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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 這樣解讀會變成跟過往判例不同的情形 : : 舉例來說 mousepad 站長處理 sawg 群組長一案 : : #1OjB63iW (C_WorkBoard) : : 或者是這案 : : [判決] C_Chat 板 jerry7668 罷免案 : : #1QU_PFRw (C_GenreBoard) : : 都是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滿三次即免職" : : 所以希望站長能進一步說明 : : 除了小組長 : : 群組長跟板主 : : 未來是否也適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違規即免職" : 目前僅有小組長部份依《卡漫夢工廠小組長任免辦法》(#1Sh75fnL (C_WorkBoard)) , : 採「累積滿四次警告」之規定。本群組其他板務人員之免職規定並未更動。 : 未來若群組組規有進一步的調整,會另行公告相關規定。謝謝。 組長您好 請問文中指出『本群組其他板務人員之免職規定並未更動』 指的是「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滿三次即免職」 還是 「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違規即免職」 因為您在#1TrNfKtw (C_WorkBoard) 已經指出原群組規 #1OPMtuEX (C_WorkBoard) 中 二、2.#2 之規定 於一般文意理解上可能有歧義 因此在新公告的《卡漫夢工廠小組長任免辦法》#1Sh75fnL (C_WorkBoard) 才明確採用「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違規即免職」 那麼代表原本認定板主、群組長的警告情況,其實也是有歧異的。 既然小組長給予了四次警告的空間。其實也代表組長對於群組規的解釋是 「最多警告三次,故警告三次後若有違規即免職」 那板主與群組長也應該一併適用才對。 若在小組任免規定中採用「警告滿四次即離職」的認定 卻在原群組規採用較嚴格「警告滿三次即離職」的認定 反而會讓小組長辦法規定牴觸到原群組規。 雖然兩者一樣都由群組長公告發布 但群組規的位階應該還是高於小組長任免規定吧。 總之希望組長能夠進一步說明。 亦希望能夠統一板主、小組長、群組長的警告次數規定。 到底是滿三次離職或者滿四次離職。 而不是單單給予小組長累積三次警告 而位階較低的板主或者位階較高的群組長卻只能警告兩次的空間 若小組長有別於其他職務,另外規定警告次數的必要,亦希望組長能夠說明原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84.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77880715.A.ADD.html 修正部分論述 ※ 編輯: jschenlemn (36.230.84.250 臺灣), 01/01/2020 20: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