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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文代碼: #1Xeom6TA (C_GenreBoard) 本案裁定如下: 1.根據C_ChatBM板規B-2-1規範,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者 處罰水桶一月以上,可視情況退文,其標準以板主群之認定為準 2.l板主認定該提案明顯限縮使用者發布VTuber實況整理文之權利,為無意義提案 考量VTuber實況整理文之本質為情報分享,並不構成C_Chat板規1-2-2之情形 依板規1-3之規範,以板規1-2-1為優先 故不應限制使用者發布VTuber實況整理文之權利 據此本組認定l板主之判定屬於合理範疇 3.n板主以與l板主相同之理由 以及先前於他板對申訴人之觀察判定該文章有蓄意亂板之意圖 本組認為板主於執行板務時應盡量避免因當事人於C_Chat、C_ChatBM之外場域之言行 而影響其判定結果 然而本案即使不考慮心證,也可由申訴人之發文內容判定該提案為無意義提案 據此本組認定n板主之判定屬於合理範疇 唯建議n板主盡量避免因當事人於他板之言行影響判定 4.關於退文與否,原則上板主具有獨立裁量權, 然而B-2-1屬於需板主群多數決認定之條文 故退文與否也應由板主群多數決認定 5.依據以上理由,裁定申訴不成立,維持原判 然請板主群重新審視是否需撤回退文處分,並依審議結果執行 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 C_Genre 小組長 ▆▄▄▂▁ ︻︼ ︿ ︿ ︿ ︿ ◢︻ AC_CoArtist 小組長 ▁▃▅【 < <Houseman1104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128.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40536632.A.9A6.html ※ 編輯: houseman1104 (36.227.128.11 臺灣), 12/27/2021 00:39:31
houseman1104: 更正錯字 36.227.128.11 12/27 00:39
laptic: 雖然當事人已經自行消除退文,但依重審結175.138.115.228 12/27 20:48
laptic: 果,其實不應予以退文。因此下次遇到類似175.138.115.228 12/27 20:48
laptic: 情況時,會多加注意該部分的問題175.138.115.228 12/27 20:48
erimow: 所以我請問一下。我的退文就算一次不會 49.215.20.248 12/28 18:27
erimow: 變囉? 49.215.20.248 12/28 18:27
laptic: 算是吧 42.153.150.117 12/3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