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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篇為匿名代po ║ *代po文請勿回覆至作者信箱* ╚═════════╝ ------------------------------------------------------------------------------- 首先,先感謝溫妮版主代PO 再吵為什麼被水桶之前,先來看看板規沿革吧。 (話說A/F時代的互動式好好用XD 不過精華區不能用) 在A/F板板主年代:板規在雜費是這樣寫的: 告知整團單數(人數)/每單雜費/總雜費 雜費收取說明 ─────────────────╮ 六、合購文 │ │ │ #1JCm4yC2 (BuyTogether) 2014.04.01 │ ┌───────┐ │ │ │ │ │ 1. 單一團雜費上限 600元 (最高不得超過610元) │ │ 基本規範 │ │ │ │ │ │ 2. 直寄一單雜費上限5元, │ │ 合購文第1點 │ │ │ │ 合購文第2點 │ │ 經由主購分寄每單雜費上限10元 │ │ 合購文第3點 │ │ │ │ 合購文第4點 │ │ 地方團每單雜費上限5元 │ │ 合購文第5點 │ │ │ │ 合購文第6點 │ │ 主購請於截團(文章最後發表日)後72hr內推文/修文 │ │ 合購文第7點 │ │ │ │ 雜費收取說明 │<< 告知整團單數(人數)/每單雜費/總雜費 │ │ 合購文第8點 │ │ │ │ 贈品取締說明 │ │ 若未告知相關雜費,水桶7天處理 │ │ │ │ │ │ │ │ 經檢舉確認雜費超收,水桶1個月處理,分身亦不得開團│ └───────┘ ╰───────────────────────── 也就是說,從以前就有強制規定應該是要寫每單幾元,收了幾單的。 與你是否在合購文中有寫一單收多少錢是無關的吧。 在看小彩虹版本的板規(2015年小彩虹板主修正過後,到洛景板主上任卸任,到小彩 虹板主與喬安娜板主上任)這條板規都一直沒有動過       b. 主購需於截團後七日內(以最後發表日為主)推文/修文,        告知:整團單數、每單雜費、總雜費。        (舉例:全團共10單 / 直寄5、郵寄8 / 總雜費$56元) 小彩虹板主還更貼心一點,幫忙舉了例子。 最正確而且一定不會被桶的推/修文格式,我猜應該是 2017/xx/xx 匯款給代買ooo;匯率xx.xx。 全團共n單,直寄5*a單;轉寄10*b單,共c元。 有些人問這樣推文的意義在哪裡,不就是請主購實際回報真正的匯率與雜費而已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42.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t82gether/M.1497365665.A.B98.html ※ 編輯: winni353 (111.251.242.72), 06/13/2017 22:54:36
ithinksoiam: 那請問最後購買的賣場網址也要推文嗎 36.231.19.50 06/13 22:56
ithinksoiam: 我是覺得沒有更改 就不需要另外說 36.231.19.50 06/13 22:57
ithinksoiam: 就像代買名稱跟每單雜費一樣 36.231.19.50 06/13 22:57
ithinksoiam: 我自己每單雜費有減少都有特別註明 36.231.19.50 06/13 22:57
tsukili: 雖然板規有規範,但覺得整團單數、每單雜 114.45.108.120 06/13 22:59
tsukili: 費、總雜費直接列為合購文格式裡也不錯 114.45.108.120 06/13 22:59
churryrain: 我想那些不解為什麼被桶的主購應該就 111.252.39.196 06/13 23:01
churryrain: 是因為從以前到現在他們就是那樣推文 111.252.39.196 06/13 23:01
churryrain: 結果現在才被水桶才錯愕吧XD 111.252.39.196 06/13 23:01
ithinksoiam: 沒錯 從這條版規還沒強制實行之前 36.231.19.50 06/13 23:02
ithinksoiam: 我就是這樣修文的 36.231.19.50 06/13 23:02
churryrain: 推文回報匯率跟雜費,老實說推給誰看? 111.252.39.196 06/13 23:04
amoroe13: 話說彩虹說置底有宣導,所以我看了一下 114.37.131.54 06/13 23:05
amoroe13: 閒聊區,本月宣導重點是大團超收,結果 114.37.131.54 06/13 23:05
amoroe13: 桶最多的是推文格式0_0" 114.37.131.54 06/13 23:05
churryrain: 我想不是給團員而是給板主或第三者吧 111.252.39.196 06/13 23:05
churryrain: 可以理解為什麼有的主購會覺得沒意義 111.252.39.196 06/13 23:05
churryrain: 因為他可能納悶為什麼這種東西團員跟 111.252.39.196 06/13 23:06
churryrain: 團不自己注意 111.252.39.196 06/13 23:07
churryrain: 如果仍要繼續推文雜費及匯率,我個人 111.252.39.196 06/13 23:08
churryrain: 仍然支持可用「推文」的方式,只為了 111.252.39.196 06/13 23:08
churryrain: 一點,就是可以用手機推文免得忘記推 111.252.39.196 06/13 23:09
churryrain: 結果被水桶RRRRRRRRR 111.252.39.196 06/13 23:09
churryrain: 其實說到推雜費這件事,當時推出時我 111.252.39.196 06/13 23:16
churryrain: 記得一開始板主設定的推文時限比較短 111.252.39.196 06/13 23:17
churryrain: 大約3天還多久,我有反映說發匯款通知 111.252.39.196 06/13 23:18
churryrain: 後可能有團員跑單會影響實際雜費,那 111.252.39.196 06/13 23:19
churryrain: 時好像喬安娜還是誰回我說推個大概不 111.252.39.196 06/13 23:19
churryrain: 超過雜費上限就好,不知同條規定未來 111.252.39.196 06/13 23:21
churryrain: 如何演變,我是想說應該不會哪一天就 111.252.39.196 06/13 23:22
churryrain: 算你單數、單雜、總雜費沒有違規,可 111.252.39.196 06/13 23:22
churryrain: 是因為不是「實際」數字就被抓去游泳 111.252.39.196 06/13 23:23
churryrain: 吧?偶爾杞人憂天的想想QQ 111.252.39.196 06/13 23:24
ruby40861: 推個大概不要超過上限就好這句話對照如140.112.218.151 06/13 23:26
ruby40861: 今一堆主購在游泳的情形真令人不勝唏噓140.112.218.151 06/13 23:26
seek: 我覺得依彩虹板主舉例有點難判別是否超收 114.38.5.248 06/14 00:26
seek: 列算式比較清楚 114.38.5.248 06/14 00:27
seek: 尤其是總雜費400且有多種收雜方式 114.38.5.248 06/14 00:29
seek: 全團共60單 / 直寄5、郵寄10 / 總雜費400元 114.38.5.248 06/14 00:31
seek: 寫直寄人數*單雜+郵寄人數*單雜比較清楚 114.38.5.248 06/14 00:32
seek: 上面板主要設XY驗算是否超收? 114.38.5.248 06/14 09:42
※ 編輯: winni353 (111.251.241.50), 06/15/2017 2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