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apacious: 不知道新法案通過後 貪污定獻的人還能繼續當官嗎? 06/10 00:37
曾犯「搓圓仔湯」罪、包攬賄選罪、地方民意機關正副首長選舉賄選罪等,及曾犯刑法加
重詐欺罪、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曾犯貪污罪等,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paper/1585108
→ mk1984: 24年?酒駕、殺人有這麼久嗎?06/10 04:11
推 cheerup316: 主要是不認罪,不然其他案例就是判個幾年,而且勢必不06/10 07:00
→ cheerup316: 能再選了,但還能上訴,要拖一陣子的06/10 07:00
推 rainsilver: 讚喔24年 06/10 07:03
推 yangu06: 又還沒宣判 24年只是建請量刑06/10 08:13
法院也會參考
推 barttien: 忽然覺得當初打死不認是正確的,繼續上訴下去就對了,06/10 08:37
→ barttien: 搞不好可以再拖到下屆,反正沒定罪至少再當一屆,最好06/10 08:37
→ barttien: 的方式可能還會無罪繼續當呢…如果認了下屆就沒了……06/10 08:37
曾犯最輕本刑為七年以上之罪,並經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確定,均不得登記為候選
人。
→ coliform: 就算有罪,議會好像也有保護傘機制?06/10 09:02
所謂的「議會保護傘」即是指司法警政機關不得在會期中逮捕民意代表,而在此期間中,
民代也有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偵訊及審理。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paper/369784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41 臺灣), 06/10/2023 10:12:57
推 cheerup316: 保護傘只有在偵查時有用而已06/10 10:09
法院開庭亦同
案例:台中縣議長張清堂因貪污案進行辯論庭的時間,也與臨時會召開「撞期」,兩者都
被外界解讀為「議會保護傘」。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117.141 臺灣), 06/10/2023 10:16:27
推 flycat638: 通通推給死人就沒事了,真好!! 06/10 12:15
推 gogoegg: 七年以上 還有 助理費基本都穩死的 認罪換緩刑才是正解 06/10 13:42
→ gogoegg: 不認罪的 比較有名的就林穎孟和挖土安 我覺得是穩死的 06/10 13:44
推 cheerup316: 感謝原PO 06/10 16:52
推 abyepi: 助理費是業界公開資訊,這幾年全台不分黨派抓一大串,領10 06/10 17:01
→ abyepi: 年了說不知道.... 06/10 17:01
推 Atermis: 判下去她也不用選了,如果民眾不雙標 06/10 17:42
推 flypainter: 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查民代領公費助理名單的?這些人 06/10 18:25
→ flypainter: 領人民納稅錢,沒什麼理由不能公布吧?只要一公布是 06/10 18:25
→ flypainter: 不是詐領就通通知道了 06/10 18:25
→ Ashbrook: 連助理有沒有拿薪水都不知道 也算兢兢業業? 06/10 19:34
推 Transposon: 有貪就有罪,管你貪多少,不然有本事貪到政府倒掉 06/10 20:00
噓 ambrosio: 入獄小孩如何生活?這個也拿來當辯護說詞,那犯罪但有 06/10 23:42
→ ambrosio: 小孩的都不要關啊,供沙小朋友。 06/10 23:42
推 Gelato: 那個律師來頭不小耶XD 06/11 01:14
推 LostGalaxy: 樓上一提 我還去看了一下 真的有來頭 06/11 08:17
推 minfywang: 關鍵問題,都辯稱不知情。若最後宣判結果偏於輕微,以 06/11 10:39
→ minfywang: 後其他民意代表就學她的答辯方式就好啦! 06/11 10:39
推 molsmopuim: 年薪百萬 選舉花千萬 真有心 06/11 11:57
推 alista: 落選頭有機會遞補嗎? 06/11 12:04
→ magomago: 全國都在看 06/11 12:07
→ charles0939: 還有二、三審 06/11 12:08
→ charles0939: 猜會當完任期 06/11 12:08
→ charles0939: 有罪會先被停職 06/11 12:15
→ charles0939: 好像可以持續領薪水 06/11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