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imo: 這家網上的評論......... 09/18 18:49
推 leeposhuan: 遇到雷店真的很衰 09/18 18:49
推 niou: 很扯 09/18 18:51
推 lovekangin: 我後來去前站附近的機車行 真的好很多 09/18 20:31
推 TR104: 這家真的很雷 建議別去 09/18 21:03
推 deadair: 超糟的體驗 還好人沒事 09/18 21:48
推 dustmoon: 公務員就能少一事是一事 幫你qq 09/18 22:02
推 lovekangin: 調解委員不是公務員啦 不過他們為了衝調解成功率 09/19 01:03
消保官應該是公務員吧? (還是其實也不是?)
→ lovekangin: 感覺部分人士很不專業 只想叫雙方和好 不管發生的事由 09/19 01:04
推 yuma0621: 很值得google給負評,讓大家避雷 09/19 01:24
推 pkwan170: 幫原PO拍拍 09/19 05:40
推 asparagus: 推血淚分享 09/19 06:51
推 ppo2000: 這種不能正名嗎?都已經有糾紛了 09/19 07:09
抱歉 我想說我這樣講應該是蠻明顯的說
推 alan1943: 還是頭一次看到不會換皮帶的店家,雷到爆炸 09/19 07:37
就連我很有警覺的立刻回廠 車行還是說正常喔
→ mikami1027: 所以你知道調解不成立之後你的下一步是什麼嗎? 你知道 09/19 08:51
→ mikami1027: 民事訴訟你要先負擔的成本是什麼嗎 09/19 08:51
難道!你就是在場的委員?? 講的話一模一樣
你講的這些我都有查 所以消保法究竟有沒有在保護消費者?
因為消費者通常聽到這句話就會縮了 無良業者繼續無良
推 barttien: 跑過程序就知道,直接寄存證信函,對方一定要回覆,沒 09/19 10:37
→ barttien: 辦法像調解一樣裝死。如果你真的想繼續追究,就寄存證 09/19 10:37
→ barttien: 信函,他就會知道你是認真的 09/19 10:37
推 qi3qi3: 全聯附近? 09/19 10:59
對喔 全聯附近!!
推 PsMonkey: 不要搞笑了,存證信函只是法律上確認「你有說過這些話」 09/19 11:09
→ PsMonkey: 什麼「對方一定要回覆」,那我都用存證信函告白好啦 09/19 11:10
推 barttien: 律師是這樣教我的啦,當時的確對方開調解不來,存證信 09/19 11:12
→ barttien: 函過去馬上就來談,我的經驗如此 09/19 11:12
→ PsMonkey: 你自己的擷圖就打臉你的經驗... Zzzz 09/19 11:17
推 xgMd1trtw: 坦白說存證信函真的就是看看就好 但少數情況在法庭上 09/19 11:55
→ xgMd1trtw: 是會起到作用的 有時候也會看到因存證信函而可能造成 09/19 11:55
→ xgMd1trtw: 後續法律上不利益(但非常少見)畢竟存證信函雖不具 09/19 11:55
→ xgMd1trtw: 有法律效力 但是是很直觀的東西 09/19 11:55
→ xgMd1trtw: 就很像是存證信函只能表達 你說對造有欠你錢 但不能 09/19 11:58
→ xgMd1trtw: 說對面真的有欠你錢 但如果後續發展上法庭 對方說抗 09/19 11:58
→ xgMd1trtw: 辯你沒講我怎麼知道 你就可以拿存證信函當依據 對面 09/19 11:58
→ xgMd1trtw: 也賴不掉 09/19 11:58
→ Dcpp2015: 存證信函是讓你證明你有追討的動作,如果是對方欠錢的 09/19 12:11
→ Dcpp2015: 話。 09/19 12:11
→ darklpi: 那叫調解會,不叫你快去告會 09/19 13:25
→ darklpi: 本質就是和稀泥呀,不然要期待什麼? 09/19 13:26
實際遇到了才發現是這樣 QQ
推 WTF555666: 所以調解會不理睬就沒有後續了嗎?那我以後有消費糾紛 09/19 14:29
→ WTF555666: 看對方軟柿子的話也不想去了… 09/19 14:29
沒有後續 除非我提告 但提告前我還要再負擔一些費用 業者完全不痛不癢喔
(這樣會不會不小心讓很多不肖業者學到一招)
※ 編輯: iwen0508 (36.236.214.121 臺灣), 09/19/2021 16:30:12
→ PsMonkey: 不要太瞧不起不肖業者,沒淪落到需要看這篇學 lol 09/19 16:35
推 deadair: 所以原op上來反推拉 也是一種抵制的方法 不然也不能怎樣 09/19 17:25
推 alan1943: 要告的話應該連訴訟費用也一起追究才對 09/19 20:40
推 deadair: 前提要贏才可以 問題原po要舉證難度頗高 敗訴的話會哭死 09/20 10:19
推 CY40: 誇張。 09/21 11:00
推 bermuda1004: 我以後也不敢去這間了! 09/29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