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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就這個建議,再補充實例 希望可以刪減板主與小組長答辯的環節 應該把板主站內複審信和小組長判決,視同於答辯,而不用再重複答辯一次,不然只是徒增 等待天數(如果小組長和板主都拖滿,這個答辯程序可達14天) 台大群組有一則申訴案, 從板主→小組長→群組長, 三個關卡只用了短短的兩天! 申訴者4/4 #1SfUplmS (Talk_Service) 小組長判決4/5 #1Sfl022o (Talk_Service) 群組長4/6 #1SfvPfGC (NTU_Service) 4/4→4/6,只有2天而已 台灣大學群組法 ◎第五章 申訴 1.不服板主判決應先向板主申訴,惟不服板主之判決者,才得往上申訴。 2.申訴流程:板主-> 小組長-> 群組長(NTU_Service板) -> 法務站長(Boardcourt板) 3.申訴時必須附上在板主給予的判決文,否則視為越級申訴,不予處理。 必要時尚須附上事件相關文章以供小組長作為參考依據。 4.申訴文章請避免情緒性字眼以及攻擊性字眼,違者小組長可以提出糾正。 若不願修改將不受理,情節嚴重者將在組務板以水桶處置。 5.小組長申訴案處理時間為兩星期,於兩星期期滿公告判決,亦可提早公告判決。 ======= 其中群組規並沒有硬性規定要答辯,而這個案例是板主本人自己主動即時去補充說明,小組 長在群組長那關也無答辯。 如果對於使用者的權益來說(尤其是申訴成功),是比較有保障的。 因為實例擺在眼前, 海賊板很多申訴案都是一直在等小組長和板主來答辯,他們也都一直在拖天數, 這種冗長的程序,如果像cchat板主群和rainlitt小組長那麼高效率,就不太會有問題, 可是遇到拖延的板主和小組長,有了這道答辯關卡,反而會玩弄程序,在程序規範下盡量拖 時限,折磨申訴者的心志,變成反效果。最後申訴即使成功,水桶也差不多出桶了。 答辯程序很多時候都是在重複一致的內容, 板主已經在複審信說明維持原判的原因, 小組長已經在判決解釋自己的判決, 那麼為何還要請他們再答辯? 可否參考台灣大學群組規做一點申訴程序的調整? 這個答辯程序其實對大家都不好 1:申訴者需要再等待多一道可以長達七天的程序,到群組長變2道程序 2:板主和小組長還要花時間再去寫判決說明,通常很長 3:群組長還要花費更多時間去讀板主和小組長的兩篇長長的答辯文,通常申訴來群組長這邊 了,附件都特別多,還要多兩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7.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6718338.A.065.html ※ 編輯: tontontonni (39.10.37.138), 05/01/2019 21:48:59 ※ 編輯: tontontonni (39.10.37.138), 05/01/2019 21:57:30 ※ 編輯: tontontonni (39.10.37.138), 05/01/2019 22:00:36 ※ 編輯: tontontonni (39.10.37.138), 05/01/2019 22:02:04 ※ 編輯: tontontonni (110.26.164.43), 05/01/2019 23: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