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申訴原因:
: 2. 本人為顧及版面管理之需求, 與版主作業之負擔,
: 在被檢舉第一時間即已自刪文章, 卻沒有獲得任何減罰,
: 與其他被檢舉者受到了不同的差別待遇,
: 故在此要求標準一致。
: 詳細舉證已在此篇說明:
: [檢舉] redDest/u10400068恣意妄為(第2案:裁判不公)
3-5 違反規定而於判決前刪改違規部份,使之無違規者,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此條板規提供板主是否給予減輕或免除的空間
並非只要自刪就一定可以改判無違規
: 3. 本人之原始文章, " Re: [閒聊] VT到底是追魂還是追皮?"
: 並非以探討桐生可可畢業此事件為主旨,
: 即使談及會長, 也只是做為例舉。
: 好比說不能因為C_Chat有人談論vtuber,
: 就稱 C_Chat為"vtuber" 議題版。
: 即便以最嚴苛標準檢視, 那麼 "會長" 一詞不可出現,
: 桐生可可本人物之頻道、影片更沒道理可以出現,
: 顯見判罰標準之紊亂不公。
:
: 詳細舉證已在此篇說明:
: [檢舉] redDest/u10400068恣意妄為(第2案:裁判不公)
:
「會長」一詞會看是不是指桐生可可
非桐生可可之會長不會罰
如同非桐生可可之可可不罰
可可蘿、保登可可亞等也都不罰
本人也知道u板主的臨時公告限制範圍相當大
因此部分輕微提及者可考慮以3-5處理
但相較於其他因刪改而判無違規之檢舉案
提到kson 新的vt 會長聲線語調個性 過去 前世
文章明顯是在討論桐生可可畢業議題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Re: [閒聊] VT到底是追魂還是追皮?
時間 Thu Jun 10 12:07: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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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皮魂不可分好了
首先, 如果是追魂, 那日南、蛋糕姬、Kson的訂閱絕對不會是現在這個值
這道理再簡單不過了
再來, 如果是追皮, 那絆愛之前不會因為中之人換人,
引發大炎上事件。
所以皮魂是同時追的, 沒有什麼追皮、追人的說法。
當然你可以先追vt, 然後欣賞中之人、再進一步追魂,
就像喜歡動畫角色, 進而喜歡某位聲優, 一樣的道理。
但動畫角色畢竟跟聲優是不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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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下為什麼皮魂不可分,
很簡單, 你想像一下,
如果kson過陣子後又經營起一個新的vt,
然後用著會長的聲線語調, 用著會長的個性,
你什麼感覺?
"這好像是會長, 但看上去又不是會長"
"然後又不能提過去的梗, 因為那已經是前世了"
也許有人能接受,
但換來的可能更多是 "觸景傷情" 跟 "偽物感",
甚至可能會有人覺得被背叛。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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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haha99: 你的回答是完全無視了u版主在公告中 36.226.175.109 06/23 11:02
: → wahaha99: 造成了大眾誤判的那句話, 36.226.175.109 06/23 11:02
: → wahaha99: 能不能請板主群回應一下, 為何要在有 36.226.175.109 06/23 11:03
: → wahaha99: 爭議的情況下判決? 36.226.175.109 06/23 11:03
: → wahaha99: 還是說你們認為那些人就是故意誤讀? 36.226.175.109 06/23 11:03
: → wahaha99: 那你們敢不敢這樣公開宣稱? 36.226.175.109 06/23 11:04
u板主發布的公告限制很大這件事當日就已有提醒
不過從公告對板友之公信力、板主互信、權責釐清之方面來看
當一板主發布公告
其他板主不應刪除修改其公告
討論後由原板主修改公告為佳
因此依公布之公告原文執行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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