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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經與小組長確認後,回應如下: 按照對當時適用之 13.1 版板規和現行 16.6 版板規的對比 13.1 版本 #1L90zd5m (C_Chat) 5-5 水桶:到水桶名單,在板上不可發文和推文。 第一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一個月 第二次嚴重違反板規,水桶三個月 第三次嚴重違反板規,永久水桶 嚴重違反板規為違反6-2 6-3 6-4 之違規事項 (不含6-2-8)   (水桶違規次數紀錄為永久存在) *備註:6-2 至 6-4 為在不含「警告累計三次」之條件下,受水桶一個月以上的違規事 項,引戰、散布盜版、政治文等類皆屬之 16.6 版本 #1XT0047L (C_Chat)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由上可知,在 #1NC2IqJ_ (C_Chat) 公告中 疑似為同一使用者持有之 B0988698088 及 Omlet 帳號,由於在被警告的當下已是「第二 次嚴重違反板規」(而且還是在簡易認定的情況下,本尊與分身合併計算),因此才會有 該宣告。 而在 14.0.1 版板規頒佈施行後(#1OPzO22d (C_Chat)): 9-5 同時多重違規累計水桶半年以上者,永久水桶處分。 9-6 直接水桶視為嚴重違反板規,採取累計制,累計水桶達三次以上者提升 一級罰則。 於本板累積直接水桶十次者,視為惡意使用者,永久水桶處分。 這種做法實際上已經於法無據。 而且,按照 #1XODPMJ1 (C_Chat) 廢止板規4-7 第Ⅲ條時的說明,「是否為多重帳號之使 用者,應以帳號部的認定為主」 因此,結論如下: 不會按照時任 Rainlilt 板主作出的宣告,予以 B0988698088 帳號永久禁言處分。 另外順便回一下推文:
linzero: 翻了一下當時版規,好像這種下次再犯就永36.226.187.99 01/12 12:36
linzero: 桶,依版規也不成立吧36.226.187.99 01/12 12:36
其實同前所述,相較於當年,如今的板規結構已經發生重大改變 因此要以當時的背景,逕行對該違規人作「永久禁言」處理,其實也不是很恰當。 以上說明。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5.142.23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42038265.A.00C.html
Sessyoin: 感謝解惑捏 114.137.69.37 01/13 09:52
boy19931118: 花了不知道多久才碰巧看到六年前的 140.137.198.18 01/13 10:05
boy19931118: 事情 時間都白花了 QQ 140.137.198.18 01/13 10:05
linzero: 當時板規是第三次嚴重犯規永桶 36.226.187.99 01/13 10:44
linzero: 但判決是認為已經嚴重犯規後但不永桶,而 36.226.187.99 01/13 10:44
linzero: 事之後犯任何一條板規就永桶 36.226.187.99 01/13 10:44
linzero: 我是覺得已當時板歸來說應該也不成立才對 36.226.187.99 01/13 10:45
linzero: 反正都過去了,在這也只是說說而已 36.226.187.99 01/13 10:45
k960608: 等到改朝換代就沒有下次了 合理 150.117.33.111 01/13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