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dDest: 文章標題請加上申訴文章代碼 27.247.161.61 01/15 19:37
※ 編輯: mikamitomoya (114.39.85.213 臺灣), 01/15/2024 19:53:58
推 redDest: 本案受理 請板主群回應 27.247.161.61 01/15 20:54
→ Satoman: 4-11政治文違規,發文前請詳閱板規 1.163.155.90 01/17 17:34
→ qqq3892005: 標題跟引文包含違反板規內容,自然是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違反板規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不然有人直接標題違反個資法或人身攻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擊,刻意回文備份就沒事嗎?還要給7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天寬限?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甚至可以接力,一個人改標期限快到了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就換另一個接力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更不用說可能有人故意以一搭一唱迴避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違規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上訴人方案不可行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4-11我一向不給3-5減刑,不然惡意違 180.217.68.246 01/17 22:33
→ qqq3892005: 規的都先違規再改就好,板主也沒辦法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看出違規人是故意的還是誤犯,所以以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客觀的“有無違規”最公平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如果上訴人要求板主應該以主觀判定對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方是否有犯意,那我宣布我覺得你有犯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意你該如何應對? 180.217.68.246 01/17 22:34
→ qqq3892005: 另外回覆違規標題而整串違規早有先例 180.217.68.246 01/17 22:37
→ qqq3892005: ,請參考班班吃石斑討論串 180.217.68.246 01/17 22:37
→ mikamitomoya: 我應該可以在這邊回應吧? 114.39.112.5 01/18 00:24
→ mikamitomoya: 我就問 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是你們處理 114.39.112.5 01/18 00:24
→ mikamitomoya: 方式嗎? 想想我們常常笑支那 114.39.112.5 01/18 00:25
→ mikamitomoya: 不能解決問題 那就解決有問題的人 114.39.112.5 01/18 00:25
→ mikamitomoya: 你們可以想一下 你們現在是不是這樣 114.39.112.5 01/18 00:25
→ mikamitomoya: 今天你們也都知道 我不是個案 114.39.112.5 01/18 00:26
→ mikamitomoya: 結果你們明知道有問題 結果卻怠職 114.39.112.5 01/18 00:26
→ mikamitomoya: 不想辦法解決問題 直接把出問題的 114.39.112.5 01/18 00:27
→ mikamitomoya: 一刀切 想想看 有問題 就是想辦法 114.39.112.5 01/18 00:28
→ mikamitomoya: 解決問題 結果問題一再發生 114.39.112.5 01/18 00:29
→ mikamitomoya: 你們卻怠職不找方法妥善處理 114.39.112.5 01/18 00:29
→ mikamitomoya: 直接便宜行事 還理直氣壯說自己沒錯 114.39.112.5 01/18 00:30
→ mikamitomoya: 我在BM版也提出解決方法了 114.39.112.5 01/18 00:30
→ mikamitomoya: 碰到類似狀況 就是檢舉立案後 114.39.112.5 01/18 00:30
→ mikamitomoya: 給予被檢舉者時間改善 114.39.112.5 01/18 00:31
→ mikamitomoya: 方法都給你們了 結果還是裝睡 114.39.112.5 01/18 00:31
→ mikamitomoya: 我不知道你們到底在想什麼 114.39.112.5 01/18 00:31
→ mikamitomoya: 這麼好處理的事情 搞成這樣 114.39.112.5 01/18 00:32
→ mikamitomoya: 我們是法治國家 法有問題 就是修法 114.39.112.5 01/18 00:32
→ mikamitomoya: 不然依照你們處理方式現在台灣還在 114.39.112.5 01/18 00:33
→ mikamitomoya: 戒嚴 114.39.112.5 01/18 00:33
→ qqq3892005: 已說明方法不可行之處,無法辨識是不 180.217.68.246 01/18 09:24
→ qqq3892005: 是有人刻意違規 180.217.68.246 01/18 09:24
→ qqq3892005: A故意發一篇“柯文哲說謊”的文章,B 180.217.68.246 01/18 09:26
→ qqq3892005: 回文,結果板主收到檢舉之後要讓這標 180.217.68.246 01/18 09:26
→ qqq3892005: 題留在板上7天才能桶,甚至第6天他改 180.217.68.246 01/18 09:26
→ qqq3892005: 標題之後就不能罰? 180.217.68.246 01/18 09:27
→ qqq3892005: 你要不要聽聽看自己在說什麼 180.217.68.246 01/18 09:27
→ qqq3892005: 那別人發政治文 辯稱不小心發錯板 被 180.217.68.246 01/18 09:27
→ qqq3892005: 檢舉馬上自刪,這樣能不能放 180.217.68.246 01/18 09:27
→ qqq3892005: 你確實違規了你同意嘛,你現在只是想 180.217.68.246 01/18 09:29
→ qqq3892005: 說自己無辜的、求減刑跟彌補 180.217.68.246 01/18 09:29
→ qqq3892005: 然後我跟你說你提的方法會被惡用 180.217.68.246 01/18 09:29
→ qqq3892005: 具體會被怎麼惡用都寫給你看了,還在 180.217.68.246 01/18 09:29
→ qqq3892005: 裝睡 180.217.68.246 01/18 09:29
→ qqq3892005: 法有問題就修法?但是你的改法問題更 180.217.68.246 01/18 09:30
→ qqq3892005: 多 180.217.68.246 01/18 09:30
→ qqq3892005: 2月選板主,歡迎參選 180.217.68.246 01/18 09:30
→ qqq3892005: 你的講法白話來講就是要求板主主觀判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斷誰是惡意違規的、誰是不小心的,然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後對同樣狀況採取不同處分,桶惡意的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但是讓非惡意的有機會改。所以我就問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你,如果讓板主主觀判斷,那我判斷你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是惡意的你服嗎 180.217.68.246 01/18 09:32
→ qqq3892005: 還是你覺得為了可能不小心違規的人,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就該放肆看板使用犧牲打戰術,只要一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個人發了有問題的標題,就可以讓無數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人回文而且都不受處罰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歡迎你的高見,有道理我可以改判甚至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修板規 180.217.68.246 01/18 09:34
→ qqq3892005: 我的看法是“標題本來就屬於應注意內 180.217.68.246 01/18 09:38
→ qqq3892005: 容” 180.217.68.246 01/18 09:38
→ qqq3892005: 你已經違規在先,你無不無辜不在我的 180.217.68.246 01/18 09:38
→ qqq3892005: 考慮範圍 180.217.68.246 01/18 09:39
→ qqq3892005: 雖然你提出希望有改善方案不錯,但是 180.217.68.246 01/18 09:40
→ qqq3892005: 方法不具可行性,會被惡用,請提出更 180.217.68.246 01/18 09:40
→ qqq3892005: 好的方法 180.217.68.246 01/18 09:40
→ qqq3892005: 申訴人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斑斑吃石斑 180.217.68.246 01/18 09:54
→ qqq3892005: 案例中有人知道要改標題迴避4-11?你 180.217.68.246 01/18 09:54
→ qqq3892005: 的彌補機制出來,到底是無辜的人用到 180.217.68.246 01/18 09:54
→ qqq3892005: 的機會多,還是惡意違規的人會馬上發 180.217.68.246 01/18 09:54
→ qqq3892005: 現漏洞濫用的機率高 180.217.68.246 01/18 09:54
→ risingheart: 他這筆4-11二犯 120天,沒撤銷這筆水 61.218.155.215 01/18 16:37
→ risingheart: 桶的話他縱使有心之後應該也都無法參 61.218.155.215 01/18 16:37
→ risingheart: 選 61.218.155.215 01/18 16:37
→ risingheart: 說到二犯,板務在判決時會參考水桶紀 61.218.155.215 01/18 16:40
→ risingheart: 錄決定是否適用3-5,縱使今天4-11酌 61.218.155.215 01/18 16:40
→ risingheart: 情考慮3-5,但你有一筆記錄的狀況下 61.218.155.215 01/18 16:40
→ risingheart: 應該也不適用 61.218.155.215 01/18 16:40
→ mikamitomoya: 重點就是現在問題就是在這邊 114.39.112.5 01/18 20:46
→ mikamitomoya: 我在那篇文也說了 不要去預設立場 114.39.112.5 01/18 20:46
→ mikamitomoya: 通知他有違規疑慮 如果不改再來考慮 114.39.112.5 01/18 20:47
→ mikamitomoya: 民主國家的法就是一修再修沒有完美 114.39.112.5 01/18 20:47
→ mikamitomoya: 重點是 發現問題去處理而不是一刀切 114.39.112.5 01/18 20:48
→ mikamitomoya: 如果都一刀切 現在台灣大概死一堆人 114.39.112.5 01/18 20:48
→ mikamitomoya: 別忘記以前台灣有個刑法100條 114.39.112.5 01/18 20:49
→ mikamitomoya: 照你們的作法一刀切 知道有問題不改 114.39.112.5 01/18 20:50
→ mikamitomoya: 那現在台灣還在戒嚴還在刑法100條 114.39.112.5 01/18 20:51
→ qqq3892005: 那現在每一個惡意違規的人一定都說我 180.217.68.246 01/18 22:36
→ qqq3892005: 無辜的不小心的 我剛好沒看到站內信 180.217.68.246 01/18 22:36
→ qqq3892005: 通知 180.217.68.246 01/18 22:36
→ qqq3892005: 拖到第六天才改你的意思是全放嗎 180.217.68.246 01/18 22:36
→ qqq3892005: 改了問題更大 然後你說先改看看 180.217.68.246 01/18 22:37
→ qqq3892005: 或者像R板說的 真的初犯的酌予考量3- 180.217.68.246 01/18 22:39
→ qqq3892005: 5 180.217.68.246 01/18 22:39
→ qqq3892005: 可是你又二犯 那你剛好又不在豁免範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圍欸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你會發現你要求的就是板主不要照客觀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一致的標準辦,要自己主觀認定,我講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白了就是你要求板主做出對自己有利的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雙標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就像我說的,你能接受板主主觀認定的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話,我說你是故意的你服氣嗎? 180.217.68.246 01/18 22:40
→ qqq3892005: 建議可以思考“板主主觀認定誰無辜可 180.217.68.246 01/18 22:41
→ qqq3892005: 以減刑”跟“只看客觀有無違規”哪個 180.217.68.246 01/18 22:41
→ qqq3892005: 才是法治 180.217.68.246 01/18 22:41
推 nalthax: 4-11認定太狹隘了,而且認定上好像都會有 39.14.57.128 02/18 09:21
→ nalthax: 個「是不是網軍或認知作戰」的預先疑慮, 39.14.57.128 02/18 09:21
→ nalthax: 導致判定過於狹窄,又忽視上下脈絡。但是 39.14.57.128 02/18 09:21
→ nalthax: 民主國家靠的不是禁止提及,而是知道什麼 39.14.57.128 02/18 09:21
→ nalthax: 是適當的、可以的,而且一味驅逐也會驅散 39.14.57.128 02/18 09:22
→ nalthax: 討論的群體。民主政治的發展史就是在反制 39.14.57.128 02/18 09:22
→ nalthax: 跟反抗這種標準太狹隘的管控。 39.14.57.128 02/18 09:22
→ nalthax: 我好像推錯地方…… 39.14.57.128 02/18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