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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換工作的關係,以為原本注意力的問題不用那麼注意 但是到了一個充滿本位主義的國營公司 需要大量跟同事討價還價、互推責任 表達能力與社交缺陷變成我現階段比注意力更難解決的問題 我在上一間醫院,心理衡鑑結果是不排除有注意力缺失、畏避型人格障礙、類精神分裂 人格障礙這些結果 短暫的吃過利他能超過半年 換工作後就沒有再回原醫院回診 最近打算到坐火車可以到達的醫院看診 我無法開車,也無法長途騎機車,在都市或者市區的交通狀況讓我很吃力 請問換醫生需要告知以前的診斷狀況嗎? 還是只單純描述症狀讓醫生自己評估? 另外ADD的診斷結果好像也不能解釋我為何毫無社交能力 到處格格不入的感覺 無法融入一群人的對話中 或者兩個人對話我永遠接不上話 只能對方強迫聽我永遠堅持己見的對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7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ld_Psy/M.1568814145.A.9C2.html ※ 編輯: e2690748 (118.233.171.68 臺灣), 09/18/2019 21:52:40
Orcakiller: 可以都講(?) 09/19 08:19
sosor: ㄍ 10/03 18:46