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kc: 不好意思喔~你寄來的信根本就沒寫說是(申訴)我哪知道你這是 12/23 18:31
→ gkc: 申訴信還是抱怨信,所以請重新發申訴文給我,並請格式正確。 12/23 18:32
→ gkc: 然後本人將依規定在168小時內回信給你。 12/23 18:32
→ cute781217: 本人於信中已要求說明 12/23 18:34
→ cute781217: 故以上推文已可證實版主收到信件而不回應 12/23 18:34
→ cute781217: 請小組長裁決 12/23 18:35
→ kirbycopy: 你第一個文章代碼 好像多了個0? 12/23 18:35
※ 編輯: cute781217 (175.182.98.201), 12/23/2016 18:36:21
→ gkc: 你標題有寫申訴嗎?? 你連內容你都沒寫你要申訴什麼。 12/23 18:36
→ cute781217: 另外本人依據板上之申訴流程表行動 12/23 18:36
→ gkc: 你就只寫: 12/23 cute781217 ◇ 加重水桶有秋後算賬之嫌 12/23 18:37
→ gkc: 誰知道你是來申訴還是來抱怨的?? 12/23 18:37
→ cute781217: 反正我知道我寄信你也要等七天才要回我 少來亂了 12/23 18:37
→ cute781217: 文章中也轉po版主數度要求板眾直接向小組長申訴 12/23 18:38
→ gkc: 請看上面841篇,小組長講得很清楚,需先向版主申訴才上訴組務 12/23 18:38
→ gkc: 既然是你沒寫清楚,那請重申訴一次,謝謝。 12/23 18:39
→ cute781217: 請弄清楚程序,被判罰者不服提出上訴小組版,而後小 12/23 18:39
→ gkc: 文章標題請寫清楚,並寫清楚申訴事由。 12/23 18:39
→ cute781217: 故本人按照版主所言像小組長申訴 請小組長裁決 12/23 18:39
→ gkc: 推 kid725: 是的 原本必須要有兩個動作 1.先行向板主申訴 12/23 18:39
→ gkc: 2.寄信給板主通知 並且將通知信轉貼至板上 否則 12/23 18:40
→ gkc: 組務有權不受理。 12/23 18:40
→ gkc: 意思是依小組長的裁定你需先跟我申訴才能上訴組務版。 12/23 18:41
→ gkc: 所以請你重新再申訴一次給我,不然我有權不答辯。 12/23 18:42
→ cute781217: 又來了 僅取自己有利的講 12/23 18:43
→ cute781217: kid725: 不受理 只是因為板主先行對申訴做出判決 而板 12/23 18:43
→ cute781217: Dragonball板上表明希望由組務裁決此次爭議 故組務選 12/23 18:44
→ cute781217: 擇繼續進行此次申訴流程 12/23 18:44
推 gkc: 而且我在修正判決文中明明說的就是因為公平性關罷免案什麼事? 12/23 18:45
→ gkc: 對阿~因為那篇公告裡我有說""請小組長裁定""。 12/23 18:46
→ gkc: 但你這篇跟上次那篇投票公告有什麼關連?? 12/23 18:46
→ gkc: 你的""私人問題""我可沒說交由小組長處理。 12/23 18:47
→ gkc: 所以按程序先寫信給我申訴吧~不要再繼續違反申訴程序了。 12/23 18:48
→ cute781217: 故考量其違反規矩程序的情節一再發生,所以修正判決。 12/23 18:48
→ cute781217: 你自己已經承認是因為申訴而修改判決 12/23 18:48
→ cute781217: 而我直接申訴到這邊是因為你在文中要板友有問題 12/23 18:49
→ gkc: 那是額外考量,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同樣的錯別人都判兩週 12/23 18:49
→ cute781217: 直接向小組長申訴 我只是按照流程表及你說的照做 12/23 18:49
→ gkc: 你只判一週,為避免有人說不公平才統一一致。 12/23 18:49
以上為GKC部分答辯,建議GKC可以回文方式可以更準備答辯
→ gkc: 既然小組長已經明說了,而且兩案並不同,就請照小組這邊說的 12/23 18:50
→ gkc: 做。 12/23 18:50
→ cute781217: 版主已在答辯 顯然已同意本申訴案成立 12/23 18:51
→ cute781217: 請小組長裁決 謝謝 12/23 18:51
→ gkc: 而且我所說的考量申訴的部分是因為你跳過先跟我申訴這步驟。 12/23 18:51
→ gkc: 不是因為你提罷免,此外我沒有答辯,我只是在提醒你 12/23 18:51
考量到c版友未依程序先向我申訴,就申訴到小組版,小組長已說這是違反申訴程序
,故考量其違反規矩程序的情節一再發生,所以修正判決。
而我直接上訴小組長是因為GKC回文
請弄清楚程序,被判罰者不服提出上訴小組版,而後小組長才會請我去答辯,所以
正確的流程是那兩個被警告的版友需自己上訴到小組版,而後才會輪到我去答辯,
當然如果他們不送,只能視同接受判決,那就是要不按照現行作法,要不現在的投
票繼續到完成為止。
→ gkc: 按程序先把申訴信寄來我這。(依照程序你連申訴信都要貼上) 12/23 18:52
→ gkc: 沒有寄來申訴信,我有權拒絕發文答辯,小組長也可拒受理。 12/23 18:53
→ gkc: (也就是請將我回信給你的申訴信貼在組務版上) 12/23 18:54
※ 編輯: cute781217 (175.182.98.201), 12/23/2016 18:58:53
→ gkc: 喔那可見我前幾天少打了需也向我申訴這句話,不好意思喔~~ 12/23 19:03
→ gkc: 但既然小組長昨天推文有加以補充那就請照小組長說的做。 12/23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