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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應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處理案件之質疑 在回應前,本人必須事先聲明 本人並未有檢舉/申訴kid725前群組長之案件 本人對kid725前群組長之發言均由於其怠忽職守,延宕組務 造成轄下各部門無所適從之情形 以及其言行不當,損害群組長公信力之事實 且kid725前群組長確實因為相關原因被免除其群組長、小組長之職務 詳見#1ZV7y9Dl (BoardCourt) 故本人對群組長之意見應不屬於本人之偏見,具有一定之客觀性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由於本人與現任群組長群尚有爭議案件未結案#1ZmPe4Ng (BoardCourt) : : 本人認為由具有爭議案件之對象進行審理明顯具有疑慮 : : 故申請群組長迴避,由上級單位受理本案 : 本人對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 : 要求群組長迴避的理由提出異議 : 一. : 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要求群組長迴避此案的理由 : 是因被檢舉人有對群組長提出檢舉案 但本人認為此一理由過於薄弱 : 如同本人於本案中所舉發之檢舉內容 : 本人長期以來受到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使用不當手法針對 : 然而當本人在檢舉人所管轄之小組向上申訴時 : 提及因前述事由 不願由houseman1104小組長審理此案 : 被檢舉人houseman1104小組長依然無意迴避本人之申訴案 : 並強調其審理案件之一致性不受影響 : ● 1666 s 10/12 houseman1104 R: [申訴] #1ZCpTASu (C_Chat) : ┌─────────────────────────────────────┐ : │ 文章代碼(AID): #1ZHQ01iY (C_GenreBoard) [ptt.cc] Re: [申訴] #1ZCpTASu (C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65507329.A.B22.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48 Ptt幣 │ : └─────────────────────────────────────┘ : 既然houseman1104小組長 : 先前處理與自己有紛爭之人的申訴案時 : 尚能主張雙方紛爭不影響其公正性 : 又為何當自己成為被檢舉人時 卻又以同樣緣由 : 說自己與對方有紛爭 要求對方迴避案件? 首先,本人並未受理該案 於#1ZHQ01iY (C_GenreBoard)一文內本人即明確說明不受理該案 如以下證據 ============================================================================== 2.承1.,本組認為申訴人之身分不應影響申訴案件之受理與否 故本案申訴人雖然為現任群組長,本組認為仍應以既有之群組規為依據處理 恕本組無法特例受理本案 ============================================================================== 故並無所謂迴避與否之問題 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未迴避案件之指控依據為何 再者,#1ZFKP8Ej (C_GenreBoard)一案當提出申訴時已超越群組規所規定之七天期限 依照本小組慣例應不予受理,本組均以相同方式處理逾期申訴 kid725前群組長為時任群組長,明確知悉該項群組規定 並有於#1ZFKP8Ej (C_GenreBoard)一文內提及 "發布此文僅為表示本人有申訴之意 即便小組不作受理及回應 本人亦無意見 感謝" 故本人之認知為kid725前群組長知悉本人對慣例為不予受理,且對此慣例無意見 且本案結案後kid725前群組長並未繼續向上申訴或提出檢舉 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為何於此提及該案 : 二. : houseman1104小組長要求本組群組長迴避 尋求由「上級」審理此案 : 雖houseman1104小組長並未明說 但群組長之「上級」便是板務站長 : 意即houseman1104小組長指名板務站長審理此案 本人僅提請與本人有爭議之群組長群迴避,並由上級代為處理 該處理方式為PTT申訴之通例 本人不理解kid725前群組長此番言論之意為何 : 而很巧的是 houseman1104小組長日前便由板務站長擢升 擔任站務要職 : https://www.ptt.cc/bbs/BoardAnnouce/M.1673271513.A.7C7.html : 若根據houseman1104小組長的迴避邏輯 : 難道不是反過來應該主動迴避由提拔自己的板務站長審理此案? : 為何卻反其道而行 豪不避嫌的指名板務站長來給自己披黃馬褂? : https://imgur.com/gB43J9O.jpg
: 難道houseman1104小組長不擔心自己的這種要求 : 最後導致此等「提攜後進」的美事 : 被分成十篇 拿去天橋下說書 傳唱千古? 本人除公務外,並未與板務站長有任何額外之聯繫 恕本人無法理解kid725前群組長對本人之指控 若kid725前群組長有任何證據,請逕行提出 然而若kid725前群組長無法提出任何證據,恕本人不再回應相關指控 -- ◤ ◥ ~ ~ ︿ ︿ ︿ ◢ ◣ ▆▅▄▃▂▁▁ ~ ~ ︻ ︿ ︿ ︿ ︿ ◢︻ C_Genre 小組長 ▆▄▄▂▁ ︻︼ ︿ ︿ ︿ ︿ ◢︻ AC_CoArtist 小組長 ▁▃▅【 < <Houseman1104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53.2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675866504.A.B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