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GenreBoard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為避免討論發散 : 援引C_Chat看板板規4-5如下: : 4-5 〔人身攻擊違規〕 :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不明確者, : 或主詞明確但情節輕微者,處水桶一週。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二週。 :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Ⅳ 主詞明確且使用負面攻擊言詞,情節嚴重者,處水桶一個月。 : 3.由於A板主有對本案表達看法 : 請A板主以C_Chat看板板規4-5為基礎 : 針對本案認定申訴人言論是否構成4-5違規,並說明理由 小組長好 板規4-5中提到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之罰則, 因此如果我們從此案來看, 被檢舉人所發布的影片連結: 20:30 拉普拉斯 寶可夢:明亮珍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zObL_Axcpo
連結標題中之【初見プレイなので無知、指示厨歓迎】的確是指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 而根據過去推文中引用圖片中含有違規字眼時,判決上通常會判處其違規。 【但是】 我認為4-5的適用範圍不應該包含ACG創作。 ACG創作自由應該要在種種限制之上。 如果我們限制這些作品中不能帶有政治立場,不能帶有負面字眼等等, 我們只會迎來越來越貧乏的創作土壤, 而這對於ACG的未來是充滿傷害的。 這是否會違反創板宗旨的1-3所提:【先取互相平衡,再論溝通和交流。】呢? 我認為不會。關於ACG創作的規範應該是在1-2-2內的平衡要求之中, 而我認為我對於ACG創作的判斷並不會違反該要求。 而回到此案中, 拉普拉斯此Vtuber的實況直播是否算是一種ACG創作? 我認為是。而在此前提下,其下的實況標題應該也要屬於ACG創作之中。 因此我認為此案應該判決無違規。 當然這會出現一種問題,那就是會有一些板友藉由ACGN中的截圖或文章片段, 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爾後主張自己只是分享這些ACG作品,應該要無違規。 遇到這種狀況時,我認為我會從上下文推斷是否是為了分享意圖, 作為是否判決違規的重要依據。 (還有如果Vtuber本身就有ACG點,其用推特的發言是否也屬於ACG創作? 這樣的話其在推特開噴到底該怎麼算?這個部份我...還沒想好= =) 而關於ACG創作的部分,或許會有人提出這種挑戰: 舉例說明:【在座寫輕小說的各位,全都有病】此輕小說的標題中, 似乎有做出人身攻擊的疑慮。 但其實這邊的所提到的【在座寫輕小說的各位】,其實是指向虛擬人物的。 ACG創作中的負面攻擊字眼基本上也同樣都是指向虛擬人物的。 所以我們應該從是否指涉現實存在之人物作為前提來審視ACG創作。 我認為這是一種有趣的判定方法,但是這會導致某些作品種類會額外受到限制。 舉例而言:後設作品。 許多後設作品中都會強調打破與觀眾相隔的第四面牆。 而這種作品中有些會帶有對於讀者的批評,我認為如果採取上述的判斷方法, 或許會造成後設作品相較於其他作品更容易吃上違規。 所以我認為應該還是以是否為分享ACG創作的角度作為判定比較適當。 總而言之,ACG創作與板規4-5的適用範圍等等, 我相信是一件需要釐清的議題。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79.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9453470.A.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