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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請附上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224/Y2GLINMZ5NFELCDLSZ7YIWI7WM/ 新聞內文: 鐵警殉職案大逆轉,兇嫌原無罪改判17年 ------------------------------------ 台南鄭姓男子搭火車沒買票,在車廂內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案,一審判無罪, 上訴台南高分院,上月11日辯論終結後,李母透過律師請求合議庭撤銷鄭男 無罪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公訴檢察官亦持相同刑度,鄭男與辯護律師則持 維持無罪判決。全案今天上午宣判,推翻一審對鄭男精神狀況的認定,認為 鄭男控制能力雖顯著減低,但未完全喪失,故僅能減刑,改判17年, 刑後强制監護5年。可再上訴。 李承翰母親對判決表示,這次判決起碼比上次好,對社會有交代,有安定的 效果,「我勉強可以接受」。李母也說,昨天她昨天她還燒香拜拜,要承翰 亡父在高院聆聽判決結果,因為丈夫生前就一直很關心兒子的案子,真心希 望鄭嫌關出來後,不要再危害社會。 2019年7月3日晚間8時56分,55歲鄭姓男子從台南搭台鐵自強號北上抵達嘉義 ,遭列車長發現無票乘車,鄭因補票問題和列車長衝突,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 嘉義派出所的24歲警員李承翰上車處理,遭鄭持尖刀刺傷腹部,李承翰被送往 嘉義基督教醫院急救不治。 全案嘉義地院審理認為鄭男罹思覺失調症,參考沈正哲精神鑑定結果及刑法19條 第一項判他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李父在二審開庭前悲憤吐血去世。 全案在台南高分院審理過程,檢辯與鑑定醫師間數度在庭上的攻防激辯,擦出 不少火花。 上月4日台南高分院開審理庭,公訴檢察官林志峯、鄭的辯護律師,交叉詰問 案發時鑑定鄭男精神狀況的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檢方 曾批評沈在速食店寫鑑定報告、顯得草率,沈回批林志峯「無理取鬧」,林 要求記明筆錄,審判長提醒沈勿做人身攻擊。 沈正哲則強調,因工作緣故,白天工作到晚上,晚上到速食店用餐,順便工作 或念書,8年內在速食店完成50篇國際論文,還念書完成博士學位,不允許外界 質疑他的專業。 南高院囑託成大醫院精神科主任陳柏熹重新鑑定鄭男精神狀況,他表示對鄭男 做精神鑑定有一定的困難度,2020年8月17日,他對鄭男做精神鑑定後認定 「沒有反社會人格」,至於案發時是「被害妄想症」急性發作,但鄭男知道 李承翰是警察,且正在執勤,當時是鄭男的辨識違法能力與行為控制能力明顯降低。 鄭男的辯護律師主張,鄭男的精神鑑定報告應採用一審、精神科醫師沈正哲 做的精神鑑定結果;檢察官林志峯及被害者的家屬、律師則主張採認二審、 精神科主任陳柏熹做的鑑定結果。 (地方中心辛啟松、劉榮輝、王智勇/台南嘉義連線報導) 發稿時間0928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以下摘要: 原判: 依照刑法19條,因精神疾患當下無判斷能力,無罪。 檢方: 1、求撤銷無罪,改無期徒刑。 2、重新由成大精神科主任陳柏熹鑑定,結論「無反社會性格、辨識力降低。」 3、提出一審檢定報告是該醫生獨自、僅耗2小時且在速食店完成,過於草率, 無證據力,應採二審之重新鑑定結果。 辯護方: 1、維持無罪判決。 2、請一審精神鑑定台中榮民醫院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出庭。 3、鑑定醫師表示習慣在速食店工作和寫論文,短時間內完成是因應法院需求, 不影響專業判斷,應採用一審精神鑑定。 被告: 1、有出庭。 2、他篇新聞提到法官和被告確認曾說出以下論調,被告坦承不諱: 「拿刀刺警察是『警示』一下」 「犯案時他感覺自己中了邪」 「既然要搞,就要把事情搞大」 「我以為警察制服很厚,刺下去不會怎樣。」 法官: 1、採用二審精神鑑定結果。 2、被告辨識能力有明顯低落但未喪失。 3、最終判決17年,刑期後加5年強制戒護(精神病院)。 心得: 感覺二審的檢察官有備而來,沒有給辯護方太多發揮空間, 也明確指出一審精神鑑定證據力不足的新論點,進而讓法官採信二審精神鑑定, 且提出了當下被告的言行不符合喪失辨識能力的依據。 從被告當下時空的言論而言,我並不覺得他的判斷力有喪失, 這樣的判決結果算是稍微符合社會之期待,希望再上訴時不要又減輕其刑或變成無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0.21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614153388.A.DCF.html ※ 編輯: dir0813 (140.130.211.30 臺灣), 02/24/2021 16:00:06
YEHhuan: 但願最後判決能慰殉警在天之靈 02/24 16:30
mx5021: 這醫師莫名的出來坦??? 02/24 16:34
q210216: 才17年!?可憐哪兩條人命真的不值錢~可恨鬼島鬼法恐龍法官 02/24 16:50
PsMonkey: 我只希望台灣多一點精神鑑識職人... Zzzz 02/24 17:01
mp4bj6t: 判17年也不夠 哀 02/24 17:28
cyls62266228: 依照法律來說也不算2人,加上他有精神疾病依照法律 02/24 18:35
cyls62266228: 不能判死刑唯一是修法 02/24 18:35
lumeat: 鑑定報告推翻判決結果,那不就間接打臉前一位醫師? 02/24 19:30
ponyliao: 用單一醫生的精神報告就能當作逃避死刑的唯一證據的確是 02/24 21:37
ponyliao: 很不妥,精神報告應該更謹慎才是 02/24 21:37
pase139: 感覺是因為民意才改判 02/24 23:29
mtes5605: 可惜李爸爸看不到這遲來的正義 02/25 10:18
maximu: 唉願李爸爸能安息,太悲傷了 02/25 10:29
yfme: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民進黨還不改廢死黨綱! 02/25 13:49
deadair: 應該要盡快修法,不是拿著精神鑑定報告就有免死金牌,至 02/25 15:49
deadair: 少要關起來做強制治療。無罪判決實在太瞎 02/25 15:49
q1414210: 拉雞人 02/27 13:12
ablra740725: 檢察官舉證能力真的很重要,如果是一審檢察官,這遲 03/01 14:03
ablra740725: 來正義不知何時會到到來 03/01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