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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決文章代碼 #1d1Fttw2 (C_Chat) 二、申訴人ID brian78313 三、申訴理由 第一 按版規1-2-1之規定, 歡迎所有人利用發文回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上的寶貴心得與經驗" 合先敘明 而我在內文確實有寫到萊納吃槍 屬於ACG討論範疇 並且我有想到吞槍動作不會打到下顎 由於我發文時間為1643 當時該槍如何擊發 國防部並無說明 萊納吞槍的意圖不再於吞這個動作 而是漬的這個行為 本日的阿兵哥不確定怎麼擊發 剛過兵就知道打到臉的機會說真的很小 有可能是漬 因此兩者有關係 符合1-2-1ACG上的心得和經驗 再來 次按1-2-2闡述之 追 求在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ACG愛好者與ACG 客體人事物之間 、ACG總體和這"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 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 我討論的東西有具體的事實 確實發生子彈打頭事件 且當時沒有任何確切事證能說明到底發生什麼事 我發的文提到萊納,也提到今天發生的事 符合ACG總體和現實社會秩序間的平衡 應給予發文者1-2-2後段所敘述的, "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 也就是說1-2是在給我發文者必要的空間去討論ACG與現實 應給我觀點上的自由 最後 按4-7之規定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爭議文或者M違規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六 文章內容意圖擾亂看板秩序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以上。 Ⅲ 板主S爭議文若僅推文告知,自第一篇推文時間算起給予一小時緩衝期, 緩衝期間發表之文章僅刪文而不處水桶。 4-7-1-1顯然不符本案狀況 4-7-1-3顯然不符本案狀況 4-7-1-4顯然不符本案狀況 4-7-1-5顯然不符本案狀況 4-7-1-2呢?是由S板海巡單獨下出判決,我認為不符合本案 4-7-1-6呢? 4-7-1-6主旨在於擾亂看板秩序 依據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一款第四目所述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此為BBS母法下對於看板秩序的定義 若本板無其他特別規定 應遵循該母法對看板秩序的定義 回到我發的那篇文 我只發了一篇,而且該篇符合1-2-1、1-2-2精神 文中大堆人噓我我都能虛心接受 沒有進行謾罵 我有意理性討論 證據是我有用編輯在推文處回覆某人 而且是理性文字回覆 更是在討論主題 其餘謾罵部分我一概不回應 這也證明我本沒有引戰意途 也沒有一踩一捧的動作 不能只是因該文被噓的比較兇 就這樣認定我為4-7 應該要依照事實及法規條文 由板主給予公正判決 但關於4-7的法規適用 依據我前面所提供之答辯 板主法律規定之適用顯有違誤 予以退文水桶之判決 太超過 嚴重侵害我的討論自由 第二 根據4-7-Ⅲ 板主S爭議文若僅推文告知,自第一篇推文時間算起給予一小時緩衝期, 緩衝期間發表之文章僅刪文而不處水桶。 我發文時間為1643 第一個推文時間為1644 版主水桶文時間為1740 沒有確實給我一小時緩衝時間 況且沒有任何一個版主在推文告知這樣有違反4-7叫我刪文 2-2-7載明"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S文並推文註明原因。" 嚴重違反刪文程序 第三 依據判決 #1YFJfC4G (C_ChatBM) #1Y_FBxWx (C_ChatBM) 上述關於死亡及漬皆以無違規結案 再依據安倍晉三遭槍擊時恰特板上的文章 不難發現恰特是可以討論死者的 只要跟ACG有關連 況且阿兵哥中彈與安倍晉三中彈 差別就是1643那時還不知道到底是怎麼中彈 事件還沒確立結果前討論空間不應被噓文消匿 但板主已經先判 綜上 我依據法令規定 以及判決前例,並佐以恰特往常慣例(安倍晉三) 發表之不亂板引戰文章 理應不悖於4-7 且該文刪文程序違誤 我提出申訴 -- https://i.imgur.com/u7JeOkW.png https://i.imgur.com/NpyzCSQ.png https://i.imgur.com/DtpvEsW.jpg https://i.imgur.com/X2lSFXK.jpg https://i.imgur.com/xNREV6L.jpg https://i.imgur.com/ut4gOwP.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28396722.A.65F.html
Glitchmaster: -Ⅲ前提是有認定屬爭議文吧 1.174.72.123 10/08 22:17
Lisanity: “應”該啦X(X 42.73.190.60 10/08 22:26
brian78313: 感謝提醒,我等等改 118.169.12.62 10/08 22:28
Lisanity: 我個人看法 42.73.190.60 10/08 22:29
Lisanity: 1.萊納那張圖和近期實彈射擊事件有非常 42.73.190.60 10/08 22:29
Lisanity: 大的出入 蓄意誤導我們這些板友 明明八 42.73.190.60 10/08 22:29
Lisanity: 卦板也那麼多篇可以討論卻執意做這種無 42.73.190.60 10/08 22:29
Lisanity: 謂的連結 42.73.190.60 10/08 22:29
brian78313: 我差點改下去= =,只因 該文,非應該 118.169.12.62 10/08 22:29
Lisanity: 2. 4-7-3只適用於爭議文 你的第2點觀點 42.73.190.60 10/08 22:30
Lisanity: 不適用 以上僅為本人個人看法 42.73.190.60 10/08 22:30
Lisanity: 啊 不小心看錯了 = = sorry 42.73.190.60 10/08 22:31
brian78313: 回Lisanity,我發文時間為1644,當時 118.169.12.62 10/08 22:31
Lisanity: 總之以上兩點供參 42.73.190.60 10/08 22:32
brian78313: 尚未有確切資訊告知是怎麼打到,且確 118.169.12.62 10/08 22:32
brian78313: 實有討論者貼出來娜的圖 118.169.12.62 10/08 22:32
Lisanity: 國防部長出面說明的新聞是15:47的新聞== 42.73.190.60 10/08 22:36
Lisanity: 更正 15:29發布 15:47是在八卦板的新聞 42.73.190.60 10/08 22:38
brian78313: 沒有講怎麼打到的吧,只說打到下顎 118.169.12.62 10/08 22:39
brian78313: ,擊發方式有討論空間 118.169.12.62 10/08 22:41
Glitchmaster: 看不順眼的違規文就能直接用4-7-1-2 1.174.72.123 10/08 22:48
Glitchmaster: (可能先問其他板主)或4-7-1-6刪退桶 1.174.72.123 10/08 22:48
Glitchmaster: 了吧 1.174.72.123 10/08 22:48
Glitchmaster: 不順眼舉例:功德海巡/vram 1.174.72.123 10/08 22:50
Lisanity: 這時候就有兩個問題: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1.八卦板明明有新聞,然後也有很多討論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的文章,不知詳細的情形也可以在那邊討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論吧,為何一定要在西恰討論這個問題?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2.你說西恰本是鼓勵ACG討論這點我同意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可是那篇新聞沒有提到你說的萊納吞槍,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在你不清楚詳細情形是如何發生的情況之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下你po了萊納吞槍,然後在我看來你似乎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把那篇新聞和萊納吞槍的兩件事硬生生給 42.73.190.60 10/08 22:51
Lisanity: 連結起來,這樣操作我真的不懂我才噓的 42.73.190.60 10/08 22:51
brian78313: 該給發文者1-2-1和1-2-2的空間吧 118.169.12.62 10/08 22:51
Lisanity: 你要申訴的話我覺得你要先解釋這兩點 42.73.190.60 10/08 22:52
brian78313: 再回Lisanity,1.因為萊納準備打頭漬 118.169.12.62 10/08 22:53
Glitchmaster: 我是覺得 既然你都知道不是萊納那種 1.174.72.123 10/08 22:53
brian78313: ,今天的事件也有可能是打頭漬,1-2 118.169.12.62 10/08 22:54
brian78313: 符合 118.169.12.62 10/08 22:54
Glitchmaster: 吞法 怎會以此為題 而且新聞的是意 1.174.72.123 10/08 22:54
brian78313: 2.1644時沒有任何消息可確切知道發生 118.169.12.62 10/08 22:55
brian78313: 什麼事 118.169.12.62 10/08 22:55
Glitchmaster: 外 跟圖不太合吧 個人看法 1.174.72.123 10/08 22:55
brian78313: 我個人認為重點不適吞,而是打頭漬 118.169.12.62 10/08 22:56
brian78313: 我個人認為重點不是吞,而是打頭漬 118.169.12.62 10/08 22:57
brian78313: ,所以有討論空間 118.169.12.62 10/08 22:57
Lisanity: 我是不知道那篇新聞本身和ACG有啥關係 42.73.190.60 10/08 23:01
Lisanity: 既沒有關係本身也沒有提到進擊巨人片段 42.73.190.60 10/08 23:01
Lisanity: 那新聞好像和1-2-1 1-2-2完全沾不上邊吧 42.73.190.60 10/08 23:01
Lisanity: 你的新聞本身和ACG沒有關連,那請問要如 42.73.190.60 10/08 23:03
Lisanity: 何成立1-2-1、1-2-2呢? 42.73.190.60 10/08 23:03
Lisanity: 而且我還是不知道你有沒有鬧板或引戰的 42.73.190.60 10/08 23:04
Lisanity: 企圖啊 42.73.190.60 10/08 23:04
brian78313: 再再回Lisanity,我很認真的討論ACG 118.169.12.62 10/08 23:20
brian78313: ,萊納拿著槍不是ACG嗎?1-2-1、-2理 118.169.12.62 10/08 23:21
brian78313: 由我寫在內文了,推文不再回復 118.169.12.62 10/08 23:22
brian78313: 我哪有鬧板或引戰的企圖,別扣帽子捏 118.169.12.62 10/08 23:22
Lisanity: 所以 我覺得你申訴還要加上你認為不構成 42.73.190.60 10/08 23:37
Lisanity: 4-7的理由是什麼 42.73.190.60 10/08 23:37
Lisanity: 要不然你就算再申訴 結果也不會改變餒 42.73.190.60 10/08 23:38
brian78313: 有道理,我來想想 118.169.12.62 10/08 23:46
brian78313: 申訴文被M文後,可以修改內文嗎? 118.169.12.62 10/09 00:02
Glitchmaster: 申訴的好像沒看到禁止項 1.174.72.123 10/09 00:14
anpinjou: 我猜啦 軍方沒說是不是漬鯊 你就強行 42.71.0.242 10/09 05:32
anpinjou: 連結為漬鯊 而且還拿漫畫示意圖 有誤 42.71.0.242 10/09 05:32
anpinjou: 導和造謠嫌疑 並且就跟常見的新聞媒體 42.71.0.242 10/09 05:32
anpinjou: 一樣 比如某某某會幹下如此心狠手辣之 42.71.0.242 10/09 05:32
anpinjou: 事都是因為看了漫畫才造成的 42.71.0.242 10/09 05:32
anpinjou: 我記得這麼多年來 打靶確實也出過很多 42.71.0.242 10/09 05:35
anpinjou: 離奇到堪稱智障的事件 比如打到助教或 42.71.0.242 10/09 05:35
anpinjou: 旁人之類 照你的邏輯打到自己是漬 達 42.71.0.242 10/09 05:35
anpinjou: 到別人不就蓄意殺人 強行連結漫畫內容 42.71.0.242 10/09 05:35
anpinjou: 更是造成觀感不佳 42.71.0.242 10/09 05:35
MeIKo8502: 拿acg來消費事故死者真的莫名其妙 36.227.186.194 10/09 05:39
anpinjou: 而且如果假設家屬要吵國賠 結果你一句 42.71.0.242 10/09 08:31
anpinjou: 阿不是漬鯊 你看看他們會怎樣跟你拼命 42.71.0.242 10/09 08:31
※ 編輯: brian78313 (118.169.12.62 臺灣), 10/09/2024 13:36:19
motw1999: 再辯啊消費仔 還是你要繼續往站長申訴 1.161.177.109 11/10 14:06
motw1999: 怎麼連沒上訴群組長 發這篇文時的志氣丟 59.115.176.107 12/04 08:18
motw1999: 哪去了? 59.115.176.107 12/04 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