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pfy: 剛剛的推文被砍掉 我覺得原PO可以發一篇簡介文 內容把各文章 03/26 15:20
→ spfy: 的連結放上去 讓想看且願意看的人去讀 03/26 15:21
→ spfy: 原PO是指yeon 03/26 15:21
推 heejuun710: 這樣叫鬧板= =????~板規哪裡有規定 03/26 15:22
→ barttien: 板規4 03/26 15:22
推 heejuun710: §轉文需徵得文章原主人同意,並且每日限定一篇。一經 03/26 15:24
→ heejuun710: 原當事人申訴。刪除+處罰!=>是超過一篇沒錯~但是當事 03/26 15:25
→ heejuun710: 人有申訴?水桶依據在哪~? 03/26 15:25
推 spfy: 每日限定一篇 我想這一句就可以單獨成立了 03/26 15:27
→ hereiam: 我浸他水桶的依據在於短期間轉錄大量文章至嘉義板 03/26 15:27
→ hereiam: 這樣的行為我認定為鬧板,所以給與水桶處分 03/26 15:27
→ hereiam: 當事人若有不服裁決,請至板務申訴 03/26 15:28
→ hereiam: 而且板規4規定,每天轉錄文章,一篇為限 03/26 15:29
推 gogoegg: XDDD 他應該濃縮成一篇 一次轉完就行了 03/26 15:36
推 a600tw: 敏感話題總會有人護航... 還是照版規處理吧 03/26 15:37
推 JomboCA: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03/26 15:59
推 vankotool: 支持是一回事 但這真的沒啥好冤的 03/26 16:06
推 UmbertoEco: 依板主說那只轉一篇沒問題吧 03/26 16:21
推 exe01: 而且被判鬧板也才七天 還是浸個水桶冷靜一下吧 03/26 16:23
→ hmnc: 這種同一主題應該要濃縮成一篇 不管主題是講啥 03/26 16:50
推 coldroom: 多而密集是該照板規處理啊 03/26 17:11
推 qwer789456: 沒有冤枉誰啊(攤手 03/26 18:12
推 h876473: 辛苦了 03/26 21:29
推 redkol: 版主加油 03/26 21:45
推 lydia781028: 支持,可以濃縮成一篇的 03/26 23:13
推 mofox: 哇洗板 03/27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