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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使用者: 作者 ALONESOME (我是謝老闆) 看板 ChangHua 標題 Re: [食記] 彰化品粵匯港式飲茶 時間 Mon Dec 26 15:52:44 2016 ─────────────────────────────────────── 其所發布之文章經檢舉為業配文,在進行研析之後決定做出水桶30日之處分, 理由如下: 1. 所轉錄之文章為food版八月份之文章,難以認定是本人之食記。 2. 使用者雖在下面補充自己的心得,但是內容過於空泛,且還有業務電話, 很難讓人不認為使用者就是業務本人 (業務叫謝先生,你暱稱又叫做謝老闆,巧合嗎?) 3. 本版使用者發布三篇文章皆和這間餐廳有關係 綜上所述,認定為業配文確實,處以水桶30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28.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82748528.A.FB8.html
slcgboy : 說實在的 直接寫廣宣就好了 也不用業配文 12/2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