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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出處:https://goo.gl/rbS56Q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測速照相未告示?彰化警方:有設臨時標誌 彰化警方今年在彰化東外環(台74甲線)北上8.2k路段以三腳架測速器取締超速案件達6000 多件,卻遭被開單的民眾以2月10日錄得的影像證實該測速地點前,未依規定設置測速警 告標誌,質疑告發無效並提起申訴,但縣警局交通隊強調,測速前方均設有臨時告示牌, 在答覆申訴時,均會檢附該時段臨時告示牌照片。 有臉書社群近日有網友上網,指警方在台74線甲線北上8.02k處,未依規在前方100公尺以 上設置「前有測速取締」等相關警語及逕行測速照相,屬非法取締,應屬無效罰單。除了 檢附2月10日以行車紀錄器錄得的影像為憑,向監理站提起申訴外,也發起在同樣地點被 告發的駕駛人提起申訴。 目前這路段設有新式照相機符號的警告標誌,但公路總局彰化工務段表示,公路總局只在 固定桿測速器前,會設置測速照相警告標誌,警方曾行文要求在此機動測速地點前設測速 照相警告標誌,但未答應。縣警局交通隊證實,目前設置的固定式測速警告標誌是警方自 行設置。 針對民眾以2月10日錄影為提起申訴,縣警局交通隊表示,2月10日當日警方並未編排有移 動式測速照相勤務,且民眾所提供行車紀錄影片,未見警方在該路段執行勤務的影像。 交通隊強調,警方移動式測速照相勤務值勤方式,是當日執行該項勤務時,將警52的標誌 告示牌佩掛在該路段前100至300公尺處後執勤,並在勤務結束後攜回且於每次勤務前,均 依規定拍照存證。 交通隊二組組長蕭汝上說,針對監理站受理民眾的申訴,警方回覆時,均會檢附當天執勤 時段的臨時告示牌照片,供民眾檢視,證明警方均依法執行。 ........................ 這方法中彰投同步 最近也看到好幾支臨時標誌 請大家關心自己的荷包 遵守交通規則阿! 我已經搞不懂這是要保護用路人安全 還是要賺業績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40.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521220598.A.BF8.html
a10101192004: 啊就不要超速就好了 遵守交通規則很難嗎 03/17 02:07
說的對,但今天不是要討論守法阿 兄台!
PTT88: 那邊都不會抓酒駕的 每次開那條 都沒臨檢 03/17 02:32
RazaviSmith: 某樓大概就是龜速佔著內側車道的那種____吧 03/17 07:10
shawarma: 某樓大概就是超速被拍 申訴討抱怨的那種__吧 03/17 07:17
hung1115: 比起超速,更討厭烏龜出沒 03/17 07:32
Bigheadyao: 就不要超速也不要龜速啊,很難嗎 03/17 07:58
大推!正解
cgwishyou: 搞得好像沒超速就被當烏龜一樣,大車嘴臉? 03/17 08:03
qmaper: 不要超速就不怕被拍啊 03/17 08:23
WSK84106: 臺中回彰化的路段遇過幾次酒測 03/17 09:57
前幾年幾乎天天跑,酒測點老實說就固定那幾個,說實在的 很好閃 真的有心要抓,應該要多換點
leon36272835: 遵守速限 很難? 03/17 10:27
其實我的重點很簡單,應該罰就罰,畢竟速限定在那邊 罰則本應是為了維護安全而設(畢竟我念書的時候,教授是這樣教的 但不解的是,這種為了拍照而設立臨時標誌的方法 是否偏差了罰則的意義? 設立警告標誌(固定式)通常是為了提醒用路人注意安全,而不是為了處罰而立! 同理,龜速的問題,基本上維持在最低速限以上,就沒有失當的問題 若真的不喜歡路隊長,也是可以繞過啦!但請小心駕駛
a10101192004: 原來遵守速限就是龜速,某樓的邏輯真的很棒 03/17 11:44
aoyama: 常跑那邊就知道 有三個流動式照相點 小心荷包rrr 03/17 14:41
STNF2007: 台灣人很奇怪,做錯事時不會檢討自己,倒先檢討別人起來 03/17 19:09
STNF2007: ,不違規你會被罰?倒因為果。 03/17 19:09
stu86142002: 本來就是要有警示才能取締 某樓神邏輯棒棒 03/17 22:52
我也認為應該要有警示才取締比較好
IMGD: 但彰化最近有些點的限速很故意!省道南下回彰化,慢車道限速 03/17 23:17
IMGD: 40,哪裡40真的很誇張: ( 03/17 23:17
※ 編輯: akstyle (61.224.40.187), 03/17/2018 23:39:52 ※ 編輯: akstyle (61.224.40.187), 03/17/2018 23: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