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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teOnas (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運)》之銘言: : 聚眾混亂看板秩序處理辦法 : 1.以下情況得依本規定處理、處罰: : (2)本站使用者與多數其他使用者一同破壞或影響看板秩序之行為。 : 2.對於影響看板秩序之使用者,情節嚴重且已造成看板秩序遭破壞者,被破壞看板秩序 : 之看板板主,得對於該教唆或煽動者向看板警察局檢舉。 : 前項檢舉經看板警察局調查屬實者,得處罰單三張以上之處分。 : 到這邊就可以辦了 不用看下面 : 一個看板應該討論該看板相關事務... : nintama 動亂發生的時候 那一堆文有多少是看板相關事務.. : 看板秩序被破壞 : 但因為該版沒有板規就沒有被破壞 那該看板唯讀幹麻 : 因為該版沒有板規就算被破壞也不能罰..這只是姑息 那使用者當然一起破壞啊 : 因為很好玩啊 問題就在這細節規定中 根據Board-Police公告 開罰單有這兩種對象跟緣由 1.煽動亂版者:得處罰單一到三張 或三張以上之處分 這部份能由我提報 申請罰單 不過關於這部份 必須要有人向我檢舉"某人在他版煽動他人聚眾亂版" 並且檢附證據 我才能向上提報 但目前我一份具體檢舉都沒收到.......... (所謂的"具體檢舉" 是必須要給我"具有煽動事實"的文章或推文) 所以你如果要向我檢舉"煽動者" 就必須要去蒐集他們的犯罪事實並且交給我 我才能提報處理 2.聚眾亂版者:版主須先公告特別時期 若繼續有違規行為 則移送看版警察局 也就是說 跑進忍者亂太郎版亂的那些人 基本上差不多都算這種 問題是當初版主直接跑路 由我跟站務直接決定靜版 所以目前就沒有出現所謂 "公告特別時期後繼續亂版之使用者" 而Board-Police公告中說明 對於聚眾亂版者的懲處 主要是依據版規 若使用版規及特別條款亦無法嚇阻後 才能移送看版警察局 換句話說 你如果要辦第一種人 那你必須要給我更詳盡的檢舉內容 如果你要辦第二種人 因為事發當時沒有版規 所以依法無據 而又因為我們直接宣佈靜版 目前還沒有出現所謂"公告特別時期後繼續亂版之使用者" (要出現這種人 大概是代管版主上線並且解靜後才會出現 我們也才能依法處理) 所以如果你要檢舉特定對象 你能作的 就是去蒐集他們糾眾亂版的證據 並且提報給我 但對於既存於忍者亂太郎版上的那些文章 很遺憾的是依照目前規定 是沒辦法如你所希望的 全部送去給看版警察開罰單了 -- 「───問おう。貴方が、私のマスターか」 「ねこ型ロボット・ドラえもん、召喚に従い参上した。マスター、指示を」 「───これより我が四次元ポケットは貴方と共にあり、貴方の運命は私と共にある。  ────ここに、契約は完了し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67.2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444310285.A.E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