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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文章代碼 #1cB57rw7 (C_Chat) 二、申訴人ID arrenwu 三、申訴理由 我想先表明的是:我絕對沒有任何意圖進行沾染政治的討論內容 回文討論的是統神基於遊戲實況主在實況平台上遭遇的問題。 (實際上,從我的文章歷史應該也看得出來 我不太喜歡在西洽討論政治) 切入違規的部分,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從網路上還有的存檔看起來,觸犯 4-11的問題是出在 "但是統神跟他的粉做了啥 統神在與某議員直播時還是堅持他的思想不會改" https://www.pttweb.cc/bbs/C_Chat/M.1714178946.A.0C8 我覺得這個並不是很明確的政治議題討論, 這是一個統神曾經發生過的跟我國民代上電台時候表達統神看法的事實 沒有指稱人名、也沒提及黨派。 就比如「哪個ACG相關人士跟總統見面」然後討論ACG相關人士, 我想應該也不至於直接觸犯4-11吧? (就算有4-11嫌疑,應該也不到主動處理的程度?) 這引文發生的意外我之前也有碰過,這之後我其實也有比較注意。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08778936.A.17F.html (在那之後回文已經比以前注意得多,尤其是會注意人的暱稱) 當時候一被人檢舉觸犯4-11,我看到也就立即改正了。 對於進犯相關板規部分以及態度, 我認為我算是滿配合的板友,而非平日就對政治激進而意圖打破柵欄的類型 :D 主動處理是板主的權限是無庸置疑, 但我想西洽違規有 主動處理 和 檢舉處理, 從慣例看起來,通常是有明確性和嚴重性的性質區別; 主動處理強調時效性,通常是比較明確且嚴重的進犯情況。 所以我在這裡懇請板主們,在考量上述幾點因素下, 可以類似4-7那樣、考慮當時情況不要透過主動處理給我4-11嗎 :) 感謝板主們平日為了維護板面的辛勞 -- 早川秋看到的未來 https://i.imgur.com/aRFJqId.jpg https://i.imgur.com/SXPvXGe.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45.195.96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14184027.A.E8A.html ※ 編輯: arrenwu (98.45.195.96 美國), 04/27/2024 10:16:29
nawussica: 很像美國交通法庭內容123.195.150.132 04/27 11:27
LaplusYamada: 第四段自承就out了 凹一下別國議員 101.10.58.157 04/27 13:59
LaplusYamada: 說不定還有機會 101.10.58.157 04/27 13:59
anpinjou: 我被人檢舉4-11也是馬上刪文結果還是60 42.71.122.215 04/27 20:40
anpinjou: 天+退文 對啊 42.71.122.215 04/27 20:40
Xpwa563704ju: 30天是蠻慘的 42.77.35.37 04/27 23:04
cyclone055: 樓上從嚴沒救,還好不是看板或報紙(X 1.162.181.20 04/28 01:58
teddy12114: 但現在不是在加鹽期間啊 我覺得講這 114.140.96.74 04/28 07:02
teddy12114: 樣一句還好 114.140.96.74 04/28 07:02
waitan: 這還好吧 27.53.48.162 05/01 09:35
smallreader: 同二樓想法 /一下能貼的都是他國議員223.139.103.212 05/02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