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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u10400068: 本案提及可可相關議題,故不改判 110.26.1.97 06/29 19:12 給了你這麼長的時間, 竟然就回這樣一句話,回這樣一句話要十天? 而且還沒有關於判決不公的回應? 這倒是要謝謝小組長多給的日子, 讓我思緒沉澱,再發這篇追加申論。 --- 這次的案件,不論是我申告的,還是由別人申告的, 關鍵都來自於 6/9 的那篇公告, *** [公告] 桐生可可相關議題討論串禁發禁回 (A) 桐生可可相關文章已經造成嚴重洗版 顯然擠壓了其他議題的討論空間 即刻起相關文章禁發禁回 (=A) 標題或內文不許有"桐生可可"相關字眼 (B) 緩衝時間10分鐘內刪文 時間過以依板規4-7-1-1處理 *** 這篇公告呢,基本上有兩個關鍵,AB,也就是我上面標示的部分。 那麼,要如何理解 AB 這兩個條件,在本公告的概念? 1. A or B 有一項成立即成立。 2. A and B 兩項同時成立方成立。 那在這個案子,是 1? 還是 2? 說實話,從公告上文來說, 無論是解讀為 1 還是 2,都沒有錯, 因為上文公告並沒有說明是哪一種。 這是不爭的事實, 因為包括我本人在內的許多人,都覺得是 2, 但板主說是 1 ,於是就判了水桶。 這時候就有疑問出來了: 為什麼版主說是 1 就是 1? 因為板主比較大? 依照過去小組的判決來說, 很可能會說,「這屬於給版主判斷的權限」 對,所以我就要問,為什麼版主要這樣決定? 更直白、簡潔、深入的說法是說, 版主也許你發公告的當下是想著 1, 但為什麼在有許多人解讀為 2 的時候,不放開標準?  A. 是為了維護版面上的秩序? 其實自從公告出來後,至檢舉發生之前, 版上的秩序大致正常良好,關於桐生可可文的議題, 不再有擠壓其他文討論空間的狀態, 請問是要維護什麼秩序? 更諷刺的是,倒是有人想刻意挑戰公告, 硬是去找梗來發,那些少有討論的人物角色都被挖出來, 卻沒有辦法處理這種人, 你自己還因為修正公告惹得一身腥(雖然與我申訴部分無關就是)。 B. 是為了要維護公平性? 或許會有人覺得,那沒有解讀成較寬鬆的人不就虧了? 問題是被此公告誤導而水桶的人,也談不上公平啊, 還是版主你要自己下來一起被桶? 那我倒是勉強可以接受這個理由。 C. 是為了維護管理方(法理)的一致性與權威? 這就是我要講的重點了。   我說啊,你知道為什麼C_Chat板規要寫的落落長、 寫的鉅細靡遺、咬文嚼字,為什麼? 或是說為什麼你的公告文要寫得這樣不清不楚、 然後我在這控訴你? 因為板規是經過長期演化來的, 有無數的人挑戰(無論是不是故意)過他的漏洞, 所以他必須要嚴謹與完善, 這樣才會有所謂的一致性與權威。 好,板規給版主臨時公告的權限, 是為了避免在板規沒有規範到的地方, 發生緊急狀況要處理,是吧? 但沒有辦法奢求版主能在短短幾分鐘內, 打出一篇公告,沒有漏洞、沒有缺失, 跟板規一樣經得起考驗, 對,這一切都是如此的合理, 但正因為如此,版主更應該節制他的權力不是?   既然你打不出一份跟板規一樣嚴謹的公告, 那你怎麼能跟執行板規一樣、選擇嚴格審視? 不能理解嗎?我再舉個例子好了, 假設今天西洽板規不完善,有人發了一些令人厭惡、 卻拿他沒辦法的文章, 請問版主可不可以跳過板規、逕自判決水桶、 嗣後再修訂板規補上?顯然不行嘛。   這是一模一樣的道理, 今天你發了一篇不夠嚴謹的公告, 你該做的事情就是,在此公告上從寬解釋, 然後是要看補充公告,還是要記取教訓, 而不是就這樣判罰下去。 結果以上三項皆不成立, 請問你的水桶判決到底帶來什麼? 除了被水桶的人的不滿、 除了你被申訴造成的麻煩、 還為這個世界帶來了什麼? 說得更搞笑點,你水桶人也沒有算業績吧, 你這樣的判決對誰(人、事)有任何幫助嗎? 這裡也一併請小組長回應, 即便沒有適當理由與益處、也可以選擇不水桶的狀況下, 只要判決符合板規與組規、站規, 是否就能夠僅憑板主自由意志、隨意進行水桶? 這是否是PTT動漫群組的營運方針? ----------- 寫到這,除了希望u版主能想清楚自己的行為外, 也希望小組長能夠認真看待此問題, 而不要只有短短幾句「我覺得這樣判決沒問題」 就過去了。 (而且還有判決不公的部分,沒有獲得任何解釋) 如果是這樣,那以後只要臨時限制公告出來, (當然定型跟風文不算啦,那個沒有什麼爭議過) 我都會先考慮檢舉一波恣意妄為, 因為光是決定採取臨時公告這件事本身, 就已經存在一定爭議性(註), 誰知道你接下來會拿公告怎麼判? 那我不先檢舉起來、像這次拖過時效怎麼辦。(笑) --- 最後一點題外話: 台灣人幾乎都會罵官,大事小事都會罵官, 我身邊還找不到一個不罵官的, 但從這次的事件來看, 諸位版主的表現實在跟官沒有什麼不同。 希望各位不要成為自己口中罵的對象。 -------- (註)我會再發一篇申論,講關於這件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37.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25025793.A.551.html ※ 編輯: wahaha99 (118.169.40.50 臺灣), 07/01/2021 12: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