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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文章代碼 文章代碼(AID): #1XAlG9Yb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r85270607 三、申訴理由 依照4-7條例如下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其中 只有三、才會構成原因才是 畢竟檢舉人一直強調是私人恩怨 不過問題來了? 哪來的私人恩怨, 並不是只要衝人就算私人恩怨吧 好, 檢舉人主張我拿它版事務來講 對 我的確是說過他在CHAT活躍之前是怎麼在STEAM板 但這並不能作為根據如此所以我一樣把恩怨帶來西洽的根據, 我的主張如下 從長期檢舉人發文活動來看, 我的推文並沒有針對檢舉人而來 我有噓 但也有推 儘管針對不同文章噓的比例是相對的高 ; 但絕多時候都是針對 發文內容來反應 我們要是真的有仇, 老早到每篇底下一定留一個噓洗文了 回到其根據內文發文內容來檢舉的文章好了, 我想我當時也說了 來到了洽板, 對於檢舉人的文章風格我保持「再看看」的觀望, 既不信任, 也不為反而反, 就只是看文章風格來反應 他講攻略超複雜,我只問了 「RMMH做圖文做gif做影片, 還比洽友你一言我一句的難懂?」 且針對這樣的疑問也不是第一個人問了, 怎麼這樣就叫恩怨呢? 阿 對 檢舉人沒回答這個啦 他說我個人恩怨啦...講不出來就叫個人恩怨? 我這個問題算不算是問題呢...我想RMMH相關人員也講了, 扯恩怨別扯到他 至於是誰扯? 也是檢舉人阿 我完全根據發文內容來回 反而是檢舉人東拉西扯, 然後上升到這是私人恩怨階段? 會這樣問一定G心叵測? 文章是他發的, 所以他來決定, 不是吧? 認為恩怨的定義是雙方本來就有恩有仇, 影響到西洽本來的討論時才有4-7 我不認為我的提問討論有偏離西洽本來該有的 但是現在變成檢舉人說有仇就有仇...無視長期來看我本來就有推有噓? 無視針對內文提出的問題? 尚望函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77.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0388660.A.31F.html ※ 編輯: r85270607 (36.230.177.10 臺灣), 08/31/2021 13:46:21
an94mod0: 重新查看文章220.133.114.11 08/31 14:12
an94mod0: 確實有針對以及持續多次噓文挑釁的狀況220.133.114.11 08/31 14:12
an94mod0: 已違反板規4-7 220.133.114.11 08/31 14:12
我的針對也只是針對他的發文內容阿 「RMMH做圖文 做.gif 做影片還比零散的推文複雜看不懂?」 我這樣的提問很針對嗎? 無從預判檢舉人的回答後之後我是甚麼回應 但集中在題目上本來就是針對發文而回應 至於噓, 恩 全文出現兩次 ; 所以an94mod板主認為 整篇兩次以上算挑釁? 雖然我沒辦法證明是不是手殘按錯, 但是 從我們之後的推文次數與時間跨度就更長了, 佔整個比例而偏到極低, 這也不符合「多次挑釁」吧? 我的提問依然不脫離「你說遊戲攻略看不懂 都如此這般 是哪裡看不懂」的核心 ※ 編輯: r85270607 (36.230.177.10 臺灣), 08/31/2021 14:26:26
MrTaxes: 他板洗文的指控,請問找到證據了嗎?1.200.3.252 08/31 17:24
MrTaxes: 因為我真的沒印象我有洗文,為何多次指控? 1.200.3.252 08/31 17:26
MrTaxes: 指控別人他板洗文,有符合西洽的討論? 1.200.3.252 08/31 17:29
一, 申訴對象是板主群, 不是向你申訴吧... 二, 你認為的點是有沒有人在推文繼續爭執上述他板洗文這個部分? 三, 如果你真的認為如此 那我建議你可以把你主動發來了兩篇回信公佈一下 我想當時在私信中我已經講過了, 甚至還建議了避免糾紛的方式 都這麼做了還覺得是個人恩怨? 你見過你仇家這麼做的了? ※ 編輯: r85270607 (36.230.177.10 臺灣), 08/31/2021 17:43:58
MrTaxes: 你要建議我?不如我建議你吧... 1.200.3.252 08/31 18:02
MrTaxes: 以後別對他人做出提不出證據的不實指控..1.200.3.252 08/31 18:02
這已經是第二次跑題了吧? 問你個RMMH 說不出來? 現在問你之後有人再繼續你說的事情嗎? 沒有吧 你自己編輯發文開始帶歪 有來有往我就只是跟著你的腳步罷了 你後來選擇不繼續 我也沒繼續 不過就這樣 「如果」你選擇不回應 「結果」我繼續在下面推文你說的洗文 那才該算4-7 而不是你岔開話題兩邊來往之後, 結束沒共識再來下個4-7-3, 這麼方便的喔? ※ 編輯: r85270607 (36.230.177.10 臺灣), 08/31/2021 18:18:22
MrTaxes: "尊重管理群判決"<==別忘了您說過的。1.200.3.252 08/31 18:20
是啊 我也只是做出合乎程序的申訴討論罷了 跟「放棄」或「不答辯」可不一樣 我要做的是, 針對成案的理由跟板主群溝通, 而不是在你的檢舉文 持續底下你來我往造成閱讀困難 你可別忘了我也說「我只該做應該做的」後就不再繼續了 那麼請教一下, 你該做的早做完了吧? 現在是你幫板主討論? ※ 編輯: r85270607 (36.230.177.10 臺灣), 08/31/2021 18:25:25
laptic: 就我個人看法,即使不構成 4-7-1-3 違規,110.159.154.24 09/01 09:22
laptic: 也有可能構成 4-7-1-2 違規 110.159.154.24 09/01 09:22
laptic: 另外請原案檢舉人注意 B-1-1,謝謝110.159.154.24 09/01 09:22
所以是4-7-2的緣故成立4-7 而非4-7-3嗎 如果是這樣那我沒有任何主張了 請S吧 ※ 編輯: r85270607 (49.216.13.66 臺灣), 09/01/2021 11: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