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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又是我~(揮手) 我又有新發現可以跟大家分享啦! 不過這次是一個不太好的發現(嘆)ˊ___>ˋ 覺得要趕緊來PO文跟大家說, 可是我昨天晚上10點才發現這件事,後來太累就先睡覺,今天又忙了一整個白天, 所以現在才能來PO文,可能會有人因此「錯過」兌換中獎發票的機會, 因為今天是107年9-10月中獎發票的兌獎最後一天了T___T ,I am sorry~ 以下是事發經過: 我約莫是去年4月中開始使用i-Rent租車, 一直到去年的11月,都以很高的頻率在使用i-Rent。(一周大概會租個8次) 那個時候的APP,在電子發票如何寄送的選項中(APP底下會員專區->基本資料設定->發票 只有「二聯式發票(e-mail)」跟「三聯發票(須於和運官網會員專區下載)」 以及「捐贈發票」這三個選項。 我當時是選擇 「二聯式發票(e-mail)」,每次還車完畢, 和運幾乎都是「立即」寄信給我,信件內容大略就是: 「感謝您的租車!依照您的需求寄送電子發票給您,請詳閱附件。」 並會在信件末附上租車明細,內容包含何時租、還,取車據點、結算金額。 而點開附件(pdf檔)就是這張「電子發票證明聯的副本」 (基於隱私考量,我遮掉了部分訊息) https://imgur.com/cbm4k1D 各位可以看到,這張電子發票證明聯的下方,和運租車有說明 :「依財政部令此副本僅供參考,不可直接兌獎若發票中獎,將於開獎十個工作天內, 將中獎發票掛號寄給您。」 (最末被截圖切掉的內容僅是告知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發票資料而已) 昨天晚上,我瞄到桌上還躺著兩張尚未去兌獎的107年度9-10月發票。 突然想到:「之前租i-Rent的電子發票我都沒有對過耶!」 (我一開始並沒有點開附件檔過,只有預覽信件內容,知道他們有寄電子發票給我而已) 接著我打開信箱,開始往前翻找,一張一張兌獎。 就這麼巧合的,我去年9-10月租i-Rent的發票裡,居然中了2張200元! 所以我到昨天才知道,原來我拿到的「電子發票證明聯副本」,沒辦法直接兌獎。 也是昨天才發現,和運租車沒有在開獎後10個工作天內掛號中獎發票給我! (發現這件事以後我心想: 該不會是我通訊地址寫錯?→但打開APP確認我填寫的通訊地址無誤。 →該不會是被鄰居偷走了?→可是和運是說「掛號」寄送耶? →該不會是郵差偷懶,我遇到真實版的阿嘉了?(國境之南梗)→不太可能吧! 於是我馬上致電給客服人員,說明以上事發經過。 客服人員說,他沒有辦法立即處理這件事情,會請門市人員明天早上打電話給我。 今天早上9點整,內湖營業所的員工就打電話來了。 電話接通後,一開始是一位小姐跟我說明,有接獲客服人員反應的情況, 接著跟我確認身分資料。核對無誤後,這位小姐說 :「那您今天何時有空,可能要麻煩您過來我們內湖店拿發票。我們的地址在……。」 :「呃....小姐,我只有摩托車,沒有汽車,所以才需要跟你們租車。我住的地方騎車過 去你們那裏很遠耶?」 (本來心想,他們如果願意讓我免費租車、油錢也免費,我可以考慮開車過去拿,但還是 覺得很浪費我的時間啊!) :「可是..您說兌獎期限只到今天嘛,那我們也沒辦法掛號給您呀,這樣會來不及~還是 ,小姐您有沒有財政部的那個APP,可以自行去7-11用多功能事務機印發票出來兌獎。」 我還來不及繼續詢問下去,電話就被一個男員工搶去接聽。 接著這位先生就重複了要請我過去拿發票+解釋為何需要我去拿發票的原因, 我這時候就有點火了,我回: 「先生,你們寄給我的電子發票證明連副本底下自己有說,會在開獎10個工作天內,把中 獎發票"掛號"給中獎人耶?今天是你們作業流程有疏失,沒有做這件事情,請問一下, 為什麼是我要花我的時間、浪費我的油錢,大老遠騎車去你們那邊拿發票啊????」 :「(這位員工先小聲嘀咕了幾句:哦?原來有這樣寫喔。)恩......還是說,我先去幫您 兌獎,但之後可能還是要麻煩您過來拿門市拿現金。」 我當下真的超級傻眼貓咪,我回: 「先生,請問一下,如果你先幫我去兌獎了,那為什麼還要我過去拿現金?不能用匯款的 嗎?今天是我有發現這件事,沒發現的話呢?在每次交易完成,你們開發票給消費者是天 經地義的事情,今天你們為了省成本,而沒有這麼做,我可以理解。但你們竟然沒有如實 寄送中獎發票給客戶,這是很嚴重的事情耶,你們這樣是會有法律問題的耶?」 (被他說的"幫您"戳到地雷點,到底有沒有搞清楚是你們造成別人麻煩,你們該負責啊?) :「是、是、是,真的不好意思,因為需要您簽收,不然我們也會怕有疑慮......。」 ;「您匯款給我的話,匯款紀錄就是證明了啊?何必一定要我當面簽收?都21世紀了耶」 (當時真的蠻火的,就嗆了一句21世紀XDDDDDD 好白癡XD~~~) :「是,那.....好,小姐您有沒有我們的E-mail,您傳您的帳戶給我,可是要是您本人 的哦。」 :「OK,沒問題。」 後續對話就是我們在溝通帳戶問題+等他去兌獎匯款給我了,就不再贅述。 跟這位先生對談的過程中,可以很明顯地發現: 1、門市人員似乎不知道e-mail的電子發票證明聯下方有註明要在開獎10個工作天內將中獎 發票寄給中獎人的訊息,也當然不知道他們還需要處理這塊事務。 2、合理推測和運租車在i-Rent這一塊,對於選擇索取E-mail二聯式發票的客戶,並沒有 一套系統來幫客戶「兌獎」。也就是他們在電子發票證明聯底下記載的那串文字,我合理 推測他們沒有配套措施。這是故意還是過失?我不知道。負責我租車據點的營業所就是 內湖站,雖有在其他區域租過零星幾次車,但發票沒中,所以我不知道他們有無作為。 3、和運內湖營業所的員工在處理這件事時,很明顯地缺乏妥善處理事件的能力, 員工講話雖然客氣,但提不出正確、合理的方案。 如果我今天有拿到發票正本, 我還能夠拿著它去發揮更大價值(比如去某些商家換發票,可以有額外贈品或紅利點數) 所以和運沒有賠償我這多餘的損失(雖然很小)。 以前在線上電子購物平台上消費的經驗, 若發票有中獎,電子平台會如實寄送能讓我去7-11、全家列印電子發票的資訊給我。 所以,一開始門市小姐提到的這個方案,我不是沒有使用過。 但和運根本沒有給我相關資訊讓我去印發票。門市人員也不知道,要能夠去印發票出來, 必須使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所提供的載具。i-Rent以前根本沒提供這個選項, 是要我怎麼去印發票出來啊? (今天我打開APP去看,現在已經有多出「手機條碼載具」、「自然人憑證載具」這兩個 選項了!我已經換成選擇手機條碼載具了) 事發經過就是這樣,本人所言句句屬實,當負法律責任。 還請各板友們多加留意自己有沒有中了獎卻因為和運疏失導致沒有兌到獎的情況。 如有如此情事,和運租車需要賠償我們的損失。相關法律問題及論述我會再研究。 屆時若板友需要協助,再請聯絡我,以上! 快去對發票,有中獎的趕快去兌獎!107年9-10月發票兌獎期限只到今天唷! 不幸跟我一樣有幸運中獎卻沒辦法拿著那張電子發票證明連去兌獎的朋友, 記得先打通電話給客服~ 最後再來貼一下自己的推薦序號ir650287 希望我的文章有幫助到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92.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rent/M.1551787816.A.BD3.html ※ 編輯: allrestart (122.116.92.188), 03/05/2019 20:23:22
lol88lol: 和運... 不意外呀... 03/05 22:30
wangpega: 虧我特意在fb官網問小編有關電子發票對獎,唉~剛才檢查. 03/0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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