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cwang: 沒人申訴就好了 08/01 21:01
→ flypainter: 「台灣勞工就是這樣,勞工不自己跟資方溝通,都去跟政 08/01 21:23
→ flypainter: 府抗議,讓政府公親變事主」 08/01 21:23
→ willism: “如”按月計酬,至少25250。意思是如果不是領月薪,不 08/01 22:31
→ willism: 受最低工資限制。 08/01 22:31
→ li11223344: 申訴之後公司補你差額大概幾千元然後你就失業了,政 08/01 22:32
→ li11223344: 府對老闆就是這麼善良 08/01 22:32
→ willism: 如果是日薪制,每天做8小時,那最低日薪是168*8=$1344 08/01 22:35
→ willism: 差額是幾萬,算上人數我看是幾十萬 08/01 22:36
推 Raelian: 太誇張,六百怎麼請得到人 08/01 23:00
推 Raelian: 實做八小時給1344一樣太低。 08/01 23:05
推 li11223344: 不知道這怎麼算的,不過如果我是黑心老闆,我會用部 08/01 23:16
→ li11223344: 分工時按月計酬來算,這樣時薪能壓到105,再把他的打 08/01 23:16
→ li11223344: 掃時間變成做1小時休1小時..嗯...勞基法讚 08/01 23:16
推 Badu: 官官相護??黃小姐都不知道嗎? 08/02 00:36
→ willism: 別扯啥官官相護啦,自己要備齊證據,然後把話講清楚啊, 08/02 00:52
→ willism: 政府才能判斷業者有無違法,要幫人出頭,證據備齊OK?... 08/02 00:52
→ willism: 新聞寫這麼籠統,是要怎麼開罰? 08/02 00:52
→ willism: 你資料備齊,結果行政體系怠惰不處理,那時檢討政府也不 08/02 00:54
→ willism: 遲 08/02 00:54
推 maggiekiki: 說穿了,政府不在意...如果政府在意,在當初與外包廠 08/02 01:17
→ maggiekiki: 商簽約時,就應該要求廠商出示合法勞動條件,以確保工 08/02 01:18
→ maggiekiki: 作人員的待遇,並且要求如有查到違規的罰則。而不是 08/02 01:18
→ maggiekiki: 還要等工作人員自己申訴。這的確是官官相護啊... 08/02 01:18
推 Rapacious: 沒有申訴就沒有問題 真優秀 08/02 04:28
推 Rapacious: 不督導 不設勞工專責單位的市政府 黃上沒給的 就乖乖 08/02 04:32
→ Rapacious: 吞下 要領就領 不領滾 後面還有一堆人排隊 08/02 04:32
噓 gaiaesque: ... 08/02 06:47
→ gaiaesque: 這種處長跟科長也是某路用...身為政府機關還需要人家提 08/02 06:48
→ gaiaesque: 醒申訴才來做動作 可悲 08/02 06:48
推 h2o1125: 如果開3萬塊 就不會請6、70歲的人來做了 08/02 09:07
推 FR306040: 公園管理員最常找不到、跟不知道兇什麼 08/02 09:33
→ willism: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聽不懂就算了 08/02 10:30
→ willism: 要抱怨請繼續 08/02 10:31
推 sweetchord: 自己選的市長怪誰XD 要抱怨請繼續 08/02 10:50
推 p669933: 哇塞 這也能護航 真是開眼界了 08/02 10:59
推 superyosi: 友善高齡城市?????友善的是老闆嗎???無能啊 08/02 11:08
推 TIPPK: 勞工要自立自強 總統都說了 08/02 13:27
→ yfme: 中央現在是最重視勞工權益的民進黨執政耶,怎麼可能有這種事 08/02 14:48
→ hope1989: 公園太多請太多人才發不出錢吧? 08/02 16:15
推 kevin190: 可以來申訴,不過嘉義市政府沒勞工局而已 08/02 16:58
→ willism: 市長、總統不管換哪一黨,承辦人員都是同一批,自己不舉 08/02 17:30
→ willism: 證,誰也幫不了你 08/02 17:30
→ willism: 至於升級成勞工局,預算會變多對啦,但這問題跟預算又無 08/02 17:33
→ willism: 關,承辦人員還是同一批,頂多額外招聘幾人而已。 08/02 17:33
推 molsmopuim: 市府也壓榨 嘉義悲哀 08/02 18:30
推 somehow: 好糟糕 08/02 22:59
推 cutecutepig: 我給時薪600來我家裡打掃吧! 08/02 23:45
推 ET01: 麗貞?那個吉祥物,呵呵,完全不意外 08/02 23:49
推 chenyei: 有沒有違法要看一日的工作時數多少,單從日薪600元無法判 08/03 00:38
→ chenyei: 斷 08/03 00:38
推 peteryen: 樓上時薪600確定捏,我找家管阿姨來掃四小時才1800而已 08/03 19:46
→ peteryen: ,給我聯繫方式我請她去掃 08/03 19:46
推 may2012xp: 弱勢的人哪有能力去蒐集證據,都出問題了政府還能裝死 08/03 20:51
推 ranie1017: 推 08/04 14:51
→ wonder123: 勞工很可憐 08/06 22:58
→ wonder123: 官員都好有錢 08/06 22:59
推 water91: 市府要開罰承攬公司違約啊 09/0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