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tic: 此案我待會研究一下219.92.47.33 10/04 19:47
欸乾對齁,我都忘記你也要參與申訴案的判決ㄌ
推 ga652206: 有無多次推文 也是有判決依據吧118.232.27.172 10/04 19:54
→ ga652206: 他你那篇才推文一次118.232.27.172 10/04 19:57
可是菜逼八跟詭辯也是一句就下去ㄌ捏
※ 編輯: LoKingSer (112.78.75.13 臺灣), 10/04/2021 20:00:59
→ Abby530424: LoKingSer板友您好 我認為被檢舉人58.114.201.51 10/04 20:08
→ Abby530424: 所提的【被害妄想能辦就好笑了】58.114.201.51 10/04 20:09
→ Abby530424: 並沒有明確指涉到您 所以我判斷未違規58.114.201.51 10/04 20:10
→ Abby530424: 如果他說的是:又一個被害妄想58.114.201.51 10/04 20:10
→ Abby530424: 或是啥 你這種被害妄想能辦就好笑了58.114.201.51 10/04 20:11
→ Abby530424: 那我就會判決B-1-1 違規58.114.201.51 10/04 20:11
原來如此,瞭解ㄌ
所以判決違規與否的標準是:
「有無明確指涉他人」就對ㄌ
感謝Abby530424板主回答
推 ga652206: 菜那個根本沒答辯意思 而是繼續嗆27.52.186.114 10/04 20:13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10/04/2021 21:51:28
→ Abby530424: 其實算是綜合判斷 有無討論事實58.114.201.51 10/04 21:57
→ Abby530424: 有無多次推文 是不是明確指涉58.114.201.51 10/04 21:57
→ Abby530424: 或是用辭嚴不嚴重都會影響到判決 58.114.201.51 10/04 21:57
欸乾不是,你多了這一串解釋之後
我反而又摸不清楚你們的判決標準ㄌ
→ k960608: 翻譯 沒錯又是心證150.117.33.111 10/04 22:00
又…又……又是心證!
這樣我要怎麼摸清楚板主的標準在哪?
→ SaberTheBest: 少林寺方丈 心證大師114.40.221.160 10/04 23:28
推 laptic: 我個人認為有挑釁之嫌,B-1-1 違規 219.92.47.33 10/05 01:12
→ k960608: 如果nh版維持的話 會翻案 150.117.33.111 10/05 01:20
翻不翻案倒是其次,我主要還是想搞清楚違規的標準在哪
反正他都已經因為自爆,被桶30天+退文ㄌ
也不差我這7天
→ k960608: 大膽 板主的標準啟是容你摸清楚的!?150.117.33.111 10/05 02:10
對不起,小的僭越ㄌ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10/05/2021 03:14:00
→ nh507121: 維持原判 219.91.102.153 10/06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