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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文章代碼 #1XlTt9GU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ParkChanWook 三、申訴理由 公告文#1XlTt9GU (C_ChatBM)第四案 B-1-2違規 板主laptic表示推文有一定參考價值 故不刪除 但那篇本來就無關板務 參考價值是哪來的? l板主認定的價值是什麼 問了板主 給的答案是這樣
laptic: 其實要刪的話,只能全串刪除,不可能只刪115.132.250.96 12/18 23:03
laptic: 第一篇,但板規並未賦權刪除其他本板無違115.132.250.96 12/18 23:04
laptic: 規的文章,因此為了能搞懂來龍去脈,才不115.132.250.96 12/18 23:04
laptic: 刪除 115.132.250.96 12/18 23:04
laptic: 後面的使用者會知道第一篇有問題嗎...115.132.250.96 12/18 23:06
但何以此板主之前判決b-1-2案 都是以刪除處分? #1XLyVf7x (C_ChatBM) #1WxxCHT3 (C_ChatBM) 板規應該沒有說要全串刪除吧? 也沒有人要你去刪回文 還是以後bm板違規文章只要有人回文 整串就不會被刪? 請L板主說明 1:無關板務的文章與推文其參考價值與西洽有何連結? 2:板規沒說要全串刪除 L板主的理解是從何而來? 3:此案與先前B-1-2違規案處分不同方式的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73.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9841055.A.5FA.html
k960608: 恣意砲 充填開始 150.117.33.111 12/18 23:25
※ 編輯: ParkChanWook (49.159.73.184 臺灣), 12/18/2021 23:29:09
LoKingSer: 其實板規也沒規定一定得要刪文150.116.212.203 12/18 23:59
LoKingSer: 只是馬來板主給的理由很奇怪150.116.212.203 12/18 23:59
smart0eddie: 再想想 118.171.3.80 12/19 00:33
laptic: 經詢問其他板主後,原文已予刪除處理 118.101.44.174 12/19 07:26
laptic: 如果申訴人沒有其他訴求,本案結案 118.101.44.174 12/19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