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
看板C_GenreBoard
標題Re: [申訴] #1XBjNJhA (C_ChatBM) 判決不當
時間Mon Sep 6 02:58:44 2021
------------------------------------------------------
整理l板論述
l板回覆之第一點意即l板認為ACG創作題材禁止「挑戰板規界線」。
否則即使無法使用其他板規(如4-11)來辦,也照樣使用4-7板主自由心證來辦。
且除了創作本身違規外,連帶分享創作的恰友也連帶違規。
第二與第三論述似乎與本案無直接關係。
---------------------------------------------------------
整理z板論述
z板A項陳述其認為違規理由來自個人行為判斷與板友反應。
B項同l板第一點,z板認為ACG創作不能以「挑戰板規極限」為題材。
並且後續分享此題材者,也視為連帶引戰違規。
C項認為推噓文多寡可以判別其一人文章是否引戰。
--------------------------------------------------------
以下個人申辯
由l板與z板回覆主要論述皆為其認為ACG創作不可以挑戰板規極限為題材,
否則違規。
首先由板主主觀定奪ACG創作題材界線實屬可議,再來我們討論
何謂板規極限。
z板提及哲也創造該角色純屬玩玩政治梗,故最接近的板規應為4-11: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項之ACG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之涉及政治之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亦禁止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板主可能是認為柯文哲也 此ACG創作本身,可能提及柯文哲議題,
於4-11-III中之提及政治人物。
然其也就僅有以上之名字上的薄弱關聯,與「板規極限」根本相去甚遠,
既無其他無關之群體,也無藉機宣揚政治人物理念。
以同樣性質之馬皇降臨ACG創作而言,有觸及政治相關議題!
也提及政治人物、群體、粉絲,也有大量政治人物理念於創作中。
然其因ACG作品而受保護,分享此創作不會受板規4-11制裁
#1X1xMOvt (C_ChatBM)
以上近期判例更加觸及4-11底線應毋須多作解釋。
故非常明顯,全身上下只有名字四字可能觸及4-11之ACG創作,距離
挑戰4-11「板規極限」根本相去甚遠。板主使用挑戰板規極限當作理由實在欠妥。
-----------------------------------------------
總結
一:
限制ACG創作題材範圍有板規4-9、4-11規範,4-11其中已容許其直接使用
政治人物當作題材來創作,隨手即可舉出板上更加觸及板規4-11之創作,
要稱柯文哲也四字觸及「板規極限」實屬言重。
二:
現今以挑戰板規之題材來作創作之ACG滿街都是,我們可以在
不貼出情色暴力內容,以及宣揚無關政治理念或人物之下,自由的
聊18禁漫畫以及韋宗成之政治漫畫。然而卻不可聊柯文哲也,此案是否妥當?
三:
個人認為在滿足其餘限制創作題材板規(4-9、4-11、4-20)之下
,板主無權自行新增ACG創作限制,禁止爭議議題的ACG創作,更甚是
藉著4-7自由心證來強渡關山硬桶單純分享創作之洽友。
四:
本人於原文單純討論一個已有破百粉絲之ACG創作,為何不繼續
發揚光大,通篇內容無引戰文字,僅柯文哲也四字與板規4-11稍微有一點點
接觸,如此就判斷引戰,實屬過當。且於七月判例中1Ww0Y4wx (C_ChatBM)已判
創作者無引戰違規,板友秉持誠信原則,理當深信此議題無引戰違規之餘
,然此兩篇板主回應,卻又都看似有違規之嫌,實讓板友無所適從。
故個人認為於板主任期交替之際,對於此類有爭議之判決更應從寬看待。
以避免板友與板上秩序混亂。
--
[請神] 神一部在車上做的 #1Vrq8j5O (AC_In)
推
kinosband: 媽的那個母豬是誰 居然發出跟野獸一樣的叫聲 騷貨 幸好
→ kinosband: 不是我女友:)
推
qqpp: 幸妤當然不是你女友 是趙建銘的
→ qqpp: 幹 看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134.1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0868327.A.2B7.html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34.134 臺灣), 09/06/2021 02:59:30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34.134 臺灣), 09/06/2021 03:03:06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34.134 臺灣), 09/06/2021 03:04:13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34.134 臺灣), 09/06/2021 03:14:15
推 zouelephant: 挑戰板規極限不是我說的而已 創作者223.136.105.188 09/06 03:34
→ zouelephant: 也這麼說 可以參照該篇檢舉文223.136.105.188 09/06 03:34
XD 可是我也說我沒違規阿XD 怎麼就沒聽我說XD
由臺灣法律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被檢舉人之自述可供參考但判決應終須以被檢舉人之行為來作判定。
更甚拿來當桶另外一位無辜分享者之主要證據更加不妥。
推 zouelephant: 所謂極限,是挑戰指不違規的極限,223.136.105.188 09/06 03:52
→ zouelephant: 只觸碰到一點就已經是違規。希洽並223.136.105.188 09/06 03:52
→ zouelephant: 非玩國內政治梗的場域,本站另有許223.136.105.188 09/06 03:52
→ zouelephant: 多看板歡迎此類言論,政治人物姓名223.136.105.188 09/06 03:52
→ zouelephant: 梗按近期標準已逾越違規界線,故認223.136.105.188 09/06 03:52
感謝板主提點,意即板主認為馬皇降臨,藍綠大戰等觸碰非常深入之ACG創作
更是違規,z板將全面封殺任何政治ACG創作,4-11-I第二段徹底無視。
#1X1xMOvt (C_ChatBM)我文中舉的就8/2判例...不夠近嗎?
還是當時板主未判,如果是板主就會判違規?
→ zouelephant: 為「柯文哲也」作為虛擬角色確實在223.136.105.188 09/06 03:52
→ zouelephant: 挑戰板規極限。以上補充解釋。223.136.105.188 09/06 03:52
※ 編輯: IokUdiefirst (111.240.134.134 臺灣), 09/06/2021 08:36:54
→ zouelephant: 本板違規與否,尤其在心證度高的條223.136.105.188 09/06 11:59
→ zouelephant: 款上,不同板主有不同標準本屬正常223.136.105.188 09/06 11:59
→ zouelephant: ,且個人判準從未改變。223.136.105.188 09/06 11:59
→ zouelephant: 至於延伸至「將全面封殺」,我認為223.136.105.188 09/06 12:13
→ zouelephant: 無須牽連其他個案,用語也無須過於223.136.105.188 09/06 12:13
→ zouelephant: 激烈。目前本案是否確實引起爭議僅223.136.105.188 09/06 12:13
→ zouelephant: 小組長有決定權,交由其定奪。223.136.105.188 09/06 12:13
推 zouelephant: 另外,自白不得作為唯一證據於刑事223.136.105.188 09/06 12:20
→ zouelephant: 訴訟法上的理由主要為避免逼供,與223.136.105.188 09/06 12:21
→ zouelephant: 板務處理狀況不同,不宜隨意類比。223.136.105.188 09/0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