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rt0eddie: 都有罰過 你可以檢舉看看 118.171.3.43 10/08 16:25
→ laptic: A-1-2 可以檢舉多篇啊 = = (這我以前有解 180.74.216.234 10/08 16:25
→ laptic: 釋過) 180.74.216.234 10/08 16:25
推 Sessyoin: 再跟你分享一個經驗 板主沒有回答問題的 59.115.81.60 10/08 16:28
→ Sessyoin: 義務唷 ^_^ 59.115.81.60 10/08 16:28
檢舉了你說不會看板規不會判斷, 問了你說判的人沒有回答問題的義務
可以嘛,反正你同一個id 講話都自相矛盾.很正常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10/08/2023 16:33:21
推 motw1999: 他沒說錯啊 板主只有被小組長要求時才有 59.115.137.202 10/08 16:35
→ motw1999: 必須回答標準的義務 59.115.137.202 10/08 16:35
推 Sessyoin: 沒有矛盾呀 我不是一開始就跟你說了 59.115.81.60 10/08 16:35
→ Sessyoin: 推 Sessyoin: 判例是你自己應該要找的呀 59.115.81.60 10/08 16:35
→ Sessyoin: 我是叫你自己翻判例 沒有叫你伸手要答案 59.115.81.60 10/08 16:36
推 guogu: 這一條沒有寫單篇吧 只說在檢舉申訴文多次111.249.146.218 10/08 16:39
→ youngglasses: 恩,所以就問清楚啊. 我先檢為快 150.117.243.27 10/08 16:54
→ pp1877: 真要問也有辦法逼,但一樣是要小組長幫。 118.166.148.80 10/08 17:39
我覺得我必須用一個第一次在這個檢舉版面的使用者的身分講句話.
檢舉了你說不會看板規不會判斷, 問了你說判的人沒有回答問題的義務
弄不清楚發問了,你說這個版就是要檢舉了來弄清答案.
然後發文檢舉了,再檢舉/說 對方濫訴,誣告.
話都是你說的.
只有某些人才有資格使用這個版面對嗎?
非你族類的沒有人權,沒有權利,不算人對嗎?
※ 編輯: youngglasses (150.117.243.27 臺灣), 10/09/2023 13: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