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QUARMAN: 公開照片這件事事我有疑問,那是網路上公開的照片;而 07/23 09:34
→ AQUARMAN: 老闆公開該版友的黨政這件事,是有公開過的資料嗎? 07/23 09:34
→ AQUARMAN: 個資法第十九條第三款,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 07/23 09:41
→ AQUARMAN: 開之個人資料;也就是説老闆的公開過的資料不屬於保護 07/23 09:41
→ AQUARMAN: 範圍,公開照片有不屬於保護範圍不是嗎 07/23 09:41
噓 yulian91: 我沒有不悅喔,只是按違反板規寄信通知而已,真要說不 07/23 09:50
→ yulian91: 悅的話,就是版主的判決讓我非常疑惑,到底什麼情況會 07/23 09:50
→ yulian91: 有警告,什麼情況直接開罰?我很早就可以完全公布某人 07/23 09:50
→ yulian91: 的全部事蹟,也是因為遵守板規沒有公布 07/23 09:50
→ yulian91: 早知道有一個警告可以用我早就用囉;S可以在嘉義版如此囂 07/23 09:58
→ yulian91: 張就是有免死金牌吧?在其它版早就被永桶 07/23 09:59
→ FR306040: y大 我的意思是『本人』才能來檢舉個資外洩的事 07/23 10:05
→ FR306040: 照片的部分 不是公佈在其他地方你就能幫他貼來這邊吧 07/23 10:06
→ FR306040: 個資法這部分 歡迎去提告他本人 07/23 10:07
→ FR306040: 參考了之前檢舉的判決 並不是袒護一方 07/23 10:08
→ yulian91: 我是按媒體格式張貼而已,再說那張照片有馬賽克 07/23 10:08
→ yulian91: 都一樣警告,所以我現在可以回去修改完整詳細一點嗎? 07/23 10:09
→ yulian91: 上次蟑螂也警告、這次違反個資又警告,為什麼有些人說了 07/23 10:14
→ yulian91: 職業就直接水桶? 07/23 10:15
→ FR306040: 你們雙方立場都一樣 ==講得都一樣 07/23 10:15
→ FR306040: 不是喔!!!!職業也有警告喔!!!! 07/23 10:16
→ FR306040: 舉例~你老婆小孩家人照片公開其他地方 被碼完貼上來 07/23 10:18
→ FR306040: 你可以接受? 07/23 10:18
推 AQUARMAN: 版主你好想補充一點,個資法19條,已公開的資料應用符 07/23 10:19
→ AQUARMAN: 合其中如第三款所說的,即使不用本人也可以 07/23 10:19
→ AQUARMAN: 很理性的討輪,管理上如果像版主這樣提的特定照片,規 07/23 10:20
→ AQUARMAN: 則永遠訂不完 07/23 10:20
→ FR306040: 拜託大家快去告他!搞得我不是黨工並沒有挺他 07/23 10:21
→ AQUARMAN: 只要符合上述說的,即使不是本人張貼過來的公開照片, 07/23 10:21
→ AQUARMAN: 也是可以的。 07/23 10:21
→ AQUARMAN: 但老闆不是已違本版版規,文章管理辦法的第2、第4了嗎 07/23 10:24
→ FR306040: 雙方一樣都跟照片一樣違反「4」啊 07/23 10:26
→ FR306040: 如果要處分雙方都一樣要桶啊 07/23 10:26
→ AQUARMAN: 甚至文章內容管理辦法的第5條,版主不是要您難做人,管 07/23 10:27
→ AQUARMAN: 理只要照規定走,基本上不太會出問題,若真的有疑問可 07/23 10:27
→ AQUARMAN: 以真的討論;版主在上一個水桶謾罵那位大多數人都沒意 07/23 10:27
→ AQUARMAN: 見,因為是對的。 07/23 10:27
→ yulian91: 那張照片是新聞的照片,不是我去搜、加工馬賽克的 07/23 10:29
→ AQUARMAN: 版主 並沒有雙方都違反文章內容管理辦法第4條,因為y大 07/23 10:29
→ AQUARMAN: 引用的照片是已經公開過的照片,而老闆説的則需要請老 07/23 10:29
→ AQUARMAN: 闆證明y大有自行公開過 07/23 10:29
→ AQUARMAN: 版主不是要你難做人,多數版友即使推文,有都在符合版 07/23 10:31
→ AQUARMAN: 規,但老闆明顯在引戰挑戰版規。 07/23 10:31
→ FR306040: 你們都是公開對方非公開資料 因為PTT沒人知道你是黨員 07/23 10:31
→ FR306040: 也沒人知道他長怎樣跟那張照片是他家庭或什麼內容 07/23 10:31
→ yulian91: 所以就違反囉,請按版規處理,S每次都警告是不是有特權? 07/23 10:33
→ yulian91: 一直違反版規是要加重水桶的,沒有多次違反又給警告的 07/23 10:34
推 sweetchord: po文>引進八卦版眾>刪文,重複好幾次都只是警告喔~~~ 07/23 10:35
→ AQUARMAN: 沒當國過版主,但管理200人的經驗,規則定好就施行,難 07/23 10:36
→ AQUARMAN: 免有疏漏只要盡快討論彌補即可,違反規定時只要請檢舉 07/23 10:36
→ AQUARMAN: 人提出證明,管理人依證明判斷即可,也不需要管理人自 07/23 10:36
→ AQUARMAN: 行去想想其他例外狀況(如版主剛剛提的家人照片之類... 07/23 10:36
→ AQUARMAN: ),每次都這樣想管理會沒玩沒了 07/23 10:36
推 Nickho: 都上報紙 還po來版上 推文還都自介了 結果說不喜歡 不舒 07/23 10:39
→ Nickho: 服 版主辛苦了 07/23 10:39
→ basic168: 我想知道引用市政府新聞稿的照片 也會被水桶嗎? 07/23 10:42
→ sweetchord: "經本人檢舉公開非本人同意之照片",那下次貼市長的 07/23 10:45
→ AQUARMAN: 管理上只要能確實執行,相信版主管理一定很輕鬆。 07/23 10:45
→ FR306040: 所以網路或新聞照片 會告訴大家是某某ptt ID使用者? 07/23 10:45
→ sweetchord: 照片,某人剛好同框就沒事囉XDDDD 07/23 10:45
→ sweetchord: 每次都po容易引起爭議的文章,每次都是別人被桶,厲害 07/23 10:47
→ AQUARMAN: 版主不需要替版友思考,只要依提出的證據判斷,若有需 07/23 10:49
→ AQUARMAN: 要可寄信給本人申訴,並公告時數未提出證據反駁則定案 07/23 10:49
→ AQUARMAN: ,很多管理上都是這樣比較輕鬆,管理不可能每件事都要 07/23 10:49
→ AQUARMAN: 替當事人想 07/23 10:49
→ basic168: 市政府新聞稿的照片也不會特別標註誰拉, 頂多市長站C位 07/23 10:50
→ AQUARMAN: 新聞照片不會説是本人的,如老闆自己發的公開文章有提 07/23 10:51
→ AQUARMAN: 過孫先生 老闆 小編,可明顯得知是同人,那是可以應用 07/23 10:51
→ AQUARMAN: 的 07/23 10:51
→ jay0117: 吃了無敵星星怎麼鬧版都沒事 真好!雙方一起進桶如何? 07/23 10:51
→ jay0117: 公平 公正 公開 善良又正直 07/23 10:51
→ FR306040: 他們兩邊昨晚就都來文檢舉 不是我自己提出證據 07/23 10:51
→ FR306040: 一起手牽手進桶冷靜 反正你們都有隊友能幫發言 07/23 10:53
→ AQUARMAN: 版主真的不需好心替任何人想,如果老闆覺得不舒服就提 07/23 10:53
→ AQUARMAN: 出來,版主依證據判斷即可,再去信y大是否反駁,倘若照 07/23 10:53
→ AQUARMAN: 片沒註明孫先生,那就是y大違反,但也要老闆提出證明去 07/23 10:53
→ AQUARMAN: 檢舉 07/23 10:53
→ AQUARMAN: 照證據判斷即可,不用幫她們多想,你是管理階層不是現 07/23 10:54
→ AQUARMAN: 場人員 07/23 10:54
→ FR306040: 我沒那麼好心~最了解雙方的底細都是他們雙方!!!! 07/23 10:54
→ FR306040: 我覺得並不需要去信讓對方反駁 我不是檢察官法官 07/23 10:55
→ AQUARMAN: 目前多數人不爽的主要是老闆一次違反多條+雖然他刪文了 07/23 10:56
→ AQUARMAN: ,可能是發現 自 己 急 了 吧,但相信照版規處理能讓嘉 07/23 10:56
→ AQUARMAN: 義版回歸正常地方版 07/23 10:56
→ FR306040: 但站在我個人的想法 公布黨籍 跟 含本人照片 都不能接受 07/23 10:56
推 sweetchord: 突然發現有人因為自己的職業佛地魔條款進桶了XDDDDDDD 07/23 10:56
→ sweetchord: 14天內只能在八卦版,難為他了 07/23 10:56
→ FR306040: 刪文是我剛剛全刪 因為它違反七天內手動置底 07/23 10:56
→ basic168: 假設我引用市政府新聞稿照片 無標註人員、姓名、職業等 07/23 10:57
→ basic168: 只標註市長 如果某人檢舉我, 我會被水桶嗎~ 07/23 10:57
推 gogoegg: 那是市府公開的照片耶 = = 引用會有問題???Y 07/23 10:58
→ jay0117: 辛苦了 嘉義市非常小 大家都認識很正常 但在嘉義版要裝 07/23 10:58
→ jay0117: 不認識也是種奇觀... 07/23 10:58
→ FR306040: 如果我不在照片上我是沒有感覺但是你們敢說本人不在? 07/23 10:58
→ jay0117: 說好的南部人最熱情善良的呢? 07/23 10:59
→ sweetchord: 那如果把新聞稿上面的某人打馬賽克可以嗎XDDDDDD 07/23 11:01
→ FR306040: 如果不是故意引戰挑釁 為什麼一直放那張照片? 07/23 11:01
→ FR306040: XDDDDDD 請不要讓本人不舒服來檢舉我都沒意見 07/23 11:01
→ AQUARMAN: 版主身為管理層,我在處理很多事時也不一定能接受,但 07/23 11:02
→ AQUARMAN: 規矩定在那,就是要照規矩執行,不然管理層不能被信服 07/23 11:02
→ AQUARMAN: (就像目前一樣),管理不是是經驗的累積,只要照規定走 07/23 11:02
→ AQUARMAN: 多數人沒意見的 07/23 11:02
→ sweetchord: 貼熊大的頭也會讓人不舒服嗎Q_Q 07/23 11:02
→ FR306040: 今天鄉民都 不會知道他是黨員 也不會知道他長怎樣 07/23 11:02
→ basic168: 我怎麼會知道本人在不在 我沒辦法通靈 也沒在市政府工作 07/23 11:02
→ basic168: 過 我只是幫忙市長宣傳政績引用市政府新聞稿的照片啊 07/23 11:02
→ basic168: 如果引用新聞稿的照片不行 那引用新聞稿可不可行? 07/23 11:02
→ sweetchord: 讓人家不舒服的東西都不要貼啦(然後他可以貼讓別人不 07/23 11:03
→ sweetchord: 舒服的八卦版風新聞 07/23 11:04
→ AQUARMAN: 老實說我覺得上面這位這樣的說法就有點在辯了,只要觀 07/23 11:05
→ AQUARMAN: 看該照片是否有註明孫先生 老闆 小編,若無就是有可能 07/23 11:05
→ AQUARMAN: 違反 07/23 11:05
→ basic168: 喜歡跟市長合照的人那麼多 不想被引用在市政府新聞稿的 07/23 11:06
→ basic168: 話 應該自己去跟市政府反應 請市政府相關人員處理吧 07/23 11:06
→ basic168: 有註明沒違反 沒註明有違反 是這樣嗎? 07/23 11:07
→ AQUARMAN: 之前處理類似事件的判斷,是否可從該資料明顯得知為該 07/23 11:12
→ AQUARMAN: 員 07/23 11:12
→ FR306040: ba大 主要今天就是本人覺得不舒服 07/23 11:13
→ AQUARMAN: 版主就照規矩走就好啦,就算本人不舒服,只要判斷是否 07/23 11:15
→ AQUARMAN: 違反就好啦 07/23 11:15
→ AQUARMAN: 是否違反就是當事人去證明,這樣版主也不用一直去幫對 07/23 11:17
→ AQUARMAN: 方想,只要幾次後版友知道就是照規矩走,在管理上也會 07/23 11:17
→ AQUARMAN: 相對輕鬆 07/23 11:17
→ basic168: 那我會被水桶嗎? 只是引用地方政府合法公開的新聞稿網 07/23 11:17
→ basic168: 頁照片 上面只標註市長的話? 07/23 11:17
→ jay0117: 用本人不舒服處理是有點牽強 如果我今天不舒服誰 誰就要 07/23 11:24
→ jay0117: 進桶的意思...如果是公開資料應該請市政府處理才對 07/23 11:24
→ AQUARMAN: 如果照版規,老闆的長相沒有自己再版上公開過,但從其 07/23 11:24
→ AQUARMAN: 發文得知 老闆 小編 孫先生皆相同,那看該照片是否註明 07/23 11:24
→ AQUARMAN: 這些訊息,若無則要小心引用 07/23 11:24
推 gogoegg: 就輕板可以搞別人 別人不能搞他 = =市府照片都不能放的話 07/23 11:27
→ gogoegg: 一開始 就不要去拍合照不就得了 那可是市府做公關的照片 07/23 11:27
推 sweetchord: 嘉義版很少被噓成這樣的文章,顧慮一個人的不舒服結果 07/23 11:28
→ sweetchord: 讓大多數人不舒服喔XDDDDD 07/23 11:29
→ jay0117: 感覺好麻煩喔 哈哈 一個拼命引戰 你就要拼命滅火 07/23 11:29
→ AQUARMAN: 所以説照規矩走不是比較輕鬆,明顯引戰也是違反規定很 07/23 11:32
→ AQUARMAN: 多次啦。 07/23 11:32
推 richardh: 依據版規第二條文章內容管理辦法第二項,禁止任何針對 07/23 12:00
→ richardh: 特定族群的引戰,範圍涵蓋回文及推文,Sunbox1019所發 07/23 12:00
→ richardh: 之新聞內容雖不受約束,但所轉載之八卦版推文並未消除 07/23 12:00
→ richardh: ,應視為轉貼者傳載引戰範疇內,其中內含針對特定政黨 07/23 12:00
→ richardh: 之綠畜、綠狗、綠共等文字,這部分未見版主所作處置? 07/23 12:00
→ richardh: 若此部分無法約束,是否之後可於友版推文謾罵之後轉貼 07/23 12:00
→ richardh: 至嘉義版來達成攻擊版友的目的。 07/23 12:00
→ richardh: 另嘉義版向有累犯加重處罰的條例,該員於過去於108年10 07/23 12:09
→ richardh: 月2日H板主判例文中曾受60天水桶判決,期間受警告超過 07/23 12:09
→ richardh: 五次,最近一次為一個月內,本兩次發文又連續處罰引戰 07/23 12:09
→ richardh: ,洩漏隱私,等多條版規,今僅做不到半個月的判決,是 07/23 12:09
→ richardh: 否妥當,請版主再行斟酌。 07/23 12:09
→ basic168: 市政府新聞稿的照片都有按照下列準則 07/23 12:13
→ basic168: 也就是說如果合法引用新聞稿照片 而被檢舉一句本人不舒 07/23 12:13
→ basic168: 服的話 而被水桶的話 顆顆顆 07/23 12:13
→ basic168: 無特別標註人員、姓名、性別、年齡等可與其他個人資料結 07/23 12:17
→ basic168: 合之影音資料 07/23 12:17
→ basic168: 檢舉人一句本人不舒服 好想知道到時候會怎麼判 07/23 12:17
→ AQUARMAN: 所以説 一切照規矩來判 ,就會很輕鬆 07/23 12:27
→ basic168: 對吼 就曾經被水桶60天了 怎麼沒有累加上去 反而越判越 07/23 12:27
→ basic168: 輕呢 07/23 12:27
→ sweetchord: 版主徵選中喔,意者請跳出來替大家服務(開大絕 07/23 12:34
噓 Rapacious: 那個太陽盒累犯這麼多次只關14天? 每次都說再犯加重 07/23 14:03
→ Rapacious: 但他每次都再犯每次都沒加重啊 07/23 14:03
→ Rapacious: 是不是認識板主還是鄉民宴上有捐錢就能一直享有這種優 07/23 14:05
→ Rapacious: 待? 07/23 14:05
噓 leafisflying: 就是我可以搞別人,但是別人搞我就準備進桶的特權 07/23 14:07
→ leafisflying: 為了維護引戰的人的權利,判決不符比例原則,讓更多 07/23 14:10
→ leafisflying: 的人不滿,這我也是服了 07/23 14:10
→ mofox: 安安,我貼這張會被桶嗎? 07/23 14:14
→ mofox: 嘴巴說公正,笑死人。 07/23 14:15
→ FR306040: 針對這幾位問題人物我覺得都ㄧ樣 07/23 14:15
→ FR306040: 累犯是指單ㄧ版規再犯吧 07/23 14:15
→ FR306040: 就像我個人覺得黨員跟照片都屬個資 07/23 14:15
→ FR306040: M大,你貼不會造成我不舒服,我不會桶你,但本人檢舉就 07/23 14:17
→ FR306040: 會處理 07/23 14:17
噓 mofox: 所以檢舉人要必須是照片上的人物對吧!您有求證去馬賽克後 07/23 14:18
→ mofox: 卻是是本人嗎? 07/23 14:18
→ mofox: 所以就是變相的版主認證,那張照片的確是本人嗎? 07/23 14:18
→ Gusteau: 那篇並沒有說你引用哪一條板規哦 07/23 14:19
→ mofox: 我們彼此間都是朋友,但是也沒必要護短成這樣吧,吃相難看 07/23 14:19
→ mofox: 阿 07/23 14:19
推 hereiam: 161樓說的有失公允喔!請提出鄉民宴我們有收取版友的捐 07/23 14:19
→ hereiam: 款證據,不然請你把這句話吞回去。 07/23 14:19
→ FR306040: G大 是指蟑螂ㄧ詞 07/23 14:20
→ FR306040: 我也是先警告後執行 07/23 14:20
推 hereiam: 大家如果對嘉義版這麼有想法,不如出來選版主,然後順便 07/23 14:21
→ hereiam: 幫忙修改版規,畢竟我跟小護士都很忙,不像大家每天都可 07/23 14:21
→ hereiam: 以在版上管版。 07/23 14:21
→ FR306040: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s版友對,y版友錯,針對這個資明明2 07/23 14:22
→ FR306040: 邊都檢舉也都受理 07/23 14:22
→ FR306040: 謝謝大家,這件事我處理到此,罵塑膠版主們只要不是攻擊 07/23 14:27
→ FR306040: 或髒話都沒關係 07/23 14:27
推 richardh: 即使針對版主所提同項目累犯,該員於前述108年10月遭處 07/23 14:29
→ richardh: 罰項目即為洩漏他人隱私遭水桶60日,另其所轉發八卦版 07/23 14:29
→ richardh: 一文板友推文亦內含前述板主所說再犯30天以上之蟑螂一 07/23 14:29
→ richardh: 詞,將不被允許之詞彙有意未刪除,而轉發至板上,造成 07/23 14:29
→ richardh: 板上混亂,再加上已公告在先,實不宜以14天輕縱。 07/23 14:29
噓 Rapacious: 哦 那我講太快講錯了 加碼捐飲料啦 可以吧 07/23 14:41
→ Rapacious: 至於很忙 你算了吧 小護士再忙都有上來處理版務 你除 07/23 14:43
→ Rapacious: 了上來招生課程之外還真的不知道幹嘛 寄信給你還石沉 07/23 14:43
→ Rapacious: 大海 你自己忙沒時間處理 不要拉小護士一起下水 07/23 14:43
→ Rapacious: 你忙可以不要選啊 專心招生不是更好? 07/23 14:44
→ Rapacious: 只會開大絕不行你來當 選板主本來就自由意志 你忙可以 07/23 14:46
→ Rapacious: 不用選 沒有人勉強你 也沒有人拿槍逼你來選 07/23 14:46
推 jay0117: 公正公辦吧 除非你能讓s大不碰鍵盤 他就像本田一樣 只要 07/23 14:54
→ jay0117: 碰到鍵盤就會失控 為了他一人讓管理混亂你應該也很煩 私 07/23 14:54
→ jay0117: 底下再好做事還是要有分寸 07/23 14:54
→ basic168: 更清晰無馬賽克的市府新聞稿公關照片不知道會不會被水桶 07/23 14:54
噓 leafisflying: 推樓上,噓h板主,怕熱就不要進廚房,進了廚房就不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要怕熱,大家討論判決的疑慮跟爭議,你就動輒一句「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啊不然你來當板主」,這種氣話完全無助於問題解決。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若是判決真的前後自打嘴巴,那麼板友要求重判又有什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麼問題?若是判決真的公正不徇私,那也就於理來說服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大家,不是嗎? 07/23 14:58
→ leafisflying: 推樓上j大 07/23 14:59
→ basic168: 回文都有板友提出版規&過去被水桶的原因 只有14天 顆顆 07/23 15:00
推 hereiam: 所以我沒有選啊!你哪隻眼睛看到我po參選文。至於說讓想 07/23 15:16
→ hereiam: 服務大家的人出來當,我現在只看到小護士有po,看來小護 07/23 15:16
→ hereiam: 士是全嘉義版最雞婆的人了。其他人只會口頭參與。 07/23 15:16
推 Misohagi: 板主辛苦了整天就在管這些人 07/23 15:17
噓 Rapacious: 小護士真可憐 有做事的還要被沒做事的隊友罵雞婆 07/23 15:26
→ leafisflying: 先不論判決如何 還是辛苦F板主要時常處理版務 07/23 15:27
推 CY40: 支持累犯要加重處分,不然就沒道理了。 07/23 15:44
→ leafisflying: 推樓上 這就是本次判決的爭議所以 07/23 15:48
推 simonle: 政治文每人七日內可發表一篇文章。 07/23 15:53
→ simonle: 違者禁言三十天。 07/23 15:53
推 simonle: 7/21亂入跟新聞的就2篇。再加上7/22也1篇 07/23 15:55
推 JomboCA: 我記得他的照片以前自己有Po過啊 只是沒有市長 07/23 16:10
推 JomboCA: 有馬賽克又是公開照片的話應該沒關係吧 07/23 16:14
→ JomboCA: 又不是他沒穿衣服看了讓人不舒服的照片 07/23 16:15
推 JomboCA: 照這樣講我們以後PO哪個店家很糟糕雷就因為店家覺得不舒 07/23 16:18
→ JomboCA: 服檢舉也要進水桶嗎?雖然不太可能有人也這麼無聊 07/23 16:18
推 mofox: 所以我說是佛地魔條款阿,書店老闆專用 07/23 17:02
推 Andydream: 大家不要在爭執了 就跟你們說是 "佛地魔條款" 07/23 17:36
推 cd928: 以後就稱他"嘉義那個人"吧 07/23 17:51
→ basic168: 反對以「嘉義那個人」稱呼他 嘉義做錯了什麼要當那個人 07/23 18:06
→ basic168: 的形容詞 07/23 18:06
噓 jacky789: 這樣處理想提升來嘉義版的人 我看夢裡有機會達到啦 07/23 18:26
→ jacky789: 嘴上說沒護航 實際作為 呵呵… 07/23 18:27
→ basic168: 請問 這張照片如果沒有碼的話 會被水桶嗎? 自己po在嘉 07/23 18:35
→ basic168: 義版的照片 自己po的遊記 ^_^ 07/23 18:35
噓 s202655: 直接永桶孫先生好嗎 07/23 19:08
推 CY40: 真不愧是引戰魔人呢。不過這種咖不值得嘉義鄉民浪費這麼多 07/23 20:19
→ CY40: 篇幅與口水啦。 07/23 20:19
→ sweetchord: 感覺又要像以前以樣不了了之,某人的目的達到囉 07/23 20:38
→ BKcrow: 之前有說過了 永桶的話嘉義版就沒話題了 07/23 21:42
→ sweetchord: 版主跟某人用心良苦,懂了 07/23 21:52
推 Rapacious: 結果自己把個資公開光光 然後在來要大家不能說不能貼 07/23 22:02
→ Rapacious: 這操作很可以 07/23 22:02
→ sweetchord: 沒關係啦,每次引發爭議每次都有版主幫忙解釋平安下庄 07/23 22:19
→ sweetchord: 人家就是比較厲害,警告警告再警告,復活再來~ 07/23 22:20
→ sweetchord: 版規只是參考(但遇到某些人會轉彎),不爽實體提告囉 07/23 22:21
→ jacky789: 版規寫好看的 自由心證才是本體 07/23 22:27
→ sweetchord: 難怪政治工作如此迷人,因為有特權啊XDDDD 07/23 22:32
推 JomboCA: 不是説再犯一樣的規才加重,應該是再次違規就加重了 07/23 22:59
推 EOTFOFYL: 到底護短幾次了呀? 07/23 23:08
推 sweetchord: (當然你可以去告他,這是你的權利)請實體提告,別造 07/23 23:12
→ sweetchord: 成版主困擾 07/23 23:12
推 li11223344: 好像錯過了什麼熱鬧的事情,乾脆改成無差別格鬥擂台 07/23 23:14
→ li11223344: 好了,不高興通通法院解決就好,反正黨送傳票跟吃飯 07/23 23:14
→ li11223344: 一樣自在 07/23 23:14
推 richardh: 別說人家短喔 不然等等有人不高興就得被水桶了? 07/23 23:17
→ BKcrow: 版主會建議你去靠北專區,等風向不對在重置就好了^^ 07/23 23:17
推 li11223344: 專區不好玩啊...變成垃圾洗腦圖區很怪,還是時事文下 07/23 23:22
→ li11223344: 面開戰有趣多了 07/23 23:22
推 sweetchord: 樓上等14天後就會有人回來啦~~~ 07/23 23:27
推 li11223344: 兩個都很熱鬧啊...不要放垃圾圖都還好啦 07/23 23:29
→ li11223344: 我記得我也被某91罵過智障什麼的,不過鍵盤戰爭去檢 07/23 23:30
→ li11223344: 舉人家實在太暗黑了 07/23 23:30
推 deadair: 釣魚專門 我告訴你很多資訊 不過你不能說 說就告發你XD 07/24 07:02
推 lanpaopao: 板主好可憐 07/24 11:23
※ 編輯: FR306040 (36.236.217.149 臺灣), 07/24/2021 13:29:54
→ AQUARMAN: 每次都一樣的結論”拖”,出水桶後一犯再犯,這樣很難 07/24 13:26
→ AQUARMAN: 看出沒在護航,看來是不會有改變的 07/24 13:26
推 sweetchord: 好了形勢比人強,這次收攤囉,期待下次出桶再戰XDDD 07/24 13:34
推 Sasamumu: 你人好好 07/24 13:35
→ FR306040: 請不要再來信抹黑我S大有私交還有鄉民宴捐款關係,鄉民 07/24 13:58
→ FR306040: 宴明細表都有公布的清清楚楚他捐飲料是板友喝並不是我喝 07/24 13:58
→ FR306040: ,如果真的要用抹黑的那我ㄧ定提告,你們揶揄我不公正或 07/24 13:58
→ FR306040: 是塑膠我都覺得沒有關係,但是講到我家或是人格那為了證 07/24 13:58
→ FR306040: 明清白我會提告! 07/24 13:58
→ FR306040: 這就是為什麼我這樣判決的原因, 07/24 14:09
→ FR306040: 只會用人家的現實身分或情境威脅達成你的目地或抹黑,比 07/24 14:09
→ FR306040: 網路上嘴炮更可怕 07/24 14:09
推 sweetchord: 版主辛苦了 07/24 14:19
→ AQUARMAN: 説飲料的只有一人,説你們有私交的也只有一人,多數人 07/24 14:30
→ AQUARMAN: 理性回應找資料卻都沒有回應,這不是跟之前一樣結果... 07/24 14:30
→ AQUARMAN: 好啦眼不見為淨,要提告歡迎,但就我的經驗來看,舉證 07/24 14:30
→ AQUARMAN: 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很難判斷,所以也很難起訴。 07/24 14:31
→ FR306040: 不好意思,我上面寫的是站內信 07/24 14:41
→ Rapacious: 大家證據都拿出來證明是累犯了 如果你更改了判決 還會 07/24 15:02
→ Rapacious: 有人認為你跟他有關係? 07/24 15:02
→ Rapacious: 結果你不做更改證明自己跟他沒關係 還說你被騷擾 所以 07/24 15:05
→ Rapacious: 才這樣判決? 07/24 15:05
→ Rapacious: 簡單的公正判決就能解決了 就這麼簡單 07/24 15:09
推 sweetchord: 理由都寫在內文裡面了,看一下好嗎 07/24 15:23
→ s202655: 不是覺得當版主處理S大事情很累但時間到又自己跳出來選== 07/24 16:10
噓 mofox: 不知道我跟小護士與書店老闆的私交哪個比較好?!不過私交 07/24 17:52
→ mofox: 好一定就得要偏袒嗎?其實我也知道跟官方關係好也很重要啦 07/24 17:52
→ mofox: ,尤其是需要辦活動或是需要官方支援的時候,但是這應該要 07/24 17:52
→ mofox: 切割清楚的吧!好啦是我比較白目啦! 07/24 17:52
噓 ddir: 其實我還是搞不懂書店老闆為什麼不能說 07/24 19:51
→ ddir: 特定人物的話 你要書店老闆要能直接連結 其他並沒有指明 07/24 19:52
→ ddir: 所以為什麼不能說 07/24 19:52
推 gogoegg: 危險了 講了禁語啊! 加重水桶跑不掉了 07/24 20:02
→ gogoegg: 有關係 多次前科也是輕判 沒關係 放張公關照也是水桶 07/24 20:03
→ gogoegg: 也不曉得嘉義版鬧了這麼多次 卻沒水桶個半年兩年的 07/24 20:04
→ jacky789: 大概是被人賣掉還會幫忙數錢的類型 07/24 20:28
→ jacky789: 到時被賣掉就好笑了 07/24 20:29
→ jacky789: 要都是自己人的版 請去某聊天版 那邊比較符合你的想法 07/24 20:32
→ Rapacious: 不是被賣了嗎? 被沒做事的隊友罵雞婆 07/24 23:00
→ jacky789: 賣的那個人 我是說某個人不是你說的那個人 07/24 23:48
推 SEEDA: 一陣子沒回來看嘉義板 結果還是一樣只會鬧笑話 07/25 00:20
→ jacky789: 人類日常 不要太意外 07/25 00:49
噓 lyk191947: 這ID每次出來就只會亂事,政治腦真的很可怕 07/25 01:53
→ garfunkel: 所以現在又可以提XX老闆了? 07/25 11:13
→ garfunkel: 只是去跟他做過生意 不小心講出來就要被桶真的很可怕 07/25 11:14
→ garfunkel: 雖然我已經離開嘉義了 但看到SB就會下意識想到XX老闆 07/25 11:15
→ jacky789: 一種我可以講其他人 別人不準講我的概念 07/25 12:16
→ jacky789: 最可怕的是有人跟他一搭一唱 還認為自己沒錯 07/25 12:17
推 GTOKevin: 不用擔心,既然要這樣玩,我也加入公開各位的照片,歡 07/25 16:16
→ GTOKevin: 迎來告我。 07/25 16:16
推 newtonyd: 黑白兩道都聲援 大家洗洗睡吧 07/25 18:14
→ basic168: 嘉義版難得300多樓的文章 07/25 19:39
→ sweetchord: 明文規定囉,大家吞了吧 07/25 20:42
推 Rapacious: 誰敢碰老闆 誰就倒大霉 這是明文規定 懂? 07/26 04:32
→ gogoegg: 阿文:靠 我的明文規定 不要用在那種咖身上好嗎 超丟臉的 07/26 12:37
噓 s202655: 大概又要不了了之了 07/26 14:34
→ FR306040: Y大已經至板務組申訴,大家請待組務組判定 07/26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