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tfal: 除非是系統瓶頸處,否則擲回例外是很正常的用法 12/20 22:24
→ Litfal: 可以讓程式碼的例外處理更結構化,也比較容易debug 12/20 22:26
→ Litfal: 但最好是能依例外狀況不同,擲回不同的例外類別。 12/20 22:27
→ Litfal: 而資料處理的業務,常常會定義一個回傳的result class, 12/20 22:29
→ Litfal: 裡面就會放驗證結果與錯誤訊息了。如果是包含在介面定義好 12/20 22:30
→ Litfal: 的,當然就不會用擲回例外的方式去回報錯誤了。 12/20 22:31
他是一個失敗定義一個Exception沒錯
但就變成如果verify有10種失敗的情況
外面的method就要寫10個catch去捕捉例外
所以各位是覺得這樣寫可以看的更清楚?
推 vi000246: 我也都這樣寫 好處是可以把方法提取出來 12/20 22:37
→ vi000246: 不喜歡的話可以參考fluentvalidation套件 12/20 22:38
※ 編輯: aoksc (118.233.159.254), 12/20/2017 22:42:17
→ Litfal: verify本身的工作就是分對錯,規格內的錯誤不會用擲例外來 12/20 23:10
→ Litfal: 回傳阿。 12/20 23:10
我現在問的就是在規格內預期可能的錯誤用exception丟的問題…
※ 編輯: aoksc (118.233.159.254), 12/20/2017 23:52:34
→ Litfal: 有規格就照規格走阿,還有什麼好說的= = 12/21 02:24
推 t64141: 回傳統一格式的物件,內容包含狀態碼,回傳資料,業務邏 12/21 10:34
→ t64141: 輯錯誤訊息等欄位; 既然錯誤可預期,就可以用判斷式處理 12/21 10:34
→ t64141: 後將結果加到回傳物件,不用丟exception 12/21 10:34
→ disabledman: 就寫一個 before & after method 12/29 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