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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不是散步的地方」交安講師拿三峽案例講解挨轟 彰化高商5點聲明!監理站:學生誤會 文 高皓筠 涉嫌無照肇事者78歲余姓老翁,上月19日不明原因衝撞人群,釀成4死12傷,掀起用路人安全問題討論。對此,彰化高商昨(2日)下午舉辦全校道安講座,邀請彰化監理站資深女講師進行交通安全宣導,不過女講師談及議題時,因「馬路不是散步的地方」等言論遭炎上。 據了解,彰化高商昨下午舉辦全校道安講座,請來擁有10年資歷的女講師,不過該女講師以近期三峽重大交通事故案例進行講解時,將重點放在行人「來不及閃」,強調「馬路不是散步的地方」「要散步去公園」等說法,相關言論引發學生質疑是在檢討受害者。 影片曝光後,掀起大票網友討論,就有學生質疑「車子只要不失控就不會發生這起事故,怎麼會是反過來檢討受害同學?」不少網友也紛紛批評,「那些老師大多都是開車進學校,常常都能看到教職員開著車在校門口直接對步行學生刷卡」「這是赤裸裸的汽車霸權思維」「無視人本交通城市核心價值」,認為校園內也存在同樣的用路權不平等問題,批評女講師言論已對身亡的學生及家長無疑造成2度傷害。 對此,彰化高商隨即發出5點聲明表示,本校昨日進行學生交通安全講座,邀請講師引喻失意,造成大家的質疑與關心,表達歉意! 彰化高商5點聲明如下: 首先必需澄清一下,邀請講者並非彰商老師,而是學校外聘的專業人員。 該講者發言應是強調行人應該優先選擇安全的場所進行散步,避免在交通繁忙的道路上逗留,這樣的發言可能因為表達方式不夠精確或容易誤解,對部分聽眾造成困惑或反感。 三峽事件令大家感到震驚與心疼,國人皆有所感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而講師引用說明事情的嚴重性,卻無另行說明其他案例,以提醒行人要小心注意路口狀況,現然引喻失義,確不恰當,學校深表遺憾! 學校會再利用公開場合跟學生宣導正確的交通觀念,也會與講者溝通,希望他能更加謹慎地選擇引例與措辭,避免任何可能的誤解! 校方對此事件講者造成大家的困擾與不便,再次表達歉意! 另外,彰化監理站也出面澄清,指本站道安講師應邀赴彰化高商辦理交安宣導,影片背景為三峽交通事故,後續延伸說明並非針對該事故案情解析,表示學生對於講師說明內容有誤會,特予澄清說明,同時強調後續將檢討要求講師針對事故宣導時,應以更嚴謹及適當方式說明,避免民眾誤解。 鏡媒體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603edi05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18.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748951573.A.3EF.html
ftvs: 敢批判,彰商學生很棒 06/03 20:18
angus449: 原意並非如此,偉哉霉體跟病毒式網路宣傳 06/03 20:24
ygy: 可以理解交通部真的爛到底,來講解還製造錯誤 06/03 20:25
mcroplet: 馬鹿野郎 06/03 20:25
dreamdds: 話都講不好 06/03 20:36
ten9di9: 監理站本身就亂源才會給一堆三寶上路 06/03 21:07
cloudeda: 斷章取義 06/03 21:38
mobetam07670: 拿著三峽嚴重事故的照片,在那邊說馬路不是讓你散 06/03 23:09
mobetam07670: 步的地方,就是在公審行人。 06/03 23:09
mobetam07670: 明明就是鐵包肉的駕照爛發,卻還在檢討手無寸鐵的 06/03 23:09
mobetam07670: 行人。 06/03 23:09
rushfudge: 畢竟是南部 06/03 23:12
lastroom: 確實 你開車會在路口慢慢滑行還是快速通過? 06/04 00:44
ftvs: 監理站和主治醫師一樣,醫師門口送錢的是黑絲,他們門口是汽 06/04 06:30
ftvs: 修老娘 06/04 06:30
ftvs: 起死回生,借屍還魂 06/04 06:34
movieghost: 以台灣的交通亂況而言 行人真的先求自保再說 06/04 08:49
movieghost: 那種不禮讓的 你通常也沒自備行人紀錄器可以檢舉 06/04 08:49
op520: 馬路的確不是散步的地方啊,人行道才是,只可惜台灣鯛一講 06/04 09:32
op520: 到要做人行道就抓狂 06/04 09:32
v2020black: 雀食 06/04 10:32
hinet0002000: 一堆人檢討車子和政府 完全不敢講是素養不好 06/04 10:51
gaba000000: 智障老女人最好走在路上被車撞死 06/04 11:29
adon0313: 首先要有人行道 還要能走路 好難 06/04 12:28
adon0313: 那人上一件是衝撞人行道孕婦 06/04 12:30
a112121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 06/04 12:36
a1121210: 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 06/04 12:36
a1121210: 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06/04 12:36
a1121210: 人行道勒 06/04 12:37
bYvYd: 用那個案例講不妥吧,講師頗爛 06/04 13:08
zxcc79: 原意不是那樣?那就是邏輯從根就爛死了啊 06/04 13:30
Altair: 駕照把關不嚴是一回事 但無照駕駛&假車牌現象也嚴重 06/04 16:01
joe0934: 鄉下思維不意外 06/04 16:11
delta0521: 有些靠這賺外快的講師都萬年不變,為了吸引聽眾注意力 06/05 01:44
delta0521: 顯得自己「很受歡迎」而都固定會講現在已政治不正確的 06/05 01:44
delta0521: 低級笑話。 06/05 01:44
c928: 馬路本來就不是散步的地方,有的還聊天走超慢 06/06 12:49
qmaper: 抓語病吧~~其實馬路本來就不是散步的地方啊 06/11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