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iayi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鑑於板友對於板規有很多問題或者對於板務有所建議 故增設此區 推文前請遵守以下規則 一、推文部份(需在[]寫出類別,方便查閱) (1)檢舉案:請說明文章代碼、違反何條板規、被檢舉人ID。若需匿名檢舉者, 可以先寄信給板主,由板主代推文。 (2)板務建議:請簡單說明建議草案。 (3)板規釋疑:請寫出板規編號、疑問部份。 (4)其他部份:若有以上未盡事宜可使用此類別,但不接受替他人申訴案。 二、回覆部份 (1)推文若有說明不完整之處,板主有權要求推文者重新說明,否則不予受理。 (2)同一個檢舉案只受理一次。採站內信說明原因。 (3)同一個建議案或板規釋疑只接受一人推文,若其他人認同該建議案,可另推ID+1 表示讚同,如KDD+1。 (4)建議案或板規釋疑案在第一個推文者推文後24小時才受理,到板主回覆期間若有 超過20人表示讚同將另發公告說明。 超過10人以上讚同者回覆文章一律放在精華區中供板友查詢。 不足10人者,將只回第一個推文者,請其他人自行詢問該推文者。 三、其他部份 (1)已詢問過的案件不再受理。 (2)處理完畢的案件將備份於精華區並刪文。 (3)案件回覆時間依案情複雜程度不同,不一定按順序受理,若有延誤請見諒。 (4)不相干本置底區推文一律刪除推文,不尊重板主推(噓)文不受理。 (5)板規建議部份若有受理則統一於每月1日公告實施。 (6)若有未盡事宜板主保有隨時增修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05.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3687968.A.698.html
lighthen:10人20人的數據根據何來?為何不是5人10人? 06/25 19:12
lighthen:如果很重要即使一個人的意見也應該受理不是? 06/25 19:13
lighthen:訂法條訂上癮了嗎?為何一意孤行聽不進意見? 06/25 19:17
格式符合一定受理呀?! 只是回覆不一定要公告 對人數有意見 也可以修改 這沒問題 噓 li11223344:檢舉KDDKDD 檢舉主因:誤用板規自行判讀 06/25 21:06
li11223344:依據板規2-3-5採用3-3處理 另4-3註明須由兩位版主署名 06/25 21:07
li11223344:#1JgHiP5h 故得知此公告違規發表 06/25 21:09
Andydream:推樓上 版主請看4-3 06/26 00:05
檢舉案2014062601 請參見精華區z-2-16-1 ※ 編輯: KDDKDD (220.143.195.52), 06/27/2014 08:54:39 ※KDDKDD 於 06/27/2014 08:59:26 將推薦值歸零
Ruthcat:板主,拜託把無薪資的徵人文全部劣退或水桶,尤其是代貼的 06/27 23:01
Ruthcat:看到不寫薪資的徵才文,火一整個上來。 06/27 23:01
shaobeing:我覺得直接劣退就好 違反勞基法不劣退 這不也違反法律 06/30 20:18
shaobeing:別版job part-time沒寫薪資 勞健保 還不是水桶 06/30 20:22
shaobeing:如果都要參考別板板規來規定 這個也順便學好嗎 06/30 20:23
抱歉忘了補上 已在板面回答相關問題 請見#1JhgVONE (Chiayi) ※ 編輯: KDDKDD (220.143.210.218), 07/01/2014 12:50:35
waterdesign:回文字數不足也要刪除?版規有規定嗎? 07/16 10:12
2-3-4 禁止洗版文、引戰文、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空白文、文字未滿二 十五字,回文未滿50字。違者給予警告一次。 另外 1-2 言明 違規內容可以刪文 ※ 編輯: KDDKDD (220.143.233.8), 07/19/2014 08:20:26
p669933:可以把徵求板主的資訊置底嗎?無消無息的…我想大部份的板 07/23 16:27
p669933:友並不知道現在有板主徵選吧? 07/23 16:27
目前置底文已達五篇 將考慮每月初重發文宣導
Ruthcat:#1Jpg7JmQ#1JpgA_YZ#1JpulTid#1Jpux4Vn 鬧板 07/24 02:55
這部份案件正在整理中 將一併公告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08:42:25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08:43:36
p669933:關於板規的修改,現在是你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嗎?先不說現在 07/24 09:24
p669933:板主只有一位,很多條板規好像你決定增加就增加..完全不用 07/24 09:25
p669933:經過討論? 07/24 09:26
p669933:像新增的2-3-7..還有公告推噓文..等等這些都是有處罰的.. 07/24 09:28
p669933:光憑你自己就決定..這樣對嗎? 07/24 09:30
openwang:改亂入幹嘛阿,對於你管版能力不佳有幫助嗎?請問亂入有造 07/24 11:31
openwang:成版面混亂嗎?以後發亂入文會被你水桶? 07/24 11:32
已公告回應 另外請注意語氣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15:51:36
openwang:玻璃心喔XDD 這樣就覺得我口氣很差XD 07/24 16:25
mofox:你5:33鎖文不討論,xxxxd之後還直接修文!這樣算違規吧 07/25 18:10
mofox:10133篇,你已公告鎖文,他修文繼續討論 07/25 18:11
已禁止回相關文章了 只有站長或法務站警察才能限制原PO不得修文 板主的鎖文權不包含不得修文
power7:從來沒看過哪裡愛改板規的板主 07/25 20:31
power7:〝這麼〞愛改 07/25 20:32
power7:一直改,原本的又沒問題,可以給我回復成你上任前板規的選 07/25 20:33
power7:項嗎 07/25 20:33
power7:板上都是你的文章,你上任前發過幾篇?現在幾篇? 07/25 20:34
感謝指教
vu3cj0:樓上中肯文.. 07/25 23:00
mofox:7/24檢舉,kddkdd無視? 07/28 11:44
mofox:更正7/25 07/28 11:46
mofox:檢舉 07/28 15:26
mofox:10172篇文章內推文,XXXXD發言違反板規 07/28 15:26
已處理 ※ 編輯: KDDKDD (218.166.254.50), 07/29/2014 07:59:30
qwer789456:希望裁定時留發言原貌在公告 07/29 09:17
qwer789456:還有刻意追溯一個月前的發言太怪了吧 當時有問題就當下 07/29 09:18
qwer789456:做出警告不是比較合理嗎 這樣會有依時勢執法的疑慮吧 07/29 09:19
感謝指教 是否保留原文必須視情況而定 重點在於是否有"違規事實" 若被處罰人認為無違規事實 請自行向本人申訴 再去組務申請更正判決 ※ 編輯: KDDKDD (218.166.254.50), 07/29/2014 12:50:20
CJ3CJ3CJ3:#1JrParm9 XXXXD 2-3-5 以不雅文字攻擊其他網友 07/31 19:12
視為引戰已公告警告
CJ3CJ3CJ3:另檢附多重ID證據http://ppt.cc/R-kg 請以3-4處理 07/31 19:12
不符合帳號部要求要件(被查詢的兩個帳號都要有違規事實) 不受理 ※ 編輯: KDDKDD (220.143.164.212), 08/01/2014 14:08:07
p669933:不意外阿,之前三寶可以判30天,說研究生像教授的狗那個一 08/01 17:04
p669933:天都不用判,寫信給板主也不回,反正他想怎判就怎判了。 08/01 17:04
請問我沒有回你檢舉案的信嗎? 兩者案件完全不同 一個是性別歧視 一個是舉例說明 並沒有明指對象或蓄意攻擊他人 前者在他板曾有類似案件被禁言過 後者目前我找不到類似案件 再者您的檢舉文寫的理由不充份 檢舉案恕難成立
CJ3CJ3CJ3:引戰是一個警告 不雅文字式水桶三十天 08/01 20:27
CJ3CJ3CJ3:還是你認為死老猴不算不雅文字 那我們就可以再議 08/01 20:28
CJ3CJ3CJ3:種種證據指出 此人乃是屏東板板主的多重ID 既然不住嘉義 08/01 20:29
CJ3CJ3CJ3:又看分身來亂 為啥是挑輕的判 真的是如上面各樓所講 08/01 20:30
CJ3CJ3CJ3:此人與你交好 故以此為判否? 望請給予解釋 08/01 20:31
個人判決原則大都是從輕處份 甚至希望當事人在警告後能自行收歛行為便不處份 例如閣下累積案件至少數例 本人仍然相信您能改善 暫緩判決 希望您能明白
mofox:寫信給板主沒回可以去組務檢舉,p大!加油 08/01 22:12
charlie7788:To p669933,我的文章還留著~有意見就檢舉我~ 08/02 00:50
charlie7788:對版規/版主有意見就罷免它或自己下來當~改成你想要的 08/02 00:51
※ 編輯: KDDKDD (220.143.164.212), 08/02/2014 07:48:54
p669933:又是有意見你來當這種論點,我能說什麼呢? 08/02 10:44
p669933:歧視?他這樣泛指研究生是教授的狗,對研究生不是一種歧視 08/02 10:51
p669933:那以後我可以在推文說大學生是狗,高中生是豬,國中生是垃 08/02 11:00
p669933:圾?我只是舉例,應該可以吧? 08/02 11:00
感謝指教 所有案件依情況、用字不同 均有所差異 請勿自行臆測 本案若無新理由 不再重審 亦不再作回覆 ※ 編輯: KDDKDD (220.143.164.212), 08/02/2014 12:24:26
CJ3CJ3CJ3:對於沒有人受到傷害的從輕發落是可以理解 可是既然板規 08/02 16:28
CJ3CJ3CJ3:明文指出 用不雅言語攻擊其他板友便是三十天 這樣還要 08/02 16:29
CJ3CJ3CJ3:從輕發落會不會太兒戲 而且也顯得板主有明顯的偏頗 08/02 16:30
CJ3CJ3CJ3:你要幹的是嘉義板板主而不是小圈圈板板主吧 08/02 16:31
mofox:檢舉板主未詢問當事人,即隨意刪除買賣推文! 08/02 18:14
違規內容明確
oldcoco:誠心誠意請問:文章中有你他媽的跟TNND等字有沒有犯版規? 08/02 23:55
oldcoco:只見標題有個賣字就刪文算不算矯枉過正?我有說送也行啊 08/02 23:57
視情況而定 此部份屬語助詞 除非有明確辱罵事實 否則很難成立 話說應該是TMMD吧@@! 另外該篇文章我看了很久 的確有出現報價行為 雖然同時存在販賣和贈送性質 但之前公告就明言 當同時存在售賣和贈送性質了 視作買賣文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3/2014 07:53:25
oldcoco:你看了很久看不出來我說送也行送也行送也行送也行3字意義? 08/03 15:32
arral:送"也"行就要先包含賣阿 要送直接送不就沒爭議了 08/03 15:54
oldcoco:我靠PO文去了解牛毛版規,因為我看不懂狗咬耗子版規 08/03 22:31
oldcoco:標題很重要嘛?已被KDDKDD刪除) <oldcoco>標題錯誤 08/03 22:32
標題不限用什麼 但不能文不對題 閣下第一次文不對題 我幫你修過來後 您又自己修標題 甚至有挑釁之意 我尊重您是嘉義板前輩 不希望用禁言解決事情 但不代表您可以揪眾亂板 請閣下注意言行 勿再試探板規界限
lanpaopao:請問現在標題不能自定了嗎?怎麼會有標題錯誤被刪文@@ 08/03 22:33
qwer789456:人家不想寫贈送不行嗎 ˊ_>ˋ? 08/03 22:47
georgei0:口卡口卡獸要出來啦~~~~ 08/03 22:49
openwang:沒設分類的也算標題錯誤嗎?你要不要說清楚啊? 08/03 23:27
openwang:你版規有寫分類後要空一格 你也沒在抓阿 08/03 23:29
openwang:選擇性刪文? 因人而廢言? 剷除異己? 08/03 23:30
p669933:選擇性執法的真徹底XDD 08/03 23:34
p669933:之前明明說 不會對標題做限制 現在這是怎麼回事 你要不要 08/03 23:52
p669933:去看看你7月24號那篇公告 08/03 23:52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4/2014 07:56:00
qwer789456:....又講揪眾 根本有色鏡片 08/04 08:20
qwer789456:樓下明明也說了 自定標題都開了 為什麼一定要寫贈送? 08/04 08:21
qwer789456:是針對這點板規的漏洞有問題 執法也不必分前後輩! 08/04 08:23
贈送就贈送 寫賣送 文不對題 讓你方便 不限制標題 但不代表可以隨便 完全文不對題 此事判決無誤 不再作回覆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4/2014 09:02:13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4/2014 09:15:32
lanpaopao:以後不要文不對題就沒事了啦~沒有賣就不要寫賣,以後用 08/04 09:33
lanpaopao:每送:每週一送,或是美送:美意相送應該就沒事了 08/04 09:33
lanpaopao:板主比較認真嚴謹,不過規則是死的,中文博大精深啊 08/04 09:35
power7:哪來的揪眾 敢說你就要對你的言行負責 08/04 10:25
power7:揪眾的客觀行為(有互相連絡、有人帶頭)在哪?主觀在哪? 08/04 10:26
power7:就事論事很難嗎?你認為她違反版規請針對她個人 08/04 10:27
power7:講揪眾已經講到你認為她揪的"其他人"了 08/04 10:27
qwer789456:我是說 請你就事解釋 不要劃錯重點 甚至含血噴人! 08/04 10:45
p669933:而且哪裡文不對題?他標題寫賣送,裡面的文章內容確實對某 08/04 10:55
p669933:些東西很不爽啊XD 08/04 10:55
power7:我是指"板主" 08/04 12:04
openwang:kddkdd的嘉義版當然kddkdd最大,誰敢不服? 呵呵 08/04 13:32
featherjr:做不對就申訴,做不好就罷免,看不慣他的做法就在任期 08/04 14:17
featherjr:到時讓他無法連任。若是申訴不成、罷免未過、依舊連任 08/04 14:22
featherjr:這就表示多數人是認同他的,還請接受吧! 08/04 14:23
love62469:潛水,,買買,賣賣,看看就好,不然,,又變啞巴!! 08/05 00:18
arral:我也不懂賣送為什麼不行 雖然真的很挑釁 呵 08/05 00:40
arral:不限制標題 那為什麼要管標題裡是什麼? 08/05 00:41
openwang:版面出現一堆「已被kddkdd刪文」,阿又沒看到違規公告, 08/05 00:48
openwang:不就跟前朝三版主一樣? 08/05 00:48
arral:@openwang 未避免看板之板面被違規公告文洗板 板主可在刪文 08/05 01:57
arral:之標題告之刪文原因即可 08/05 01:57
arral: 為 更正錯字 08/05 01:57
arral:剛看了被刪文都有寫置底或標題錯誤 哪一篇沒寫呢? 08/05 02:10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5/2014 11:32:05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5/2014 11:33:39
lanpaopao:不管制標題就不應該干涉他人標題放什麼,刪都刪了。板主 08/05 11:57
lanpaopao:又有他自己的說詞,照他的規格玩囉~ 08/05 11:57
lanpaopao:我也很好奇買賣文都置底了,還放在選擇格式之一是有多 08/05 11:58
lanpaopao:少人需要用? 08/05 11:59
lanpaopao:對板主沒意見,但對板規有疑問都能在這提問吧~ 08/05 12:01
lanpaopao:還請板主大人釋疑,感謝 08/05 12:02
發文預設格式早已更新 八種預設格式中早就沒有買賣了 如果您是指板規中2-7為何還未更新 這部份將等8/8 宣導期結束後立即更新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5/2014 15:02:40
lanpaopao:關於自訂標題,請問何者情況下將視為違規刪文,謝謝 08/05 15:22
lanpaopao:這部份未回覆,還請幫忙說明 08/05 15:23
文不對題 可以修正的話 第一次將幫您直接修正 但修正後 還自行修改回來 甚至有挑釁之意 將直接刪除 甚至可能依亂板禁言 這邊再次強調 標題雖然不會限制只能用八種預設格式 但仍以大眾易閱讀理解為宜 內容不宜涉及其他非必要情緒或違反其他板規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5/2014 15:28:36
lanpaopao:親愛的板主,請原諒我龜毛,因為真的好怕被你桶,請問 08/05 16:06
lanpaopao:非必要情緒為何?泛指負面情緒嗎?同樣是不爽,抱怨黑 08/05 16:07
lanpaopao:店服務態度不佳也是賣送,這樣也要桶嗎?還是抱怨您或 08/05 16:09
lanpaopao:板規才會被刪文禁言,謝謝 08/05 16:09
舉例說明 抱怨文標題宜用[抱怨] 而非[賣送] 依字面之意 [賣送] 本身有販賣和贈送之疑 其中販賣即違反規定 若使用者不清楚標題已違反規定 本人也會在發現適當修改標題 而使用者若執意再改回來 那本人只能選擇刪除或進入板規禁言程序 以上回答僅標題部份 不包含本文 ※ 編輯: KDDKDD (220.143.194.154), 08/05/2014 16:50:01
hereiam:#1JuZUeyt 違反板規2-7 買賣文不是需要置底嗎? 08/07 14:04
請見 2. 即將在4天內到期的票卷、即將在二天內到期的食物、商品項目超過8項者,可將買 賣文先寄給板主審查通過後,即可發表在板面上。 ※ 編輯: KDDKDD (220.143.163.172), 08/07/2014 14:36:42
oldcoco:"揪眾"好大的帽子,版主好大的官威,技能點滿還開外掛了 08/07 16:34
love62469:http://i.imgur.com/TuivveK.jpg 08/07 18:00
lanpaopao:板主請自重,我並未違規,不必勞煩您修標題 08/08 14:45
oldcoco:請問內文像這樣有違反版規嘛? 揪ㄌㄨㄢˋ眾ㄅㄢˇ 08/08 15:27
love62469:kddkdd:強硬的態度,有讓你比較好做事嗎?? 08/08 16:37
lanpaopao:板主請改回我原標題,原標題未有違規 08/08 17:40
lanpaopao:照你的遊戲規則玩了,請勿干涉個人言論自由 08/08 17:41
p669933:板主,置底剩四個,說好的板主徵選呢?就算不置底,不是說好 08/08 19:17
p669933:月初要發文告知板眾? 08/08 19:17
arral:#1JvW0hcw (Chiayi)本人也不接受申訴 ??? 08/09 19:05
wings30222:公告文也太快鎖了吧~版友只能用這回覆意見? 08/09 19:05
arral:不接受申訴那要板主幹嘛? 08/09 19:05
wings30222:不接受申訴這點真的很扯...連法律都有辦法申請救濟 08/09 19:05
wings30222:嘉義版為什麼不行?? 08/09 19:06
lanpaopao:美意相送算引戰?這兩個字哪裡有問題 08/09 19:06
lanpaopao:為什麼不能申訴,為什麼是一言堂 08/09 19:07
lanpaopao:請問這算民主嗎?板主主觀意識就能裁定? 08/09 19:07
hayharold:水桶、鎖文可以解決紛爭 你一定是天才 XDDDDDD 08/09 19:10
arral:注音文被水桶沒什麼問題吧? 判決文鎖文可以接受,第二篇為何 08/09 19:12
arral:不純m文給大家討論? 只是怕被酸嗎? 08/09 19:13
qwer789456:直接冠上他人引戰 誇張了 也不看是因為誰@@ 08/09 19:13
qwer789456:注音文該桶則桶 08/09 19:13
KDDKDD:已解鎖 08/09 19:14
hayharold:照規定來沒錯 四個警告一次判真是世界奇觀 08/09 19:32
hayharold:請問我累計幾個警告了??? 好恐怖喔 08/09 19:34
PaulineSu:我對於文字後面加註其他注音而被視為注音文這種判決感 08/09 20:17
p669933:公告鎖文不給在底下回覆、申訴我之前就說過很有問題,可惜 08/09 20:17
p669933:也只是被當在引戰 08/09 20:17
PaulineSu:到無法認同,這只是用注音來表達其他意思的方法 08/09 20:20
p669933:而且警告一個公告判定四次?真是另人大開眼界… 08/09 20:21
PaulineSu:並不是刻意的注音文吧! 08/09 20:21
balberith:http://ppt.cc/kYqs 注音文的定義... 08/09 20:27
balberith:坦白說這次用注音文名義去罰不恰當,如果你要這樣罰建議 08/09 20:28
PaulineSu:Agree樓上 08/09 20:29
balberith:直接寫進版規成為特殊條款... 08/09 20:29
balberith:http://ppt.cc/T17U 或是乾脆禁止"旁註標記"... 08/09 20:30
hayharold:推 balberith 08/09 20:40
masa200292:四次一起判有點誇張 內文其實也只是PTT常見的文章方式 08/09 21:19
masa200292:版主不考慮一下嗎?畢竟真的不太屬於注音文 08/09 21:20
ash690:六月份版友發注音文時未見版主警告,是否有不教而殺之嫌? 08/09 21:21
byidsky:10524 麥當勞那篇 也有注音文 怎麼沒看到你處理?? 08/09 21:29
love62469:警告幾次版主說了算,罰多久版主說了算,謝謝指教了啊, 08/09 23:58
love62469:無關的事不回應了,這就是kdd 08/09 23:58
openwang:不要吵了 嘉義版是kddkdd的 他想怎麼管就怎麼管 呵呵 08/10 00:01
peace921:好大的官威阿~嘉義板管成這樣也算厲害~ 08/10 00:52
love62469: kddkdd你想剷除異己嗎?你只會製造更多敵人! 08/10 09:31
love62469: 還有,,警告請通知被警告人可以嗎?什麼都沒說,就說( 08/10 09:36
love62469: 就說,你已經被警告幾次了,我已經很寬容了!我要謝謝 08/10 10:15
love62469: 你嗎?? 08/10 10:32
balberith: 我另外想到一件事...其實有一種東西叫白話字... 08/10 11:06
balberith: 是教會推行的台語文系統...http://ppt.cc/hkQA 08/10 11:07
balberith: 這種曾經被中華民國政府禁止使用,所以現在不常見 08/10 11:07
balberith: 不過如果板主要抓這麼嚴格的話,有必要認識一下台語文 08/10 11:08
balberith: 系統了... 08/10 11:08
balberith: http://ppt.cc/6B7n 其他拼音書寫系統 08/10 11:34
love62469: 不回應就是不回應!! 08/10 20:36
openwang: 出來面對阿 不是最討厭前朝裝死?阿你現在不也是一樣? 08/10 22:16
balberith: 我想想,大概是沒有格式所以他"不予受理"吧... 08/10 23:47
balberith: 依「檢舉區+板務建議區規則」第1條第3項提出[板規釋疑] 08/10 23:53
balberith: ;板規編號:2-3-4;疑問:請板主說明版規中注音文定義 08/10 23:53
balberith: ,另外合併申請解釋依#1JvVqzCN裁罰案是不是代表禁止使 08/10 23:53
balberith: 用「旁註標記」? 08/10 23:54
已公告 感謝您提供很多資料 為求慎重 這兩天板主去查閱很多板板規當參考 但都未見到類似的觀點 當然您的意見有相當的參考性 我會再評量是否可納入板規 調整相關事項 ※ 編輯: KDDKDD (220.143.207.217), 08/11/2014 11:00:14 ※ 編輯: KDDKDD (220.143.207.217), 08/11/2014 11:03:10
love62469: 謝謝指教???? 08/11 11:26
love62469: 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要下台??? 08/11 11:28
qwer789456: 可以解釋一下 板規3-1嗎 08/11 14:23
qwer789456: 那豈不是讓你發了 另發公告解釋理由 就.... 08/11 14:24
qwer789456: 想怎麼罰就怎麼罰嗎?!!! 08/11 14:24
qwer789456: 3-1 若條文中已明言處罰方式者,優先適用該條文 08/11 14:25
qwer789456: 處罰方式。板主可視情形免除、加重、或減輕其禁言天 08/11 14:26
qwer789456: 數,但須另發公告解釋理由。最重可判終身水桶+退文 08/11 14:26
Andydream: 對於板主願意討論注音文事件,表示此件事有瑕疵,板主 08/11 20:18
Andydream: 是否應該將判決視為無效並道歉呢? 你所認定的注音文 08/11 20:19
Andydream: 確實有相當大的問題! 08/11 20:20
komachi275: 樓上+1 如果注音文的認定上有爭議 趁這次機會改也好 08/11 20:32
komachi275: 雖說惡法亦法 但我覺得注音文事件比較像法條援引錯誤 08/11 20:33
※ 編輯: KDDKDD (220.143.207.217), 08/11/2014 22:05:09
balberith: 嗯,首先對於KD肯改判應該給予肯定,但是很不幸的是... 08/12 01:35
balberith: 這樣判其實還是有點小問題,依然是名義上的問題,按你 08/12 01:35
balberith: 的#1JvyFsNt 閱讀性問題應該還沒開始投票吧,你是用2- 08/12 01:35
balberith: 3-4哪一個名義去給予警告?當然或許2-3-4設立原意本來 08/12 01:35
balberith: 就真的鎖定閱讀性,但是沒講誰知道呢?這種條文也可能 08/12 01:35
balberith: 是一格一格補洞的條文。你現在是用隱藏起來沒有明文的 08/12 01:36
balberith: 設立原意去把人記警告你知道嗎?理論上我個人認為這情 08/12 01:36
balberith: 況應該用2-14(照你的認定是可能讓人誤會有交易行為,這 08/12 01:36
balberith: 不就是秩序問題了嗎?),但很不幸的是2-14設計有瑕疵, 08/12 01:36
balberith: 視情況直接禁言1日起跳而不是先警告鎖文不達效果再禁言 08/12 01:36
balberith: ,你可能是考量到目前氣氛上不適宜用2-14也找不到別條 08/12 01:36
balberith: 但依然認為"賣送"不妥所以回頭用不成文規定記警告…… 08/12 01:37
balberith: 或許這樣大家真的都沒意見吧,但是就我來看你依然是在 08/12 01:37
balberith: 玩火啊…… 08/12 01:37
oldcoco: 幾時要為啥事投票拜託公告一下 08/12 14:08
hiho: 建議問卷文可以放寬~只要有自介或嘉義地區大專院校都可.... 08/13 12:52
hiho: 另外限制篇數即可....... 08/13 12:52
審核問卷文是地方板板主們的共識 問卷文只要來信說明與嘉義關係性 原則上都會通過 ※ 編輯: KDDKDD (220.143.193.171), 08/13/2014 18:54:52
mofox: 中秋烤肉有後續嗎? 08/20 15:46
mofox: 共違反嘉義版規2-3-4,2-5,2-5-1,佐證信件已寄至你信箱 08/26 14:55
mofox: 另外違反站規,也已寄至信箱,民事方面仍在討論是否提告 08/26 15:01
Andydream: 誠摯建議板主 罷免文應置底...,這是屬於板友應知且已 08/29 09:11
Andydream: 經確定進行的程序,板友有權利義務知曉,而這也是板主 08/29 09:12
Andydream: 可以自身檢視的機會,無論罷免是否成功... 08/29 09:14
Andydream: 建議將 置底的[板務] 發(推)文注意事項 換成 罷免文 08/29 09:16
Andydream: 小弟希望板主對於事情的輕重緩急應要有一定的認知.... 08/29 09:21
Andydream: 如該屬於板友的就應先優先處理 其餘較瑣碎可以分部來 08/29 09:22
Andydream: 希望若p5或b大上任與您合作 能幫助您改善這長期的判斷 08/29 09:23
Andydream: 問題的認知...... 08/29 09:24
hayharold: 推樓上 支持罷免置底 08/29 16:06
p669933: 罷免不置底,板上的聚會也不M,就你的道歉文要M要置底? 08/29 16:34
更正 板規先存放在精華區 板主徵選公告改用板標代替 ※ 編輯: KDDKDD (220.143.110.87), 08/29/2014 17:48:19
KDDKDD: 所有有關828聚會綠記已放入精華區 08/29 17:53
KDDKDD: 另外綠記部份 精華區重新編排了 08/29 18:06
hayharold: → twitwi978: 說穿了就是跟室友借ID來吐槽你們 08/31 00:47
hayharold: #1J_eRPzY 借ID挑釁版友 已有多名版友回應 08/31 00:47
hayharold: 違反版規 2-3-4 引戰文 08/31 00:47
借帳號是違反站規 不在我權責範圍(不是板主可以罰的) 建議詢問站長怎麼處理 或者送帳號部檢舉 → hayharold: 查 #1JhvNORZ 已警告過一次 請送多重ID鑑定 08/31 00:47 一個是站規 一個是板規 再者就我所知 如果有借帳號 應該是送帳號部
hayharold: 如帳號為同一人擁有請依版規處理 08/31 00:48
hayharold: 若帳號為不同人擁有請依站規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08/31 00:48
hayharold: http://ppt.cc/~EgB 08/31 00:48
hayharold: 送交小組長 由小組長申請鑑定 08/31 00:48
hayharold: 檢舉事由 1.鬧版 2.(其他 投票 08/31 00:48
hayharold: 事關投票公正 請版主盡快處理 08/31 00:49
上面已言明 我沒有能力查證據 而且負責單位也不是我 不是我不處理 您真的搞錯單位了 我的權責無法查別人是不是借帳號= =+ ※ 編輯: KDDKDD (220.143.104.63), 08/31/2014 15:03:03
hayharold: 違反版規 2-3-4 引戰文 這段你看不懂嗎? 08/31 15:20
hayharold: (1)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 08/31 15:21
hayharold: 申請,並檢附證據, 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08/31 15:22
hayharold: 這段你也看不懂嗎? 08/31 15:22
hayharold: 你執行版規不公平太明顯了 08/31 15:24
hayharold: 要幫他解套也要想好一點的理由 08/31 15:26
hayharold: 違反版規 2-3-4 引戰文 請先依照版規處理 後送多重ID 08/31 16:30
hayharold: 這樣寫看的懂嗎? 08/31 16:30
KDDKDD: 我只回答借帳號部份 引戰待認定 09/01 01:38
hayharold: 借帳號部份是由版主送交小組長 由小組長申請 09/01 02:42
KDDKDD: 借帳號部份 我再問問帳號部站長怎麼處理 09/01 07:44
hayharold: 判決請貼在本文 別私信給我 這不只是我的事 09/01 10:51
hayharold: #1JuXbVKV 你自已的判例 發言者也是推文 判引戰 09/01 10:52
hayharold: 你真的太誇張 版規任你解釋 要是反你的人你早就桶了 09/01 10:55
hayharold: 請把twitwi978整段話看過 我只是貼個開頭 09/01 10:56
hayharold: 請先把判決貼上來 以免有人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09/01 11:00
hayharold: 還有這篇 #1JrVv2oP 判例很多啊 09/01 11:03
hayharold: 請依照判例更改判決 09/01 11:20
hayharold: 我不相信你的"再問問" 請依照 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處理 09/01 11:42
KDDKDD: 請明確指出那幾句 你只提出一句 板主當然依該句去審議 09/01 12:03
KDDKDD: 另外早已將判決放在精華區了 09/01 12:04
KDDKDD: 已協助移送組務 09/01 12:23
hayharold: 要是反你的人 你一字一字看有沒有違規 09/01 12:39
hayharold: → twitwi978: 說穿了就是跟室友借ID來吐槽你們這些來 09/01 12:40
hayharold: 亂的~那打臉哭哭 09/01 12:40
hayharold: → twitwi978: 我的發言本來就不重要~要用分身也不重要 09/01 12:41
hayharold: ~就是趣味而已 09/01 12:41
hayharold: → twitwi978: ....呃~算了~你也算好心了~都還沒像某幾 09/01 12:42
hayharold: 個ID毫無理性 09/01 12:42
hayharold: 挑釁版友 09/01 12:43
KDDKDD: 目前一堆人跟我檢舉引戰(其他案件) 我一併整理後再回 09/01 17:30
gp219: 金範圍NTD 4,500~NTD 5,200。 依實際租屋條件可談。 站內信 09/05 08:42
gp219: 聯絡。 09/05 08:42
lanpaopao: 請問板主參選期限,幾天內需發出政見公開聲明,謝謝 09/13 12:14
bear1108: 刪錯文好像可以救回?之前有看過其他板板主有這樣做 09/14 19:38
KDDKDD: 回樓上 我把原文寄給原PO並道歉了 原PO也重發了 09/14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