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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名稱:C_ChatBM 申訴人ID:Glitchmaster 申訴對象ID:nh507121 risingheart 申訴原因:二位板主皆有於申訴文回覆,然仍無法接受。 據本人理解,二位板主說明皆為因不能特定出所指群體對象,而判無違。 據推文內容,「死『光』」可辨識所指為群體,「低能」為對之攻擊,應無問題。同申訴 文說明,依該則推文之必要性,能辨識所指對象現實存在,因看不看得見存在現實之該原 文串對非現實對象而言無意義。綜上即結論出確為對現實群體攻擊,無論該群體為何者。 反過來,不論該群體為何,應皆為現實群體,仍符合板所述之現實存在群體。且根據檢舉 文中被檢舉人自述,所指對象甚至可能特定為Threads或抖音等使用者。S板主與e板主對本 案判違規。 依板規4-5-Ⅰ寫道,「主詞不明確者」,前段敘述之結論也可看出符合主詞不明確一項, 毋須如#1cHZtGyC (C_ChatBM)此案指名到處分享的臺派群體方為違規。 申訴文討論中,應有一至複數板友亦不認同判決結果或其原因,Lu板友提供了一篇時任板 主的板務文回文#1UDupGd3 (C_ChatBM)與節錄http://i.imgur.com/jCuPmic.jpg,其中群 體過於模糊本人認為相當符合本案情況。而據Lu板友、Ho板友與p板友所述綜合之,難道只 要不要特定著對象就能規避,並變相鼓勵以此法謾罵?此難見與創板宗旨1-2-2言論上人事 物與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之精神相符。 承前述,本案是以二比二無違規結案。 具上,望請小組明察。 欲平反之結果:4-5改判違規        解釋4-5-Ⅰ之「主詞不明確者」        對於無明確謾罵之規範 所附證據:推文所在文章:#1cG_YD2N (C_Chat)      檢舉文   :#1cH4bBXJ (C_ChatBM)      申訴文   :#1cK852Ki (C_Chat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74.1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16880082.A.B26.html ※ 編輯: Glitchmaster (220.133.74.167 臺灣), 05/28/2024 15:14:59
nh507121: 在沒有明確的受害的現實群體的情況下, 219.91.89.165 05/29 09:31
nh507121: 我認為並沒有違背創板宗旨 219.91.89.165 05/29 09:31
redDest: 本案受理 39.9.98.38 06/04 10:50
risingheart: 維持原回覆,未明確指明何群體,板主 114.46.233.77 06/11 22:50
risingheart: 不宜自行心證 114.46.233.77 06/11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