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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ictor20326 (係辜)》之銘言: :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14/647738 老闆跟老闆娘的確是受害者,可是上門消費的人難道就不是受害者嗎? 新聞報出來,在澄果粉絲專頁也沒看到道歉啟示,上門消費的在那邊拍的也不知道有沒有中獎,如果有那麼一點點歉意或身為生意人該有的責任心,那是不是應該出來講一下很抱歉什麼期間上門消費的顧客有被偷拍,而不是什麼都不講把扛棒拆下來然後就這樣結束了。 這不是成熟負責任的人該有的行為,沒有人需要受翻來覆去睡不著覺這種罪,老闆可以對上門要求賠償的人說我們也是受害者,可能你要向那位助手求償。 但是在粉絲專頁上告知什麼時候拍婚紗的消費者有被偷拍,我想應該沒有很困難吧? 我沒有CuLiZn,我只有歸LP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24.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36977824.A.74F.html
kangta740508: 請找警察局~是否有被偷拍 07/16 01:31
ad0309: 我也是受害者 悶死了 07/16 01:58
SSDing: 請問要問哪一個分局呢? 07/16 08:01
mofox: 老闆不用負責太扯了啦! 07/16 10:05
tee1017: 受害者警局都有打電話了 因為…… 07/16 10:07
barttien: 只覺得上一篇的推文「老闆聽說卻選擇相信」感覺毛毛der 07/16 10:20
barttien: 好像感覺老闆明明知道這個人有偷拍習慣還是給他機會犯案 07/16 10:21
sealezra: 有被偷拍警察會通知嗎... 07/16 10:46
SSDing: 時間那麼長,我想怎麼只有十多位,他生意很好耶 07/16 11:25
SSDing: 而且光看照片,會知道是誰,這也有難度 07/16 11:35
tee1017: 因為我們有家人收到通知 也和解了 因為對方擺放的非專業 07/16 11:35
tee1017: 偷拍 是用他們公司的器具 耗電量高 只能放1~2小時 12位 07/16 11:35
tee1017: 是有拍到臉的 07/16 11:35
SSDing: 所以是只有十二位有臉,還是十二位有臉其她沒拍到臉呢? 07/16 11:44
kangta740508: 那邊比較近的警察局就嘉義公園前面那個 07/16 11:49
barttien: 曾經是他們客戶的就去警察局問一下吧,不要到最後在網路 07/16 11:52
barttien: 上看到照片才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 07/16 11:52
poister: 多少都要負責吧 07/16 13:20
kangta740508: 忘了還有嘉義一分局 市政府旁 ~都去問看看 07/16 13:46
QSummer: 只覺得他們一直強調自己很無辜,沒看到負責的態度。 07/16 17:24
eric8260: 請問這個要怎麼處理... 我們也是受害者之一 07/16 21:37
kimchi520: 有拍到臉的警察比對後有向業者要資料,請受害者做筆錄 07/16 22:06
kimchi520: 然後業者就會打電話跟受害者請求和解,是中山路的警察 07/16 22:08
facatess: 據說老闆娘有打電話給客戶道歉耶 在FB看到有網友說 07/16 23:16
astroboy: 朋友合約還沒走完 有接到老闆娘電話 而我自己本身是偷 07/17 19:46
astroboy: 拍那段時間去拍照的新娘 我覺得業者是不是也該打電話給 07/17 19:46
astroboy: 那段時間去拍照的新人呢?誰知道還有沒有別張未曝光的記 07/17 19:48
astroboy: 記憶卡 07/17 19:48
SSDing: 樓上的,跟我想法一樣 07/17 20:57
QSummer: 同意樓樓上的+1 07/18 10:15
astroboy: 老闆在粉絲專頁po文了 說沒有保留客戶資料 大概是這樣才 07/19 14:26
astroboy: 無法打電話給我們這些曾去拍照的人 07/19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