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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員工的我真的是不知道這件事可不可以曝光在這邊, 但是實在太生氣了!有人欺負人欺負成這樣的嗎? 我想先問大家一下~ 東西都給你配合了8年半的時間了~突然來跟我們說~ 規格不符,所以不跟我們合作了~ 拿尼??????????? 什麼跟什麼阿??? 規格不符合??? 規格書在一開始合作的時候就都有跟採購說,也都有寄E-Mail給你們的採購告知說我們現 在 現在才突然說規格不符!哪招阿? 好吧!妳們說你們嬴,不合作就不合作吧!﹝誰叫你是我的客人,客人最大﹞ 原本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 沒想到才不是勒~~~ 過一陣子他們突然打電話來說要協商,協商這8年半規格不符合的事後賠償 吼~~~這又是什麼哇哥啊! 跟你配合的這段時間!你們是都沒有在檢驗的嗎? 也老早就跟你說我們所給的規格是什麼了,現在來跟我們說規格不符合! 也要求我們過去協商,我們也都配合的去“開4次無意義的協調會” ﹝真的,每次過去開會~只會再那邊重複重複重複的一直講那些已經說過的話!﹞ 而且說真的,如果他說這8年半得規格都不符合,那這樣你們為什麼還繼續使用? 東西用完了~還跟我們說你要我們賠償~ 敗偷一下下下下~ 規格不符,東西都用光了~而且規格不符的證據,人證,物證。都拿不出來,你哪來的東 西? 大家我相信都有在網路商場買過東西~ 如果你跟一位賣家買東西,他的東西不是你想要的第一個感覺是什們? 退貨~並且不在跟他買了吧? 你會說東西不是你要的你會繼續使用嗎?還一直一直跟他買?突然有天發神經的說我要告你 ~? 所以你要賠償我的損失,而且不是只有這一次,而是要我跟你有的交易過你都要賠償~ 如果是你,你第一個感覺會是遇到瘋子吧? 而且對方還是非常非常大的公司,哪家? 就是群X,是家大公司吧?算是很大的公司吧? 這不就是擺明大鯨魚欺負小蝦米??? 這還不是最過份的! 最過份的是說都沒說一聲就突然把應付帳款給凍結了起來! 嘿!對!沒有告知喔~還是我們打電話去問才知道 什麼?要通知才對? 才沒有勒~他們靠她們是大公司,我們這些小蝦米應該不敢對他們的處裡有第二句話~ 所以隨便他們怎麼玩我們都可以,是這樣嗎? 所提出的賠償金額對於我們這些小蝦米是天價~ 嘿啦~郭董不懂人間疾苦!只知道他的家人最寶貝~其他地都是屁辣~ 要玩我們這些小蝦米也不是這樣玩的吧? 東西給人家用完了~付錢給人家不是正常的嗎? 打電話去抗議。 他們說合約上面都有註明,這也是他們卑鄙 可是,當初我們所承認的合約只有數量與單價那張 e04~ 現在你才說你跟合約走~ 當初那份合約都沒蓋章~你是跟誰在走合約啊? 跟鬼啊? 氣到我都不知道我在打什麼了~ 如果各位板大們~你們公司如果有跟群X在合作的~要小心辣~ 他們會這樣整我們小公司說不一定你們也被整~ 在這邊想問一下~有哪個阪大知道台南有哪位厲害的律師~可以幫我們對抗群X的? 也請客位板大們推推一下拉~ 讓我可以跟主管討論一下~ 等我整理整理~在跟各位板大們來討論討論~ 真的是給他氣爆了辣~ 請勿對號入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5.124.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Lady/M.1432090940.A.0E9.html
MikaJ: 建議先不要寫公司名稱比較好,另外你現在可以做的,就是把05/20 14:42
MikaJ: 往來email找出來,並且盡可能發現對方採購的邏輯破綻,找破05/20 14:43
MikaJ: 口,你這樣氣反而會掉進他們的陷阱,只有資料證據找齊了05/20 14:44
MikaJ: 才有可能跟他們對抗 (這種事情說真的在國貿上屢見不鮮啦05/20 14:44
maye: 你們公司是剛成立的嗎?不然生意本來就要照合約走啊,談的任05/20 18:17
maye: 何條件都要留證,東西是依對方要求做就把證據拿出來丟對方臉05/20 18:19
bhn91: 合約沒蓋章是怎麼照合約走?05/20 20:11
yzupj: 不要寫公司名稱+1..05/20 21:46
sharroon: 所以是沒有簽合約 但對方只有下採購單嗎?05/21 09:58
alva990: 對~沒簽合約只有採購單而且也有提供我們所要交付的產品05/21 13:24
alva990: 規格給採購,但現就就是採購跟法務單位對採購單內容意見05/21 13:28
alva990: 不同,法務單位堅持不付款。但是廠商的報價窗口不是只有05/21 13:29
alva990: 採購嗎?使用者付款是正常的不是嗎?05/21 13:30
ohbanana: 不要寫公司名稱+105/21 19:17
afoofa: 這個板不熱門還好 不要寫到熱門板 會有記者找妳...05/22 08:03
afoofa: 到時候報導跟妳講的都不一樣才真的欲哭無淚05/22 08:04
alva990: 可是這是事實阿~為什麼不要寫公司名稱阿?05/22 13:11
MikaJ: 已經刻意幫你低調了....跟大公司鬥法,這麼招搖 等於留底牌05/22 14:06
MikaJ: 給對方知道啊...所以你們公司有要打官司嗎?還是認賠05/22 14:07
MikaJ: 決定認賠的話,就留下這篇吧05/22 14:07
MikaJ: 何況你所認為的事實,有多少是可以佐證的?05/22 14:11
alva990: 為什麼要認賠?商品瑕疵貨NG不是針對那部份來協商嗎? 05/22 14:36
alva990: 而不是扣住全部的帳款,還是你有什麼好的建議?05/22 14:38
MikaJ: 扣住全部的帳款就是要強制導入協商或法律程序,所以我們才05/22 15:27
MikaJ: 會建議你把這篇名稱先修掉,因為目前看起來,你們公司即便05/22 15:27
MikaJ: 沒錯,卻沒有很穩的立場去證明,反而你把你公司的狀況都寫05/22 15:28
MikaJ: 出來,容易被對方找到破口去攻訐,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05/22 15:29
MikaJ: 聽聞一些經驗,才會給這樣的建議,希望你們有好結果~05/22 15:30
※ 編輯: alva990 (36.239.228.57), 05/22/2015 21:06:05
alva990: 恩恩~這樣我了解了!想請問一下,你還有哪些建議? 05/22 21:24
suncharlotte: 你最後幾行還是寫出名字 05/23 00:12
※ 編輯: alva990 (36.239.228.57), 05/23/2015 13:26:12
mesit: 不是要低調...?為何要m 05/23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