被檢舉人, 請被檢舉人至C_ChatBM板回文或推文答辯,檢舉人亦可回文或推文反駁。 A-1-4 板主群依兩造言論進行判決,若違規事實明確亦可直接判決。 檢舉案採相對多數決,結案後S檢舉文並針對違規名單於C_Chat板發布公告。 A-1-5 被檢舉人於任意板主判決前,修正違規內容, 板主群得依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分。 A-1-6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檢舉或答辯,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A-1-7 過往判例置於精華區z-6 處罰紀錄區,僅供板主檢視以利判決。 A-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3日內提起申訴。 A-2-1 申訴人應為當事人。 申訴文章標題應有判決文章之文章代碼及看板名, 例:[申訴] #1QiKF5Yj (C_ChatBM) 申訴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違者恕不受理。 A-2-2 申訴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單一判決為限, 請勿在同一申訴案中一次申訴多篇判決,以利板主與申訴人溝通。 A-2-3 申訴案應由判決或參與判決之板主群受理,M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板主應於結案後S申訴文。 A-2-4 申訴案若於3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申訴人於板主結案後仍無法接受結果, 申訴人可至C_GenreBoard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A-2-5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申訴,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A-3 [申請]:欲於C_Chat板發布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請先於C_ChatBM板發文申請。 A-3-1 申請文應符合C_Chat板規4-15、5-3、5-5, 申請文章標題應簡述欲申請之內容, 申請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違者恕不受理。 A-3-2 申請案由板主受理後,應M文保留文章,結案後S申請文章, 申請案經板主多數決同意,申請人方可至C_Chat板發文。 A-3-3 非系列活動申請案可發文數以2篇為上限,申請人可不申請逕行發文, 第3篇相關文章請再次於C_ChatBM板進行申請。 系列活動、週期性活動於期限內每週最多可發一篇宣傳文章 A-3-4 有關申請案請一律於C_ChatBM板發文申請,請勿私信板主進行申請, 板主不受理受C_Chat板水桶處分者之申請文章,亦不協助代發申請文章。 A-4 [板務]:使用者欲討論關於C_Chat看板事務時使用, 相關程序依C_Chat板規7-1之程序辦理。 A-5 [建議]:使用者可對C_Chat板務提出建議。 A-6 [問題]:使用者可詢問有關C_Chat板規及判決之疑問。 A-7 [組務]、[站務]:轉錄與C_Chat/C_ChatBM板相關之組務、站務公告時使用。 B.違規處理 為維持C_ChatBM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申訴人權益, 板主得依以下規定對於擾亂板面及板務者進行處分。 B-1 以下事項違規處罰水桶一周以上,板主可視情況退文。 B-1-1 討論時針對個人或特定群體做出人身攻擊者、 非當事人或板主多次推文影響秩序(如離題、謾罵、嘲諷、嬉鬧) 或經板主群多數認定討論時意圖引戰/挑釁板友者。 B-1-2 發文無關希洽板務者,見 A.總則。 (含轉錄非C_Chat/C_ChatBM/組務/站務相關板文章) B-1-3 其他違反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事項者。 B-2 以下事項違規處罰水桶一月以上,板主可視情況退文。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B-2-2 本板[檢舉]案件,僅板主群/檢舉人/被檢舉人三方得回文; 本板[申訴]案件,僅板主群/申訴人雙方得回文, 違者視為B-2-1亂板水桶並退文。 B-2-3 本板[檢舉]案件僅限板主群能於該文章做出判決, 違者視為亂板水桶。 B-3 大量無意義發文以致板面無法閱讀者,板主得永久水桶B-4 其餘影響板務運作之行為而未列於板規者,板主群得於討論後另行處分。 本次修正: 修正B-1-1部份文字,新增「、非當事人或板主多次推文影響秩序」條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50.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19669361.A.88E.html
DaBouSer: ㄅ能調皮ㄌ223.138.122.149 04/29 14:27
h0103661: 有什麼疑問會不達標準啊,問板主晚餐吃180.217.145.176 04/29 15:08
h0103661: 什麼之類的嗎180.217.145.176 04/29 15:08
an94mod0: 如果晚餐跟檢舉無關建議私信詢問 220.133.114.11 04/29 15:10
sos976431: 那如果油油貼兔子哩120.126.194.200 04/29 15:14
qazwsx855193: 前幾天被你說不准好爽的 有踩到線 114.136.122.47 04/29 15:15
qazwsx855193: 嗎xDDD 114.136.122.47 04/29 15:15
Xavy: 這看起來像是板主推文影響秩序會踩板規111.243.175.100 04/29 18:06
motw1999: 那這是有人檢舉才受理還是板主會主動判? 1.160.157.194 04/30 08:00
an94mod0: 板主群可以主動判 1.162.206.199 04/30 09:26
kaomark: 突然想到個問題 群組長判的4-4上訴案說 114.44.81.178 07/13 01:09
kaomark: C_Chat板板規 4-4未及完善 應予適當修正 114.44.81.178 07/13 01:09
kaomark: 這是不是代表4-4暫時不能用了啊? 114.44.81.178 07/13 01:09
laptic: 目前板主群正在討論中,有進一步處理的話115.135.104.188 07/13 18:46
laptic: 會公告說明115.135.104.188 07/13 18:46
RG5678: 請問,想檢舉站規共用帳號,好像找不到版223.136.160.177 07/16 00:37
RG5678: 規條款……223.136.160.177 07/16 00:37
RG5678: 可以仿照這篇格式來發文嗎?223.136.160.177 07/16 00:38
RG5678: #1OqHwrl4 (C_ChatBM)223.136.160.177 07/16 00:38
RG5678: 用共用或站規查詢標題 ,沒有明確答案,223.136.160.177 07/16 00:45
RG5678: 故再此提問223.136.160.177 07/16 00:45
ar0sdtmi: 請問我可以發文討論特定遊戲YT點閱數不180.217.194.223 07/18 11:05
ar0sdtmi: 夠就不出影片原因嗎?180.217.194.223 07/18 11:05
skyerlight: 在板務分類貼文底下附議或反對,有任 122.118.16.222 07/21 20:40
skyerlight: 何實質作用嗎?我稍微爬了板規沒找到相 122.118.16.222 07/21 20:40
skyerlight: 關說明 122.118.16.222 07/21 20:40
laptic: 目前只有附議有實質作用,反對則沒有118.100.188.125 07/23 10:36
tomalex: (′・ω・‵) 可以限制每日檢舉篇數嗎== 111.241.7.175 07/25 13:53
wwa928: 所以希洽板標到底為何不直接打成「慟」就 61.216.33.80 08/20 13:56
wwa928: 好,是真的有在玩什麼梗我不曉得的嗎?讓 61.216.33.80 08/20 13:56
wwa928: 我好生疑惑啊啊啊!!! 61.216.33.80 08/20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