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ijhen: 不懂為什麼不能接受106/02 02:12
推 ichico: 我也不能接受1,寫到分真的太細,一種要把員工利用極致的 06/02 03:02
→ ichico: 概念,是當我們是騾子嗎。不然你就把主管廢話的時間也寫上 06/02 03:02
推 cd20cd20: 連倒垃圾上廁所都寫進去 06/02 03:04
推 maye: 三個月內能拿獎金嗎?有些要過試用期才有唷!若確定能拿到,06/02 04:32
→ maye: 三個月內哪時走都差不多,就拿到再走,拿不到隨時想走就走06/02 04:34
→ austen911: 我也不懂為何不能接受1…06/02 14:05
推 austen911: 其實你只是想領獎金,不是有什麼責任感,請認清自己好06/02 14:09
→ austen911: 嗎? 06/02 14:09
其實領不領獎金無所謂,只是覺得加班時數被砍很多想多少領點補償而已。(當然也想過
未滿三個月他不會給我)目前預計這禮拜(6/8)做完就走,想把事情做完不想給工程師
造成困擾(因為沒人打理內部作業)。
不能接受 1 是因為一個人要做兩人份工作根本忙到吃飯都沒時間了,而且case都是瑣碎
動作拼湊而成,寫了等於沒寫。
而且我主要離開的重點在於主管擅用我的名義發公文給公家機關,內容在寄出前我根本不
知道,都是寄出才副本給我,他一直強調這樣不會有法律責任,出事了是公司要負責沒錯
,但難道我掛承辦人就不用負責?我相信有沒有責任並不是他口頭說了算。
再者,他一直想要孤立我在辦公室的人際關係,只能聽他的,難道我為他工作就不能認識
其他同事?
剛進公司就每天0830-2100,不要說屬於自己的時間都沒有,連休息都快成奢侈了,然後
公司加班費還給的不情願,這樣的公司值得留戀?
※ 編輯: graybluerain (1.171.159.53), 06/02/2018 16:07:21
推 HAPPY4ARIEL: 妳自己已經有答案了 何必問版友看法呢 06/02 17:24
推 kotoyan: 曾經待過有1的公司,覺得不能接受,如果主管或老闆這麼 06/03 00:22
→ kotoyan: 不信任員工,那有辦法就自己下來做嘛,寫日誌的時間根本 06/03 00:22
→ kotoyan: 都能再多做不少工作了。在上位要看的是output,而不是過 06/03 00:22
→ kotoyan: 程。 06/03 00:22
推 noctiz: 這種雙面人主管,控制欲超強收割下屬好處全拿,完全不值得 06/03 02:15
→ noctiz: 效力,另外你也未必拿得到獎金 06/03 02:15
推 yourwing: 超有既視感... 產業不同,不然我要懷疑是我前主管了 06/03 12:09
推 sad3: 你那主管很廢才想要把你孤立起來...真的快逃... 06/03 23:03
→ sad3: 我前主管也是這種廢物,看不爽我跟別部門同事關係很好 06/03 23:04
→ sad3: 常常約談我然後講其他人的壞話...嘴巴說著自己多用心良苦 06/03 23:04
→ sad3: 這種根本不想給加班費的公司也不需要待了,看規定就是不想給 06/03 23:05
噓 nekolin: 寫1是控制狂嗎 06/08 10:25
→ hkthsj: 1是控制狂無誤 06/09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