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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mpro (過客)》之銘言: : 上班之後,已經很久沒在PTT回文了。也沒想到會有浮出水面回文的一天。 : 不過我一個小小的承辦人,沒有經過太多的授權,就單純講述一些事情的經過。 : 我的第一句話當然就是: 妓者有在查證就不會是妓者了,寫了一堆會讓人誤解的話。 : 第一點: : 我就先述明 全嘉義縣橋梁幾乎都是縣政府在管的。 : 雖然名義上依據 嘉義縣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 http://law.cyhg.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32053&KeyWordHL= : 第 4 條 : 二、市區道路、村里聯絡道路、現有巷道、原住民部落聯絡道路、農路等 : 為各該所轄鄉(鎮、市)公所。 : 但18鄉鎮市公所都說無力管養橋梁,全嘉義縣(扣除國道和省道橋梁)差不多1300座橋。 : 反正公所養不起就說人力不足丟給縣政府,縣政府以協助檢測和維修名義差不多等於全 : 包了,縣府當然也沒人啦,一個人全包了。 : 第二點: : 現場地圖 : http://tinyurl.com/hb6rdu3 : 點進去可以看到 : 雲林縣元長鄉-嘉義縣溪口鄉的過水便橋,GOOGLE現場照片就是位於中央管河川-北港溪, : 三種構造型式的便橋(大跨徑箱涵,小跨徑箱涵,涵管),有三種構造型式的單一橋, : 斷了好幾次又簡易修復好幾次,當然也幾乎查不到是誰興建的便橋。 : 第三點: : 回歸基本上的法源依據 : 95年11月08日 交通部解釋函-跨省市或跨縣市公路構造物管理權責之劃分原則規定 : 這個網路上找不到法條,當初為了翻這資料打去交通部詢問電子檔也沒有,只剩下紙本 : 掃描檔。 : 這一份函大致上是說 跨縣市橋梁(涵管,隧道等),主要為 東橋西管,南橋北管為原則。 : 所以 : 這一個過水橋不管是東西向,還是南北向從頭到尾就是 雲林縣的管理權責。 : 在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 台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 上登錄的也是雲林縣管理橋梁。 : 第四點: 那嘉義縣長幹嘛出來坦呢? : 1.縣長出身地-溪口鄉林腳村,村長跑去雲林縣亂根本不會有人理她。 : 2.雲林元長人,了不起從那座橋要上大林交流道,繞點路也還好。 : 溪口人有不少跑到雲林元長種田,一天平均要跑個三趟,不來鬧才奇怪。 : 3.雲林縣那邊財政單位對修復此橋有很大意見,基本上財政單位有意見就無法動了。 : 第五點: : 嘉義縣去年就和嘉邑行善團建立一個合作機制,目的就是要提升行善團的施工品質。 : 由縣府找顧問公司評估橋梁改建經費,然後詢問行善團是否有協助興建的意願。 : 1.若有,就進入下一步。由縣府出設計費用(約總工程預算5%),委託得標的顧問公司出 : 橋梁設計圖,請行善團按圖施工。工程費用一律就由行善團自行施工。 : 2.若無興建意願,就是回歸縣府自行編列經費辦理工程招標。 : 這一個案子就單純是行善團有意願施做(雖然中間開會了好幾次),縣府只出5%了不起 : 就125萬左右的設計費用。 : 因為雲林縣根本沒這個機制,等顧問公司勞務招標結果出來,又過了一段時間了。 : 原本嘉義縣找行善團建立機制就是,以往行善團在深山中蓋了太多的橋梁,很多都沒有 : 專業技師簽證,沒有設計圖沒有竣工圖,然後一堆小毛病要修繕。重點是還不知道橋梁 : 在哪?要定期橋梁檢測還是維修都找不到, : 建立機制要行善團按設計圖施工。後來行善團有找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嘉義辦事處 : 協助,整個二三級品管才算是有提升。 : 這東西牽扯到工程品質很細節的東西,一般民眾不太會懂。 : ※ 引述《sunbox1019 (黑暗希望 )》之銘言: : :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新聞] 雲嘉交界便橋塌陷 張花冠商請嘉邑行善團 : : 時間: Tue Aug 30 13:46:57 2016 : : 雲嘉交界便橋塌陷 張花冠商請嘉邑行善團緊急修復 : : http://udn.com/news/story/7326/1926206 : : 嘉義縣溪口鄉林腳村通往雲林縣的浮水便橋,今年6月下旬突然塌陷,無法通行,出入必 : 6/25 禮拜六早上,六日就回來義務性加班先處理封橋。 : 6/27 禮拜一 拜會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 因為雲林縣 根本沒有道路管理的相關條例只有寫到:市區道路管理權責。 : 問題是市區道路定義是都市計畫區內,所以這一條該屬農路或者是村里道路。 : 管理單位是誰就一個問題了。 : 後來協調提報 105年6月豪雨 行政院災後復建審議。 : 因為雲林縣的災害準備金還沒用完,不需提列工程會審議。雖然可以加速復建流程, : 但年底有機會被行政院主計總處給刪除,2500萬的經費不是2500元,雲林縣財政當然有 : 很多意見,卡關到最後基本上就無解了。 : 通常工程單位反正案子辦那麼多了,沒有差那一件工程。但是財政單位要控管經費,所 : 以卡到最後沒下文,我也不意外。 : 原本雲林縣卡關後也是打算找嘉邑行善團施工,但問題沒有事先建立單純勞務設計標的 : 顧問公司,然後某個人就跳出來攔胡了。 : : 須繞道,十分不便,縣長張花冠會勘後商請嘉邑行善團協助即刻進行緊急修復工程,最快 : : 年底就能完工。 : : 這座位於雲嘉交界的浮水便橋,剛好就建在三疊溪和虎尾溪匯流處,屬於北港溪上游,因 : : 位處三溪交界,橋長有90公尺,不少林腳村民的農田就在堤防的另一邊,6月25日連續幾 : : 天的大豪雨過後,便橋突然塌陷近3公尺,造成交通中斷。 : : 不少村民須繞遠路才能到堤防另一側農作,生計受到衝擊,加上便橋位處雲嘉交界,事涉 : : 行政權責,鄉長劉純婷、縣議員詹金繪和村長等地方人士擔心緩不濟急,陳情縣府協助。 : : 縣長張花冠指出,便橋是林腳村民的經濟命脈,將整建為橋寬6公尺的便橋,所需經費 : : 2500萬元,後續的引道工程1500萬元由雲嘉兩縣各自負擔。 : 工程概估預算就2500萬元,縣府就單純出設計圖委託行善團施工,所以沒有啥工程預算 : 指定誰施做的問題。 : 橋梁引道部分,顧問公司評估要提升部分橋梁高度,引道部分行善團依往例不興建引道, : 就是兩端的管理機關自行負責。 : : -------- : : 橋塌了、縣長實地勘查後說出 : 會請民間公益社團緊急修復 ... 原來縣長是這麼用的呀!! : : 修好要不要請您來剪綵呢?? : 一個不歸嘉義縣管的橋梁,雲林縣卡關在經費上的問題。 : 既然管理權責不在嘉義縣,嘉義縣也不可能提報災修,由中央補助經費修復。 : 既然管理權責不在嘉義縣,也沒辦法編列2500萬的經費去重建該橋。 : 不找民間團體修復基本上就無解,如果要討論為何要出那5%設計費,怎麼不是雲林縣來 : 負責? 這就是政治問題了。 : ~~~~ : 一開始新聞出來,看到新聞差點吐血,寫成這樣民眾不怪你怪誰。 : 我大概也猜得到記者是誰找來故意要把事情鬧大的,民意代表(村長)就單純選票壓力。 : 浪費人民納稅錢的事情她根本不理你。 : 這幾天看完八卦板和嘉義板推文流言的風向,果然亂七八糟的 哈 : 有些時候做太多反而會遭人誤解,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 : 公共工程上很多機制細節,花很久時間建立,一般人根本也很難去理解。 : 嘉邑行善團雖然之前有一些負面的消息鬧上新聞版面,不過很有心要提升施作品質。 : 比起以前施工品質進步很多,至少有橋梁竣工圖了。 嘉義縣政府新聞行銷處發佈的新聞稿 http://tinyurl.com/jy7ahc9 張縣長允諾緊急修復塌陷的溪口鄉林腳村浮水便橋 Print 【上版日期】:105-08-29 【發布單位】:新聞行銷處公共關係科 嘉義縣溪口鄉林腳村通往雲林縣的浮水便橋,今年6月下旬突然塌陷,無法通行,出入必 須繞道,十分不便,縣長張花冠會勘後商請嘉邑行善團協助即刻進行緊急修復工程,最快 年底就能完工。 這座位於雲嘉交界的浮水便橋,剛好就建在三疊溪和虎尾溪匯流處,屬於北港溪上游,因 位處三溪交界,橋長有90公尺,不少林腳村民的農田就在堤防的另一邊,6月25日連續幾 天的大豪雨過後,便橋突然塌陷近3公尺,往來交通受阻。 由於不少村民必須繞老遠的路才能到堤防另一側農作,十分不便,生計受到衝擊,加上位 處雲嘉交界,事涉行政權責,鄉長劉純婷、縣議員詹金繪和村長等地方人士擔心緩不濟急 ,陳情縣府協助。 縣長張花冠獲悉村民困境後,協商嘉邑行善團同意施作人復工程後,8月29日上午實勘便 橋現況,不少農民都到場關心,希望縣府能盡速解決地方的難題。 張花冠指出,便橋是林腳村民的經濟命脈,將整建為橋寬6公尺的便橋,所需經費2500萬 元,後續的引道工程1500萬元由雲嘉兩縣各自負擔,以解村民燃眉之急。 --------------------------------------------------------- 可否請專業的原po幫忙看一下,udn的新聞和縣府發佈的新聞稿有什麼不同嗎? 發文者有專業,雖然這新聞不是我寫的,但看到這麼嚴厲的批評,還是很想知道 「妓者有在查證就不會是妓者了,寫了一堆會讓人誤解的話。」 指的是嘉義縣府新聞行銷處的發稿人員嗎? 如果是,我可以將您這篇文章傳給新聞行銷處長,讓她知道此新聞稿被工程承辦人 質疑,是否應該說明的更清楚,寫一堆被誤解的話,也避免外界批評。 另外,張花冠的這個行程,是由縣府在前一天通知的,也不是誰故意要鬧大 因為這種新聞根本鬧不大,這個行程據我所知應該沒什麼記者去。 各媒體地方記者現在編制少,常有行程會衝突,又不能分身,像此聯合新聞網 刊登的這則,很明顯的就是照著縣府新聞行銷處的發稿內容刊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242.2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472875492.A.0C0.html
pinkstephen: 怎麼會有人想把各說各話的兩個人說的話合在一起跟第 09/03 13:02
pinkstephen: 三個人說呢? 09/03 13:02
sunbox1019: 原來是縣府新聞處的新聞稿啊 看來有人誤會聯合報了 … 09/03 13:57
sunbox1019: … 09/03 13:57
greenflying: 樓上不用為您發文的最後兩句道歉?選擇性忽略?! 09/03 14:34
greenflying: 還是樓上可以告知 縣長應該怎麼用? 09/03 14:35
sunbox1019: 任何人看到那篇新聞稿的反映都會是 公部門應該做的 09/03 15:28
sunbox1019: 怎麼會是私人基金會辦 綠飛是否應該看看新聞稿? 09/03 15:28
spfy: 記者本來就有"義務"向社會大眾提供公正客觀的新聞報導 09/03 16:22
spfy: 我想公家機關發新聞稿的時候應該沒說不能修改吧? 09/03 16:23
spfy: 這樣的話 記者把整篇新聞稿當成新聞報導發出來 為什麼記者 09/03 16:24
spfy: 不需要負責? 君不見現在多少報導都在開頭放一句 09/03 16:25
spfy: 據消息指出/網友表示/可靠消息來源稱 然後就免責了 09/03 16:25
spfy: 這也太棒了吧 威力不下立法委員的言論免責權阿 09/03 16:27
SIMONKID: 總統發表了談話,報紙照登了,行政院私底下跳出來說不是 09/03 16:49
SIMONKID: 這個樣子的。所以這是記者的錯。我理解了樓上的邏輯 09/03 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