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ouweng: 推 堂瑞律師事務所 江昱勳律師 12/11 20:02
→ cat886688: 這種案件請律師用處不大 12/11 20:04
→ cat886688: 我教你關鍵步驟 12/11 20:04
→ cat886688: 先聲請到保護令,拿到了保護令就很有機會離婚 12/11 20:05
→ cat886688: 先錄音蒐證吧 12/11 20:06
推 rainmiss2001: 智端法律事務所的鄧律師 12/11 20:48
→ willism: 會把“離婚”二字掛在嘴邊的,自己也有很大問題 12/11 20:48
→ willism: 片面之辭不可信,若真是朋友,應該約雙方出來談。此外, 12/11 21:04
→ willism: 勸離之後,事主懊悔反失去友誼的,也不算少見。 12/11 21:04
推 sunmmer: 推樓上,清官難斷家務事,片面之詞很難判斷 12/11 23:15
→ sunmmer: 也真的很常人家夫妻和好了,結果和事佬滿身腥 12/11 23:16
→ NTUTPTT: 勸和不勸離 12/12 00:34
→ willism: 我只說約雙方出來了解真相,沒要你當和事佬... 12/12 01:58
推 pizzafan: 且不要說男女結婚 光是好朋友之間...都可能變質了 12/12 05:45
→ pizzafan: 我大一的時候 強迫住校宿 那時候SC1正ㄏㄤ 每晚好友群聚 12/12 05:46
→ pizzafan: 一年下來共同奮鬥的情感 原以為都是摯友了.... 12/12 05:47
→ pizzafan: 結果大二就搬了出去校外宿 這時 本來不同室的室友 住1起 12/12 05:48
→ pizzafan: 住一起時才發現 生活習慣差距甚大 開始了友誼上的變質.. 12/12 05:48
推 pizzafan: 所以呀~後來別人分手都看的很淡~也不講勸合不勸離這種事 12/12 05:51
→ pizzafan: 像洋人明星 都有過三四段以上婚姻 才是正常的 ~ 12/12 05:51
推 pizzafan: 並不是說 沒有好的一對 而是那種比例上稀少 絕對10%不到 12/12 05:53
→ pizzafan: 不過從某個生活質感遭遇來說 那真的是..地雷一堆呀! 12/12 05:54
→ pizzafan: 大家各自小心謹慎 不要被影響了心情了(很容易做錯誤選擇 12/12 05:55
推 barttien: 到時候讓丈夫知道律師是你介紹的,會有什麼結果? 12/12 08:15
→ barttien: 讓我想起某個明星要離婚了,他老公在新聞上大聲叫罵另一 12/12 08:18
→ barttien: 個明星,說都是XXX在背後【屎弄】的結果,別往自己身上 12/12 08:18
→ barttien: 潑糞啊 12/12 08:18
→ barttien: 當然如果你就是你朋友,那就麻煩大家提供厲害的律師給你 12/12 08:19
→ barttien: 參考囉 12/12 08:19
→ cat886688: 大家別想太多,她說的朋友,有時候就是說自己 12/12 08:22
推 pizzafan: 助推~ 勸離不勸合啦~反正真的合? 第2次結婚的也不是沒有 12/12 09:50
→ pizzafan: (不是一堆情歌嗎? 說什麼反正距離也是一種美感~) 哈哈~ 12/12 09:51
推 oj7253: 或許可以先到當地家扶詢問,他們應該都有配合推薦律師 12/12 11:28
推 kenyonchen01: 先激怒他,讓他摔東西,甚至動手,然後自行加工, 12/12 17:29
→ kenyonchen01: 拍照和驗傷,2 -3次就能離成了,不用請律師 12/12 17:29
推 gemini2010: 內文:每次他們吵到最後男的一定提離婚 12/12 23:13
→ gemini2010: 然後上面推文說女方把離婚掛在嘴邊自己也有問題 12/12 23:13
→ gemini2010: 文盲真的多 LUL 12/12 23:14
推 craving820: 推 嚴天錝律師 12/13 19:11
→ marshmallowH: 對方有錢的話就去請律師啊 都被精神虐待還不索賠嗎 12/13 21:58
→ marshmallowH: 還有 ptt有Law版 多多善用 12/13 21:58
推 Torscana: 動不動開口提離的,回嗆好啊的,都有問題 12/16 00:06
推 Torscana: 責怪先生找你吵架是精神虐待的話,那需自己想想你回應了 12/16 00:10
→ Torscana: 什麼?雙方有無坦誠以對? 12/16 00:10
推 Torscana: 從描述感覺女方一點都不軟弱,也沒有在為孩子想,若是 12/16 00:16
→ Torscana: 有在為孩子想,會去好好和先生談,而不是回嗆離婚好啊! 12/16 00:16
→ Torscana: 我看……,整件事是女方理虧,逃避,不坦誠,刻意隱瞞 12/16 00:17
→ Torscana: 什麼,讓男方一直想找女方「溝通」 12/16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