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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剛在草擬版務文 #1Z69uwRC (Marginalman) 研究板規時發現: 3-7 〔永久水桶〕 Ⅰ 五年內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3-8 同一文章違規而處直接水桶半年以上者,須經板主群多數決同意後方施行。  可是這篇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61698592.A.2FB.html 好像只有博衣こより板主一個人同意就執行了 這樣是不是違反板規了啊 不過我非本人也沒辦法幫他申訴 只能幫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3.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62558159.A.2E1.html ※ 編輯: medama (1.200.13.16 臺灣), 09/07/2022 21:44:06
k960608: 他們可能在小密室多數決了阿 150.117.33.111 09/07 21:55
an94mod0: 密室協商,板主表決紀錄封存30年111.248.170.247 09/07 21:57
其實沒差啦 他那篇罪證確鑿 就算改成多數同意 應該還是會被水桶... ※ 編輯: medama (1.200.13.16 臺灣), 09/07/2022 21:59:17
k960608: 太可惡了 建議上訴叫房子把nh給拔了 150.117.33.111 09/07 22:00
DaBouSer: 他們可能在小密室多數決了阿 223.139.7.84 09/07 22:05
sos976431: 你去邊版問ㄚ111.248.165.140 09/07 22:08
jeff666: nh早就高歌離席了 111.71.113.39 09/07 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