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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a版主的前篇推文 球員兼裁判 所謂的球員還擴及這個案件的關係人 不單單只指檢舉人一人而已 法官在判案 若自身涉及被告與與原告的案件 屬於案件關係人 自身就會迴避 你們堅稱 自己不是球員 但我很無言 只是每個人對法律認知不同罷了 留給組務大人做決定 另外 我po四句話時 只有第一句有點名 但AresMars卻推 你在繼續指名道姓下去 會道歉道不完 這句話飽含威脅性 你們聽不出來嗎啊? 而我第四句有指名道姓說誰? 根本沒有呀 結果 AresMars 就推 : 好吧 本來不想檢舉的 ╮(╯_╰)╭ 結果我就被申訴了 請問我那句話是亂講的? 你們四句合起來看認定有罪(是你們自己認定 我可沒有自己認定) 但科刑確實分開一句一罰 一開始答辯 說不同申訴案各自看待 第一次判無罪 只是對方又提第二次申訴案 你們只 好再處理 第二次就掰是對方補足完整資料 所以第一次申訴內容和第二次申訴內容 合起來看 所 以就推翻自己前一個判決 重新判決 你們不覺得你們的行為前後矛盾嗎? 四句話你們合起來看 認定我有罪 卻科刑分開 講實話 從頭到尾我也只有第一句話有指名道姓 試問你們不是只應該 科我第一句話的 刑責 其他三句隔10分鐘 但卻沒有指名道姓呀 誰知道我在說誰呢 所以你們根本就是版皇 想怎樣解釋就怎樣解釋 ※ 引述《frojet (飛稷)》之銘言: : 我覺得應該是版主你們自己跳針吧 我從頭到尾 都是說 是你們三位 現任版主與AresM ar : s 立場和一致 所以很爽看 前任版主d86506 與 AresMars互相的討論 : 而你們球員兼裁判 球員指的是 被AresMars護航的你們三位 裁判是指現在處理申訴 : 你們三位 : 而AresMars 為了護航你們 (再次強調是護航你們 不是護航 d86506) 持續和前版主d86 50 : 6討論 一直雞蛋裡挑骨頭 問一些奇奇怪怪的問題 讓前版主回答 而前版主基於中立立 : 最多只能說很危險性 另外ArezMars 最後還冷冷回 當過版主果然不一樣 今日受教 : 你們從公告一出 AresMars 就一直在為你們護航 持續與不同人爭辯 而我也一直傻眼 : 傢伙 後來前 d86506 po了一篇文章提供了網址 說明低調文站方不會觸犯公共傳輸罪 : 多只是幫助犯嫌疑 而我也補充 幫助犯是從犯 正犯無罪自然從犯也無罪 : 而且版主還可以利用相關法規來保護自己阻卻違法 : 結果 AresMars 不死心 : → d86506: 有人檢舉在刪 就沒有侵權問題了阿 : 推 AresMars: 好吧 那我也可以接受 但我覺得這在知情方面有討論空間 : 在前版主給了可靠回答後 又開始竭盡腦汁 又開始問一些奇怪問題 什麼知情不知情 最 : 居然討論到學術引用和中研院版權問題 : 我看完他們的討論 才點出 問題點在AresMars 持續一直護航 試圖顛倒是非 前版主 : 了明確的實務案例 還能硬拗 : 準備扯到知情方面 又要長篇討論 試圖揪出違法讓我很傻眼 : 而我給完前三句話時 AresMars 開始惱羞成怒 威脅警告我 叫我閉嘴 不然要檢舉我 : 拜託 我也是理性討論 剛剛那一長串討論的推文 不就是 AresMars發起的法學座談嗎? : 題點不就是出在 AresMars身上 : 第四話我可是以AresMars之前與其他網友對戰時所下的評估 他自己也被其他人檢舉了 : 示我的推文是有理的 AresMars確實常指桑罵槐 : 綜上所述 版主你們明明就是球員兼裁判 還死不承認 居然搬出前版主說他才是裁判 : 立場中立在討論 你們在搞什麼鬼? : 他若是裁判 就是他來裁判我這次申訴的人 還輪不到你們三位下判斷 : 另外你說 你們必須等到AresMars第二次檢舉補足完整事證才認定我是否人身攻擊 : 所以你們是以四句話來整體認定我是否有人身攻擊之罪 但為何課以量刑卻是四句拆開 : 罰 好有一個罪與刑不相符 : 真的是版皇 版規愛怎樣解釋 就怎樣解釋 : ※ 引述《aiweisen (艾維森)》之銘言: : : 我是不太確定你對版主的申述目的最後是要求什麼 : : 所以請先確定好你的申述內容 : : 到底是你這篇申訴文首篇內文說的 : : 1. 請組版大人明察 恢復我發言的權利(即要求取消禁言)並要求撤換三位版主 : : 還是這篇申述回應文說的 : : 2. 我涉及人身攻擊 既然如此就該 將四句視為整體一句 : : 給與一次7天禁言才對(即14天>7天) : 是? : 講? : 並 : : 這邊就是我說的 你自己得要注意的事 : : 你在這篇文中提到 : : 「另外(版主)過度擴張解釋版規 根據第一次申訴是以前三句發言 認定無礙 : : 給與合理不處罰 並說有新事證再說 顯示前三句 根據一句一罰原則 : : 已判定已經不罰了 已作完處分」 : : 而我在此申述的第一次回覆中已經說明 : : 「因此在受第一次檢舉時 AresMars 只提供上面這一條推文都作為檢舉內容」 : : ※第一次檢舉推文如下,同時也是第一句推文。 : : 噓 frojet: 原來真的問題是在 AresMars 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08/04 0 7: : 47 : : 這兩邊明顯有錯誤的解讀 : : 再來 你可以因為被處罰不服而進行申訴 : : 那為什麼檢舉人不能因為不滿檢舉未達標準而提更完整的資訊再次檢舉? : : 如果說今天第一次檢舉,檢舉人只檢舉第四句話, : : 那最後判決結果可能也是一樣,未達標準。為什麼? : : 因為版主不是每次都能完全體會每一位檢舉人被評論的心情, : : 所以才在版主群的討論上時常出現版主間有歧異的意見出現。 : : ※第四句推文如下。 : : 噓 frojet: 而你講話指桑罵槐 罵人不戴髒字 也令我佩服 08/04 0 7: : 59 : : 而這次檢舉,就是檢舉人被你評論,接著又補上新事證,版主就重新審視檢舉。 : : 但因為補上新事證的推文與第一次檢舉的推文有時間差不大, : : 為了預防有其他板友誤會有斷章取義的嫌疑,所以連中間的推文一併拿來。 : : 但是主要仍是以 第一次的檢舉內容與補上的新事證作為評論板友的依據。 : : ※在禁言公告中公告的違規推文如下。 : : 噓 frojet: 原來真的問題是在 AresMars 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08/04 0 7: : 47 : : ↑這是第一次檢舉的違規推文 : : 噓 frojet: 明明已是非常明顯實務案例佐證 卻能硬拗 08/04 0 7: : 50 : : 噓 frojet: 我雖指名道姓 但沒刻意對你人身攻擊 只是點出這串討論點在 08/04 0 7: : 57 : : → frojet: 誰 08/04 0 7: : 57 : : 噓 frojet: 而你講話指桑罵槐 罵人不戴髒字 也令我佩服 08/04 0 7: : 59 : : ↑這是補上新事證的違規推文 : : ========================================================================== == : == : : 好 既然你話都說到這了 那我就試著說明 為什麼當時第一次檢舉我就判定你違規 : : 你在申訴文的首篇就提到: : : 我(frojet)當時立場就與版主群對立的人,而AresMars認同應該禁低調文 : : 與版主立場一致,版主在審查檢舉時立場上就有失公平性,自然認同AresMars是理性 : : 前海賊版版主 d86506 在當時的公告中立場與frojet你相同 : : 但是它是怎麼跟AresMars討論的? : : → d86506: 所謂的 「網路服務提供者」 就是著作權法第三條第19款 08/04 0 6: : 31 : : 推 AresMars: http://publication.iias.sinica.edu.tw/40118041.pdf 08/04 0 6: : 42 : : 推 AresMars: 幫high light一下 P.495 第一段 08/04 0 6: : 44 : : → d86506: 你真的有看懂這篇文章嗎...... 08/04 0 6: : 45 : : 推 AresMars: 所以你是建議站方站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就是了? 08/04 0 6: : 48 : : → d86506: 站方要站在多知情的情況?原則上只要跟YOUTUBE一樣 08/04 0 6: : 53 : : → d86506: 有人檢舉在刪 就沒有侵權問題了阿 08/04 0 6: : 54 : : 推 AresMars: 好吧 那我也可以接受 但我覺得這在知情方面有討論空間 08/04 0 6: : 57 : : → d86506: 更何況 版主 不過是站方的內部單位 如何逐一認定有無違法 08/04 0 6: : 59 : : → d86506: 那長久下來的低調文 是不是該全部逐一認定違法後 08/04 0 7: : 00 : : → d86506: 再全部刪除 而且不能刪錯 一旦刪錯遇到訟棍 就更麻煩 08/04 0 7: : 01 : : → d86506: 總不可能跟YOUTUBE說 音樂都可能違反版權 所以禁止上傳 08/04 0 7: : 02 : : 推 AresMars: youtube上傳影音其實不能類推至分享連結 08/04 0 7: : 03 : : → AresMars: 但是句溯及既往可以討論 08/04 0 7: : 04 : : → AresMars: 否 08/04 0 7: : 04 : : → d86506: YOUTUBE上傳盜版影音 叫做「重製」比po盜版網站連結更嚴重 08/04 0 7: : 05 : : → AresMars: 你都知道不同法條了 更不能類推吧@@ 08/04 0 7: : 06 : : → d86506: 錯 還是可以類推 站在站方 或者YOUTUBE官方的角度 08/04 0 7: : 06 : : → d86506: 怕的就是會不會變成「幫助犯」的問題 08/04 0 7: : 07 : : → AresMars: 好吧 再來都是法規問題 就不再討論了 08/04 0 7: : 07 : : → AresMars: 總結一下 版主基於維護站方權益設立高於現行法規之版規 08/04 0 7: : 09 : : → d86506: 還有一個問題是 你怎麼知道 你po的那個網址 是不是盜版的 08/04 0 7: : 09 : : → d86506: 人家寫論文寫得那麼辛苦 用一條連結就把人家公開傳輸 08/04 0 7: : 10 : : → AresMars: 然其版規之盜版認定上有爭議 接下來由版務小組處理 08/04 0 7: : 11 : : → d86506: 有沒有可能違法?板主知道了 是不是有做適當刪除處分? 08/04 0 7: : 11 : : → d86506: 上面只是要強調 如果要嚴格執行 有多麼荒謬而已 08/04 0 7: : 12 : : 推 AresMars: 學術期刊引用 學術討論 應該沒有盜版問題...吧 08/04 0 7: : 17 : : → d86506: 這是「引用」嗎?哈哈哈 如果那個網址 是他人重製後的.... 08/04 0 7: : 20 : : 推 AresMars: 中研院 出版 在中研院網站 如果是他人重製 我也認了 08/04 0 7: : 21 : : 推 AresMars: 當過版主果然就是不一樣,今日受教了 08/04 0 7: : 23 : : 所以我才會認為AresMars在討論上 與不同意見的人進行討論非常理性 : : 那你在他們討論完之後你下了什麼評語? : : 噓 frojet: 原來真的問題是在 AresMars 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08/04 0 7: : 47 : : 人家認真討論 花心思在讀法條 你就一句話把人打成為了護航顛倒是非? : : 不然這樣好了 就「顛倒是非」來說 你認為AresMars為了護航 故意說錯了什麼事 : : 使一堆人相信禁止低調文這件事是對的? : : 因此在第一次與第二次的檢舉中 我都認定你的這句話是違反評論板友的板規 : : 最後,不想再作答辯了,因為已經說明清楚了,再說下去也只是在跳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78.1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70553642.A.3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