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rimow: 你怎麼不檢討自己發文都想人身自由呢45.144.227.17 02/27 05:31
→ erimow: 人身攻擊45.144.227.17 02/27 05:31
推 erimow: 好像你永遠都不會有問題一樣,發到快得病45.144.227.17 02/27 05:33
→ erimow: 你可以遠離ptt休息一下而不是在這裡把自45.144.227.17 02/27 05:33
→ erimow: 己憋出病45.144.227.17 02/27 05:33
→ erimow: 而且我也不懂板上啥時不能把人比喻成動物45.144.227.17 02/27 05:36
→ erimow: ,大家誰不是狼師狼師在叫的,還是你在說45.144.227.17 02/27 05:36
→ erimow: 豚?豚的話去小組看一看,不要永遠活在自45.144.227.17 02/27 05:36
→ erimow: 己世界45.144.227.17 02/27 05:36
→ erimow: 若真的擔心踩到這裡板規感到身心疲憊 也可103.131.12.28 02/27 05:46
→ erimow: 以考慮C Boo CQ103.131.12.28 02/27 05:46
申訴人是否應該先思考,上ptt對你的意義是什麼
為何一定要在討論區做出有可能人身攻擊的言論?
或許被水桶這件事情,對不同人來說意義可大可小
但既然申訴人相當重視板規,那是否在問問題時,不要把問題丟著就跑呢?
: 帶頭表現對版規及懲處的輕視、破壞板上討論
: 且後面只有再丟一句有闡釋過自己滾去查
: 實則也並沒有與我內文所說一樣的判例
#1a2IlF3I (C_ChatBM)
你自己的文章下面
#1UXWOq9H (C_GenreBoard)
都有板友幫你找好文章代碼了
是不是又再一次證實,申訴人對板規實際並不在意
僅是意圖增加發文數量
#1ZfaIHI1 (C_ChatBM) 就連不到三個月前,就曾經有過判例
: 文意經發展及流行本來就會改變
: 我以為本可以透過在BM行駛總則A6:
: 使用者可詢問有關C_Chat板規及判決之疑問。
: 進行一個良性溝通和討論
問題問了就跑不叫良性溝通和討論
試問你自2/15開始於BM的問題,何者有針對你所提出的問題做出回應?
連你是否得到答案都不清楚,若只有1、2篇文章我相信仍願意熱心解答的人很多
可是現在誰對你不是心灰意冷了呢?
甚至再進一步來看,短期內連續十篇如此,是否有濫用看板暨板規之嫌疑
: 也是比起懲處更能有效減少爭議的方式
板規懲處向來有申訴管道,也有BM開放討論
我們並沒有阻止你討論
: 而板務erimow對此沒以身作則解答就算了
: 還帶頭藉輕視版規來破壞討論
: 下面有熱心討論的還都是其他版友
: 而且他這個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
: 詳見證據文章
: 我認為板務erimow嚴重疏漏組規第二大點
: 第2項第#1條:
: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 清楚自身職務
: 我本來能透過討論進一步清晰版規
: 卻受版主erimow帶頭宣揚輕視版規及懲處
: 藉此擾亂討論
: 讓我日後是不是因此會有疏漏而違規失去保障
: 版主erimow沒有重視自己的職責
: 造成我使用看板上的困擾
無法理解困擾為何
你的問題都有板友、板主解答了
起初大家都願意且熱切的回答你的問題
但是否是因為你不曾給予回應,現在當你有問題時,也漸漸沒有人願意幫助你?
#1Z-shwds (C_ChatBM)
甚至說直接將給你不滿意的答案的板友回應無視
到底是誰不自愛,不珍惜自己的權益呢?
: 且經溝通後給我的回覆
: 表明並無改善意願
: 因此在這裡按組規提出檢舉
: 但板務erimow之後沒有准許我轉錄他的私信
: 因此審理過程中他有准許這裡會再補上
: 個人認為版主erimow諸多行為偏差
: 還請組務詳查
: 違規證據:
: BM版規
: #1ZsvLqi7 (C_ChatBM)
: 違規文章
: #1a2IlF3I (C_ChatBM)
: 其他篇討論態度輕蔑
: #1Z-q5d3b (C_ChatBM)
: 私信證據
: #1a2rsD5v (C_GenreBoard)
: 這篇是板務回覆後發的
: 若板務有准許轉錄會再補上
: #1a2rtQdf (C_GenreBoar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129.51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78465385.A.9ED.html
: ※ 編輯: hhyn (125.224.129.51 臺灣), 03/11/2023 00:44:26
: ※ 編輯: hhyn (125.224.129.51 臺灣), 03/11/2023 00:46:00
最後總結一下,你檢舉的是怠忽職守
但我並不認為我作為板主,有任何牴觸板規、組規、群規所定義之板主行為
再加以板規向來未曾硬性規定,板主須回應BM之問題
我認為我以克盡板主應盡之職責,維護看板秩序穩定
未曾隔空水桶他人、不曾無故曠職、不曾放任看板混亂、不曾無視案件通知
亦參與板規修改討論,運用空閒時間安排板務運作
以上
另外再次希望申訴人,若身體有恙,可以暫時以身體健康為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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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131.12.26 (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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