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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檢舉人ID:jerry7668 : 被檢舉人/看板名稱:jschenlemn/C_ChatBM : 檢舉事由:未依板規判決暨違反多項規範 : 違規證據:#1TBIz5zw (C_ChatBM) : 推 jschenlemn: 是否違反學術網路規範非版主判定 61.56.152.125 07/16 15:51 : → jschenlemn: 4-20不處置 61.56.152.125 07/16 15:52 : → jschenlemn: 不處置結案 61.56.152.125 07/16 15:52 : JS板主用不處置判決 : 我認為已經違反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請jschenlemn板主說明何謂不處置結案 於C_Chat看板板規中是否有此結案方式 : 之前#1T7urgyu (C_GenreBoard)判決裡 : 板主群已承諾會會尋求專業法律諮詢以釐清法律相關問題 : 並於問題澄清後檢視板規之規範是否合理 : 本組認同板主群之後續處理方式,同時將監督其處理結果 : 很明顯智產權的相關版規現階段是有疑慮的 : 既然不確定 : 只好用4-20來提出檢舉 : 而js版主的"不處置"判決來做回應 : 我想已經應證js版主"不積極"保護智慧財產權 : 如果真的積極 : 以下幾點為何沒做 : 一 版規4-10的修訂期限 站方於本周舉辦法律講習,已經有把著作權列為討論議題 兩位板主也積極出席本次法律講習 本組認定兩位板主已經積極尋求專業法律諮詢 : 二 在修定期間 類似案件如何處置 根據先前申訴案之裁定 2.針對更改板規部分 版主群認定本系列為規屬於特例,認定暫時無修改板規之必要性 在法律相關問題尚未釐清前,本組尊重板主群的判斷 版主群之處理方針為: #1T7EK-aQ (C_GenreBoard) 目前對於本情形,本人建議先維持現有的處理方式 若站方收到任何有關此類情形導致之來函、公文,再行討論後續的處理方針 基於以上裁定結果 本組認同板主群之處理方式 : 還有 如果4-20版主無法判決 : 請問 : 一 版規4-20是否需要修改? : 二 如果修改 是否會造成版規的不詳盡? : 三 不詳盡該如何詳盡? : 我認為這都是版主要讓使用者知道的東西 : 最後 : 我認為版規的制定是為了保護使用者避免違反現實法條而存在 : 不是拿來規避版主應該要盡的責任 針對4-20部分在今天討論後已有共識 請jschenlemn板主簡要說明4-20的處理原則、是否需要修改及其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40.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63633909.A.E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