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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引述《messi5566 (宮園薰的友人A)》之銘言: : : 申訴人:messi5566 : : 申訴對象:houseman1104 : : 申訴原因: : : #1W0nd8w7 (C_GenreBoard) : : 裁定原文 : : 本案裁定如下: : : 1.板規解釋以板主群之解釋為準 : : 2.本案多數板主認定申訴人有短時間大量發文之事實 : : 且本組參閱相關紀錄,認定板主群之判決並未明顯違悖常理 : : — : : 小妹的質疑: : : 版規由版主群解釋那申訴幹嘛,以後每個申訴案都這樣回就好了啊 : : 相關紀錄又是哪些相關紀錄 : : 判例?原文? : : 說明不清不楚,理由模糊 : : 無法服人 : : 欲平反之結果:撤銷判決結果並讓因被檢舉而刪除之文章恢復 : 針對該案進行說明 : 1.C_Chat看板板規4-4係為對短時間大量發文之限制 : 其中並未給予硬性的客觀限制,故何謂短時間、大量,以板主群之解釋為準 : 2.a板主之判定單純以發文頻率判定 : j板主則同時考量發文頻率及文章內容充實度 : 兩位板主皆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4-4 : 3.本組參閱申訴人之發文時間,確實為34分鐘內發表四篇文章 : 據此認定a板主與j板主之判決並未明顯悖於常理 : 故尊重板主群判決維持原判 : 以上幾點說明 : 若群組長需要其他資訊,請再通知本人說明,謝謝 由於小組長認為4-4之解釋權在於版主 故此希望C_CHAT現任版主協助說明以下幾點 1. 請C_CHAT現任版主,提供版規4-4過往判例, 希望能有達標與未達標的判例作為參考 2. 請問C_CHAT版規4-4對於洗文的認定是否有明確的規範 例如是多久內發幾篇文? 又或者是內文相似度需多少以上? 3. 若板規無明確規範, 請參與認定的板主說明認定申訴人洗文之依據 全文轉知 C_CHAT版主群 redDest/an94mod0/dragon803/jschenlemn 與 C_GenreBoard組長群 Rainlilt/houseman11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0.145.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611710240.A.3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